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著全台最具話題性的政治明星光環,台北市長柯文哲配合各地立委候選人衝刺造勢的「台北-高雄」一日雙城挑戰自行車活動,今天(1/9)清晨5點從台北關渡出發。一大早天還沒亮,在百年媽祖廟關渡宮前的起點現場,除了拚選舉的競選政客、追畫面的眾家媒體與上百位「陪騎」的自行車愛好者,妓權團體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與人民民主陣線聯合參選團成員也以搶眼的誇張妝扮現身,以諷刺「首都進步大聯盟」的「屌B進步大聯盟」之名,高聲呼籲柯文哲率各縣市之先,依法制定自治條例、設置專區,落實性交易合法化。
性交易除罪化與否,一直以來都是民間試圖討論、政府卻總宣稱「缺乏社會共識」的爭議話題。2009年11月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以下簡稱《社維法》)原本「罰娼不罰嫖」的處分方式違憲,帶動2011年11月《社維法》修正為「娼嫖都罰」但增訂第91-1條,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制訂自治條例,自行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在一定範圍內妥善管理「合法」的性交易活動。這項變革看似為性工作者帶來一線生機,但地方政府反應非常保守,縣市首長普遍不敢冒政治風險,中央政府也無意強制要求,以致於至今完全無法推行,反而使得所有性交易活動都被迫地下化進行。
去年(2015)底台北市一名流鶯Miko遭市警局以網路釣魚方式逮捕,隨後以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舊版,在尚未生效的新版則為第40條)之名移送,目前面臨最高可處100萬元的巨額罰金壓力。出面協助的日日春於12月17日偕同當事人赴市政府陳情(相關報導),但未獲任何接見,事後只收到市警局一紙回覆公文(北市警行字第10408456800號),其中明確寫道:
掃蕩色情不法行業一直是市府持恆不變的政策與目標,『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地方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惟設立與否,地方政府尚需考量諸多因素。依本市都市特性(人口集中、隔離不易),治安考量及維護生活環境品質與多數市民不希望住家附近設置性交易專區等因素,本市目前仍不適合設立『性產業專區』。
顯然,性交易雖已有合法化的法源基礎,但在當前的政治框架下卻難以有所突破。昨天(1/8)下午,日日春再次前往市政府召開記者會,強調市警局實際上非常清楚台北市各區幾乎都有掛羊頭賣狗肉提供性服務的場所,號稱首善之區的大安區更是各種高檔性產業聚集之地,但市政府卻罔顧現實,一心只想著「隔離不易」,而不願積極介入管理。日日春認為,在建立適當溝通機制的前提下,性工作者與在地社區之間可以發展出共存之道。比方說,身為個體戶性工作者的可樂就提到:
平常在樓下等候客人的時候,我看到巷子裡髒亂會打掃、有垃圾會撿,也會注意不擋到別人的路。若是附近住戶有老公要來消費,我絕對拒絕,並不是來者不拒。我很注意和社區的關係,晚上講話儘量小聲,畢竟鄰居白天工作,晚上需要休息,將心比心,我不希望造成別人的困擾。
自從我住的大樓有識別卡之後,搭電梯要刷卡,有時候鄰居正好要下樓,還會主動幫我送客人。一般來說,小姐如果穿得太曝露、太顯眼站在大樓邊,容易讓人對社區觀感不好。這種小姐是少數,但外界不知道,我們彼此之間如果看到姐妹太過度了,也會互相提醒。無論如何,「隔離」是一種負面、歧視的態度,讓我們可以自主管理,才是符合人性的方式。
「產業不是完全沒有問題、統統都乾淨,但必須讓產業與社區可以互相溝通……」日日春執行秘書蕭怡婷呼籲:「底層娼妓早就已經準備好了,柯市長敢不敢進步到給出一個實驗的平台?」平心而論,日日春如此緊咬著柯文哲不放,並非無的放矢。前年(2014)台北市長選舉期間,網路平台沃草發起「市長,給問嗎?」政見互動平台,其中「對性交易專區的看法」一題,柯文哲陣營是唯二作答的競選團隊。當時,柯候選人這麼說:
……各地方對設置性交易專區有著各式討論,目前也尚無定論,我認為這個議題既重要且複雜,並不宜倉促作出結論。
然而性工作者事實上存在於城市之中,他們是屬於弱勢又處於高風險環境的一群,政府應該抱持著關懷跟務實的態度,而不是冷漠忽視他們的存在。但是性專區不是能夠一步到位的事情,我鼓勵社會嚴肅對待此議題,並透過全體市民的討論,達成全民共識。
不應該「冷漠忽視」言猶在耳,但當選後的柯市長,對於性工作議題卻顯得過份低調了。昨天下午的記者會,市政府方面依然無人前來對話,市警局雖派員出面了解,但也推拖「上級長官不制訂政策,下屬警方無處可著力」。遲遲得不到任何回應的日日春,於是在今天清晨直闖柯文哲巧妙輔選的公關大戲,爭取議題曝光。
然而,相較於把幾位不騎車、純亮相的立委候選人吳思瑤(台北第一選區)、呂孫綾(新北第一選區)、李慶元(台北第八選區)緊緊揣在身邊,反覆在鎂光燈前鼓勵他們「加油」,柯文哲在現場大批媒體、民眾簇擁下,雖然的確看見、也聽見了日日春的倡議呼喊,卻視而不見、充耳不聞,除了皺眉,完全沒有表示任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