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孫窮理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2/25)下午宣布,行政院願意接受以公投方式決定核四是否停建。立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不希望將核四公投拖到明年(2014)、與七合一選舉綁在一起,因此希望今年3月於立院完成連署成案,最快3月底送出立院、8月進行公投。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強調,核安問題非公投能解決,國民黨是執政黨也是立院多數,如果真的在意核安,現在就可以停建核四並且刪除預算,無需動用公投。
江宜樺在下午的國民黨黨政運作研討會上表示,如果民眾對核安仍有疑慮,認為台灣「寧可廢棄重大投資損失、承受高電價與限電危機,甚至犧牲經濟成長並放棄對於低碳家園的追求」,而主張核四要停建,行政院願以公投方式決定核四是否停建。由於《公投法》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舉辦公投,因此預計由國民黨籍立委於立院連署並透過院會動員表決通過。
《公投法》第16條規定,立法院得就重大政策提出公投案;立法院發動公投需經10位立委連署,並經院會出席立委過半數同意通過,之後送中選會辦理公投。公投案經中選會公告成立後,需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5次以上的公投宣導辯論,並於公告後最晚6個月內舉行公投。公投案的通過條件,投票人數必須達全國投票權人數的2分之1以上,且有效票數達2分之1同意才算通過。
如果國民黨就核四停建提出全國性公投案,以2012年總統大選選舉人人數約1,800萬人來計算,有效票起碼需達900萬票,其中並需要一半即450萬人同意核四停建,門檻頗高。反之,一旦未達同意門檻則視為否決;《公投法》第33條規定,一旦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經否決後,結果公告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的8年,不得就同一事項再次提出公投案。
日前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提出核四公投綁明年底大選,期待將民間反核能量納編轉化為民進黨的政治力量與選票,如今國民黨搶先一步宣佈把核四交付公投,除了將可動用多數優勢決定公投案題目並在立院內通過公投案,之後並可利用名正言順地以政府資源在舉辦公投期間宣傳核電政策;此外,在全國公投門檻嚴苛,時間又如此倉促的情況下,將核四交付公投,一旦結果同意核四停建未超過半數,國民黨是否可能做成民眾贊成核四的依據?核四公投與否,後面盡是政黨的政治盤算。
綠盟與地球公民基金會聲明批評,現行《公投法》是鳥籠公投法,有資訊不公開、資源不對等與門檻過高的問題,其嚴苛條件讓公投淪為有錢有權的政黨才能玩的遊戲,執政黨可動用龐大行政資源宣傳核能安全,對相對缺乏資源的反核運動極為不公。
聲明指出,核四向來是高度政治化的議題;2000年陳水扁宣佈停建核四,核四成為藍綠對立的象徵,民眾無法理性討論核能議題。福島核災後,反核逐漸成為社會共識,如今民進黨、國民黨先後喊核四公投,使核四議題再度淪為政治工具。
崔愫欣說,與2000年不同的是,當年陳水扁宣佈停建核四,最終立院決議否決,如今執政的國民黨在立院也是多數,如果在意核安,大可宣佈停建或在立院刪除預算,如今將核四交付公投,是不願負起政治責任的做法。
另一方面,非核家園大聯盟執行長李卓翰則表示,如果國民黨真要推核四公投,那麼公投結果出來前,應該停建核四、期間也不應追加預算,並且做到資訊公開,過程之間也不應動用國家預算宣傳核電政策。他強調國民黨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推公投,對非核團體來說,既不公平也不恰當,一旦成行,他說非核團體只能被迫接受、盡力迎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