行政院目前規劃《長照服務法》與《長照保險法》草案,擬定《長保法》在2016年經費規模為604億元,然而草案中規定政府應承擔其中36%共217億元,目前政府卻恐將無法支應。普及照顧政策聯盟今天(4/23)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以「指定財源」做為長照用途,其中「遺產及贈與稅」加徵10%撥充長照基金,「加值型營業稅」則微調0.5%,即具可行性及社會公平性。
普照盟發言人林綠紅表示,馬政府在2009年「遺產及贈與稅」從最高邊際稅率被調降為單一稅率10%,事後卻未如財政部主張使臺商資金回流,促成生產性投資,反而大舉投入房地產,而且現行「遺產及贈與稅」免稅額為1,200萬元,根據財政部統計實際徵稅案件約佔3%,可見其稅為極少數的「富人稅」,因此應提高稅率為20%以實現社會公平。另外,目前衛福部擬規劃「長保費」財源為「健保費」的五分之一,但如果指定微調「加值型營業稅」0.5%,反而整體人民的負擔較輕。
普照盟分析,衛福部推估長保總預算規模為604億元,然而普照盟提出微調「遺產及贈與稅」及「加值型營業稅」,分別可多出246億及270億元稅收,每年即可得516億元,即足以做為現階段長照運作之經費。
長照經濟留在社區
普照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目前臺灣長照服務嚴重不足,如果現在開辦保險,會出現人民繳錢後要求服務,政府最後只能給予現金的奇特邏輯,而長照服務將永遠無法成長。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認為,人民繳了保費後若政府只發現金,人民將仍須自行照顧家中失能者,強調「現金給付就是錯誤政策」。
臺北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品指出,目前臺灣老年人口約有280萬,10年內即再增加200萬。過去長照服務預算編列不足,規劃目標僅針對中、重度失能長者設計,開放聘外勞照顧,臺灣目前有將近10萬人完成長照職訓,但僅有7千多人有工作機會,但輕度失能及一般長者缺乏「預防性支持」,完全得不到照顧,未來失能者的比例更將提高,政策就更加仰賴外勞、長照需求膨脹而使得國內長照甚至健保制度崩潰。
王品強調,臺灣長照要轉變服務設計目標,必須對輕度失能及一般長者提供「預防性支持」,發展以「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類型,提供到宅服務、日間托老、短期住宿等項目,普及程度以每個「國中學區」為範圍,將長照經濟留在在地社區,以照顧輕度失能者為前提,或是提供合理工作條件,也才能提高本國勞工就業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