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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權運動至今,「多元的同運」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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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0 12:00:00
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碩士生

為什麼有些人無法接受「多元」的可能?我認為,其實不見得是那些人自己古板、可惡,而是因為我們整個社會的教育與文化,長期以來太過強調整齊與秩序,使我們有機會面對「不一樣」的時候,只能學習到用各種方式排除異己、恢復秩序,而不是嘗試去擁抱各種可能性。

──許秀雯

雖然寫在「想像不家庭」的專欄,但這篇文章跟左派或酷兒,乃至毀家廢婚的議程都沒有太大干係,而是在同志運動、多元成家運動的議程和綱領底下發問。

長久以來,同志運動一直致力於肯定差異、看見關係的可能性、挑戰各種對「親密關係」的刻板印象,尤其針對異性戀總是被推往的單偶愛情──婚姻關係。多元成家運動一開始,強調婚姻以外的各種關係該如何被善待,如何同樣被肯定跟重視,最後選擇以修法作為推進上述理想的策略。這些運動的初衷或願景都很美好,但我們有朝這個方向在前進嗎?不管對於未來社會有沒有相同的藍圖,這個問題都該被想清楚。

越來越保守?

跟朋友討論類似話題時,我常進行一類實驗,挑選一些跟伴侶權益有關的法規,問問他們覺得可以怎麼改。以探監或受刑人通信、同住為例,現行法規基本上僅限直系血親、配偶這類主流社會認定的關係人。當我提起,有個人在坐牢,結果竟然不能跟男友、同居人見面或通信,這該怎麼辦?多數的朋友會覺得既然想見面,情侶或同居人為何不能見面。可是當我今天特別提示這受刑人是男性,或者彼此是在婚姻平權的語境討論這問題時,我就會得到「婚姻平權」這種答案。

類似的問題在我閱讀各種批評現行制度的論述時,總會不斷出現。我們知道,無數現行的法律或社會規範,基本上都預設了單偶的異性戀婚姻關係。但預設並不等於嘉惠,很多時候也是懲治或管制對象。同時,被排除的也不只同性戀,其他種生活型態也總是會被排除,例如多重伴侶的異性戀。最困擾我的問題是,為什麼號稱是進步的同志運動支持者,在類似問題上,反而總會給出最限縮、最無視親密關係多樣性的法條解讀或答案?

這是一個尖銳且嚴峻的問題,我們必須誠實思考:多元成家運動至今,同志群體有更發展出對於多元關係的重視嗎?有在想像親密關係時打開更多的可能性嗎?還是在往反方向走呢?甚至,我們不要問群眾,問問長期參與運動,理當清楚這些難題的人,我們有在前進,有對關係的想像更開闊嗎?

狹隘的想像造就偏誤的解讀

今年夏天發生了八仙塵暴,一位男同志想了解男友傷勢和醫療狀況時遭遇重重困難,伴侶盟借用這個事件發表聲明,推進自己的婚姻平權議程,完全無視最根本的問題:故事中的男主角從來沒有表達過他和男友有要結婚的意思。婚姻平權如何能幫助到同志情侶?儘管這是傷心、令人焦慮的故事,但也就跟任何異性戀情侶一樣,關心女友病情的小王也很可能被女友丈夫阻擋在外或不敢現身。而我們也要問,兩年前還在解釋和倡議多元成家三法案並行的伴侶盟,說得出這種話嗎?看得出三法案裡跟此案例最沒關係的就是同性婚姻修法嗎?

日前曾因為參與抗爭而入監服刑的王鐘銘,注意到自己沒有辦法跟男友通信或取得接見權益,開始批評相關制度,最後爭取到同性伴侶可以「同居證明」辦理接見。這些爭取都非常好,但是被理解為婚姻平權一環或片段就非常奇怪。難道婚姻平權法案通過了,王和他的男友就一定會成為他的配偶嗎?異性戀的同居人,就不能取得接見資格嗎?同性伴侶如今可以憑藉同居證明就辦理接見,是一件好事,但更進一步應該是讓管他有沒有結婚的異性伴侶也可以這麼做,不是嗎?為什麼自我矮化理解為婚姻平權的片段實踐呢?甚至,在早期的很多說法裡頭,這種超越婚姻的親密關係保障,不才是更遠大、全面的目標嗎?

