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都蘭灣擁有花東地區難得一見的細質沙灘杉原海岸,近二十年來一直是投資大型觀光開發案的熱門地點。2003年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允許私人在公共海灘上興建「美麗灣渡假村」,強鑽制度漏洞推動開發手段粗糙,引發全台矚目的抗爭運動,行政訴訟亦連番敗訴,至今仍有撤銷環評的官司上訴中。爭議延燒超過十年,造成都蘭灣乃至於東海岸的其他觀光開發案也持續觀望,但現行制度對於已通過環評的開發計畫卻缺乏明確否決機制,只要開發單位有意願,這些表面上擱置的陳年舊案隨時都能捲土重來。
計畫面積高達26公頃(美麗灣的4.3倍)、打算興建550間客房(美麗灣的6.8倍)的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就是這樣的例子。
棕櫚案是都蘭灣一帶現存規模最大的開發案,基地位於台11線花東海岸公路靠山的一側,與美麗灣隔著台11線比鄰。開發單位東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當初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興建「觀光旅館」(美麗灣則是刻意以「一般旅館」名義規避中央單位審理),早在2002年9月就通過環保署的環評審查,但後來超過三年沒有開發,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1條規定,必須先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以下簡稱「環差」)才能重新啟動開發。從2010年起,東合開發多次提出環差分析結果及對策檢討報告,原本一直被環評委員要求再做修正,期間甚至曾發生違法先行施工而被開罰的狀況,但卻還是在今年(2015)3月5日的第七次專案小組審查會上頗有爭議地通過了。
接著,就在環保署第十屆環評委員即將於7月底卸任前夕,棕櫊案排進了7月29日該屆最一次委員會的議程。只要會中確認環差審查的結論,開發單位就可以著手申請相關執照、準備動工。
長期監督本案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反反反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花東願景公民論壇等民間團體再度喊出「不要告別東海岸」的口號,透過網路發起緊急動員。他們趕在環評會議前一日(7/28)召開記者會,重申這個案子仍存在多項爭議,例如開發造成的沉積物會破壞杉原海域珊瑚棲地、基地位於「利吉混同層」容易產生地滑、耗水量過大會排擠周圍聚落用水、預期交通流量將超過負荷量、未依法取得相關各部落同意等等早已被指認過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今年2月4日《海岸管理法》(以下簡稱《海岸法》)正式公佈後,相關子法目前正在研擬,民間團體認為環保署應該等《海岸法》規範明確、制度完善後,再對棕櫚案進行審議。
隔天下午,在環評會議正式開始前,已有不少群眾在環保署前集結壯聲。與本案有關的都蘭部落、加路蘭部落和鄰近的馬蘭部落,也都有耆老特地自台東北上參與,共同宣示反對棕櫚案開發的決心。
民間團體原本派出十人列席環評會議,預期將有討論攻防,但會議一開始就有環評委員針對《海岸法》提出程序問題,在與會的內政部營建署代表林秉勳組長說明棕櫚案的確可能涉及海岸地區特定區位的開發審查機制之後,擔任主席的環保署署長魏國彥隨即宣布進行閉門討論。最後,大會以《海岸法》相關規定尚待釐清為由,決定暫緩環評審查,使得這屆環評委員不用填答最後一案的「畢業考」,就由魏國彥宣布「光榮畢業」了。
棕櫚案雖然因為《海岸法》系統尚未完備而暫時擱置,但這個案子「復活」的經驗同時也突顯了環評制度本身的盲點。「它只是超過三年沒有開發,當初環評通過的結果並沒有撤銷。」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指出:「這種陳年舊案會一直在程序裡載浮載沉,所以才出現像棕櫚案做了七次環差的怪現象。」
實務上,通過環評卻沒有開發的案子多半有一些明顯需要檢討的問題,但環差分析現階段沒有導向二階環評的機制,在審議時「無法依《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兼顧物理化學、生態、景觀遊憩、社會經濟、文化等評估面向,往往只能針對一、兩個面向的細項討論,沒辦法改變案子的開發強度。」蔡中岳透露:「所以有些環評委員也認為,環評的效力不應該是永久的。」
接下來,地球公民基金會考慮拜會環保署,針對此事進行討論、尋求共識。「其實只要在法令裡加一條,規定環評通過後多久沒開發要重做就可以了。只是確切年限需要建立一個論述來決定。」此外,蔡中岳也談到:「環評的陳年舊案不只海岸開發,串連反對其他開發案的團體,共同提出環評年限的訴求,也是可能的行動方向。」
【棕櫚案沒有告別東海岸】
- (上)陳年開發曝露環評制度盲點
- (下)開發審議出現多頭馬車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