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將審議台電核廢料境外再處理預算,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團今天(9/5)上午號召民眾在立法院群賢樓外靜坐施壓,要求立院否決預算案。環團表示,經過「再處理」後的核廢料在20年後仍須運回台灣,只能暫時解決核電廠緩衝水池屆滿的問題,未來仍要面對高階核廢料貯存場選址與運送的爭議。
今年(2015)二月,台電提出「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公開招標,規劃花費台幣112億5千7百50萬元,處理核一、二廠共1,200束的高階核廢料,並內定屬意與法國核工業公司阿海琺(AREVA)合作。立院當時要求台電必須先通過預算案,6月11日立院黨團協商決議將此案凍結三個月,並由政黨比例組成專案決策小組,但由於小組成立後多數時間立院都在休會,如今時間屆臨凍結期限,今天專案決策小組才首度開會。結果,會中只推舉出國民黨委員翁重鈞擔任召委,且因朝野立委對於小組運作時間如何計算有不同意見,接下來必須先回到黨團協商決定期程,小組才會進行實質討論。
核廢料何處去?
「再處理」技術是主要是將核廢料中的鈾與鈽分離,製成「再生鈾」,根據經濟部表示,經過「再處理」後的鈽及鈾將不再運回,將由再處理廠代為轉售,而其餘放射性廢棄物將予以玻璃固化,待再處理廠貯存約20年後運回。
決策小組會議召開前一天,環團已預先在立院前召開記者會施壓否決,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周東漢表示:「鈽及鈾不會運回是謊言!」周東漢說明,法國2006年通過《放射性廢料與物質永續管理相關計劃法》,明文禁止法國境內存放來自外國的核廢料,以及來自外國經過再處理所產生的核廢料。其中第8條規定兩國簽署協定的必要及外國廢料禁止存放,所有他國生產的核廢都必須返回原國;此外,法國今年七月剛剛通過的《2015年能源轉型法》(LPTE )中第129條也重新強調「源自其他國家核廢不得留在法國」的原則,包括再處理他國核廢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核廢料。周東漢表示,目前國際上「再生鈾」的成本比「原始鈾」要高,因此「再生鈾」市場價值偏低,賣出機率低,最後會被法國定義成核廢機率高,最終極有可能必須全數運回台灣。
至於鈾、鈽以外的其餘核廢料,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表示,再處理「只是送它去小旅行」,過20年後還是會運回來,回來後仍然必須經過一萬年輻射才能回到自然背景值,之後既不知道能放哪裡,也不知道如何處理。
根據環團提供的資料,王金平六月份主持朝野協商時,台電面對立委提問20年後核廢料回台該如何貯存、是否有明確方案與作法,台電曾提出說帖回應,當中明確表示預計放到無人島或準無人島,並以烏坵為例;且預計106年進行土地取得,108年動工興建,112年就要完工。綠盟副秘書長洪申翰痛批台電,過去低階核廢料放置在蘭嶼、北海岸,都是用「霸王硬上弓」的方式,現在高階核廢的政策與法規皆未完備,選址更未經過當地人同意,卻直接把將烏坵與興建時程納入說帖,「台灣社會絕對不會跟台電善罷甘休!」
「再處理」成預算無底洞
目前台電規劃112億5千7百50萬元,是針對核一、二廠的1,200束的高階核廢料,綠盟專員吳澄澄表示,台電核後端基金原估算高階核廢料貯存、處置費用為1,772億,但若以三座核電廠如期除役的前提下,全台將有23,000束的高階核廢料,境外再處理前例一開,總計支出將達2157.6億,遠高於原來的估算費用。此外,這個數額也已經佔去核後端基金總數3,353億的三分之二,吳澄澄批評,境外再處理費用已經過高,經處理後的核廢料最終又仍然運回台灣做最終處置,勢必會是個無止境的錢坑。
對環團來說,刪除預算是唯一釜底抽薪之計,但因為碰上立法院休會,專案小組推遲至今才正式啟動,尚無任何進展,周東漢表示:「原來就沒有預期今天會進行實質討論。」據了解,在野黨委員原本希望從今天起算三個月時間,但人數佔優勢的執政黨委員卻主張再回到黨團協商決定,因此目前必須等王金平安排朝野協商,才能確定專案決策小組的運作期程。周東漢說:「接下來環團會透過小組內的在野黨委員,要求台電、經濟部提出更多資料,包括招標案的112億究竟如何使用、再處理為何在國際上已陸續被放棄等問題,都得更具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