類似的案例,族繁不及備載。推更遠一點來說,如果我們能夠打開自己總是把婚姻跟性、愛情綁在一起的刻板印象,我們甚至可以說,現行的婚姻制度根本沒有排除同性戀,根本沒有對性傾向做任何審查,至少打算跟異性結婚的同性戀者沒被排除。(如果有人想武斷地說:那是被迫的。我只能問,難道異性跟異性結婚就理所當然比較自願嗎?)被排除的是想跟同性對象登記為配偶的人,包括打算這麼做的異性戀。

現行的社會制度當然有很多糟糕的問題,而我們都不是古板可惡的壞人,可是我們對問題的解讀,難道不是常常陷溺於另一種秩序或理所當然的刻板印象嗎?

幸福,是即使分享了也不會變少的東西;平等則是一種,我站起來了,沒有人需要因此倒下的價值。

──許秀雯

拒絕反省的運動

最糟的還不是誤讀,最可怕的是更多為了正當化這類誤讀的說法。有些人會說,既然這是同志運動,同志運動當然可以只推動有助於同志權益的政策,沒有一定要納入廣大非單偶婚家異性戀的需求。但就算我們不要求每個運動群體都去考慮政策對廣大群眾的影響,只考慮「同志」,同志也有打算結婚和根本不考慮結婚的人啊;更有人會說,至少那些異性戀可以選擇結婚。我對這種發言感到無比驚恐,好似世界上只剩下已經結婚的異性戀、自己選擇不結婚的異性戀、和無法結婚的同性戀。

長久以來,女性主義不斷在分析、解釋,想要警醒當前婚姻制度帶來的種種壓迫,然而,這些壓迫在同志運動的語境裡都成了「至少你們還有結婚權」,沒有人會想要再去反省這種「至少你們還有結婚權」的說法恰恰就是我們每日在面對關於結婚的威逼利誘,過去逢人問婚,我們說「我不打算結婚」,現在逢人問婚,我們心想「同志婚姻快通過吧」。

對今天的運動者來說,當然沒有誰會說其他人應該因為我的議程而倒下。但他們會說,這很好,但其實這就不是同志的事了,我們關心的是同志權益。或者說,雖然你提的方案比較好,那你可以自己去推,我們也會支持。在這種說法中,誰也不想面對自己為什麼拋出這些議程,以及背後有怎樣的刻板印象。

現況是什麼?在乎多元關係的人要實踐什麼?

當美國最高法院的多數意見書在今年六月發出時,裡面的話語撼動人心,甚至被稱為最美的判詞:「世上沒有一個結合比婚姻來得更深刻,因為那體現了最崇高的愛、忠誠、奉獻、犧牲和家庭。締結婚姻盟誓讓兩個人超越了原來的自己。正如那些訴求者引證了婚姻的愛可以一直延續,甚至跨越了生死。指摘他/她們不尊重婚姻實在是一個誤解,他們苦苦爭取正說明了他們尊重,而且决意實行。」

這樣的話語出現時,整個號稱是關注、重視多元伴侶權益的運動社群對此選擇緘默,未置一詞。稍早之前,尤美女在一次公開回應說:「我們沒有要改變婚姻制度,只是讓婚姻制度包容更多想要進入且信守許諾的人。」一位立委如此發言,「伴侶」盟竟然表示要「予以尊重」。就算拋棄一切與廢除婚家相關的議程,僅僅是作為一個開放式或多元關係的實踐者,這樣的「運動社群」都會讓我感到心寒,都會讓我警醒,「多元關係」或「親密關係的可能性」或「各種奇怪形式的家庭」根本不在這些運動的議程和想像當中。

苦勞網上的「想像不家庭」系列文章刊出已近兩年。這段時間以來,不斷遭受許多攻訐。其中,肯定我們部分論據的人會提出兩種問題,一種是批評我們不把婚權運動當作推進多元關係的機會,粗糙地說,就是內部改革,第二種則是追問那怎麼不提出更具體的實踐方案。

首先回應第一種質疑,單純作為一個多元關係的支持和實踐者,面對如前所揭示,分明是越來越惡劣的論述被視為進步的這種現況,機會在哪裡?說要內部改革的人,除了對批評者說「你們應該思考怎麼利用運動做改革」之外,在默許、容忍、忽視這些論述之外,誰公開說過現在多元成家運動有什麼問題?誰正面跟婚權運動起過衝突、揭露矛盾、直面這些日趨惡化,無視多元關係的話語?

這也剛好接到第二種問題,也是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我的確非常想暫時擱置我自己(毀家廢婚)的政治議程,詢問所有對當前狀況有警覺的人。本文並不是要針對許秀雯、伴侶盟、王鍾銘、尤美女或任何特定的人與團體,而是想強調,整個運動態勢、整個社群氛圍,如今不可避免地被捲入非常狹隘地親密關係思考當中。關鍵在於我們對於現今的婚家體制到底哪裡有問題,沒有足夠的認識和警覺。

許多人就算不認為「異性戀」是婚家體制唯一的問題,也會在運動中表達這是主要問題,而不自覺忽視其他面向的限制與可能性。面對這一種結構,除了批評,我們能有什麼實踐呢?另立方案,例如今年同志大遊行把鬥爭指向兒少法等年齡問題,這當然是好的,可是這只是轉移目光,無法根本破壞構成人們情感的結構:婚姻的慾望、單偶並走向婚姻的關係的預設…等等。具體而有挑戰性的作法,若不先真實面對這些問題的存在,還能實踐什麼呢?

運動團體有解放社會的責任

男/女同性戀者,是處於異性戀式核心家庭制度之外的社會位置。我們的圈子在這社會空間中,逐漸地形成、而且站穩了腳步。我們的生存與解放,有賴於我們能否保衛、擴大這個空間;不僅為我們自己,也是為所有的人。(圖片來源:UIC)

身分政治為主軸的運動已經走到了瓶頸。為了迴避朝向婚權運動的批判,人們常常說:「同志運動關心專屬同志的議題、爭取屬於同志的權益並沒有錯、同志不需要背負解放社會的責任」。於是,曾經也是同志運動戰場的HIV、性工作、性解放、用藥問題,要如何面對以下說法:異性戀也會有HIV,異性戀也會有群交和性工作,護家盟攻擊的人獸戀和亂倫通常是異性戀,警察都只針對同志空間掃蕩毒品……。在社會不平等益發劇烈的此刻,同志運動如果僅僅是追求跟異性戀一樣平等被對待,那麼很快我們就會失去所有戰鬥的理由。

任何一個人,都沒有義務要因為是同性戀而額外擔起社會解放的責任。誰也不需要在進入一對一關係、戴保險套、拒絕用藥、結婚時自我譴責,對自己生活的選擇滿懷歉意;但任何運動集體,都要擔起社會解放的責任。集體如果不願意跨越自身限制去回應這些社會問題,而總是遁逃到個人的選擇之中,這樣的集體沒有運動性可言。

John D'Emilio在1983年寫下了這篇至今讀來仍具啟發性的文章。不僅拆解同志身分的本質想像,同時也給了同志運動值得所有人嚮往的遠景。僅節錄一小段以作結:

男/女同性戀者,是處於異性戀式核心家庭制度之外的社會位置。我們的圈子在這社會空間中,逐漸地形成、而且站穩了腳步。我們的生存與解放,有賴於我們能否保衛、擴大這個空間;不僅為我們自己,也是為所有的人。

──John D'Emilio,舒詩偉譯,1993

(島嶼邊緣,No.6-7

責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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