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太陽花運動兩週年之際,林博士候選人映均於苦勞網發表〈太陽花運動後 尚未正視全球經貿談判體系的三個遺憾〉。拜讀大作後,雖然該文對於我國經貿談判的方向提出了相當具有啟發的提點 ,然而其中至少有兩個概念有待釐清。
首先,太陽花運動是否可被指稱為一個「論述單一」的主體,並且這個強烈內具的單一性足以引導台灣社會,進而導致該文作者所看出的遺憾?本文認為該文作者必須正視公民社會上,該運動參與者所提出的多元觀點與多重關懷。
第二個則是,將台灣對中關係的檢討過度窄化為「繞過中國」、「切割中國」,這是過度將對中關係普遍化,以為「既然我國與其他國家經貿關係也很密切,所以我國的對外經貿政策也不應該針對特定國家做特定處理」。本文認為,對各國之經貿密切程度本有高低之分,針對各國對於內國在貿易佔比大小、對內國的產業衝擊、進一步的社會文化影響等等不同的態樣,在法律層面上對於不同種經貿談判做出不同審查密度的國會授權依據,毋寧是更為可取的策略。對中關係優先採取特殊立法,是輕重緩急的取捨,而不代表我國社會忽略其他對外關係。
誰是太陽花運動?誰真的有能力引導社會?
首先,太陽花運動本身,真的是一個「論述單一」的主體,從而足以指引台灣社會,進而導致該文作者所看出的遺憾嗎?該文的第二個遺憾直指「運動尚未引導社會認識全球自由貿易」。本文認為雖然各個團體或個人彼此所持立論可能有所差異,但至少就筆者所參加過的相關團體與活動對自由貿易的論述與活動看來,民間社團並沒有忽略WTO架構下的調適,例如以WTO我國承諾開放的範圍,去質疑貨貿本身是否具有政府宣稱的效用或必要等議題。至於國內調適機制,僅須從許多人拿TPP的談判(例如日本的稻米與汽車談判等等)當借鏡,亦為運動引導社會認識全球自由貿易最新發展的絕佳例子。
議題的倡議重點本就會隨著當下的關鍵事件而有所變動,貨貿現在都要過了,當然先以貨貿為中心;蔡英文看起來要開放美豬了,當然從美豬開始講;TPP締約了,當然從TPP談判過程為出發點。本文實在不曉得「引導社會認識全球自由貿易」要怎樣講才會被滿意。內國調適、談判策略,甚至爭端解決機制,在學界與社運倡議層面上,過去絕不是沒有人提。
該文所提出的思考點的確是重要的,但不足以作為對於運動論述的打擊。更何況,「太陽花運動」本身真的可以當成我國自由貿易相關論述批判的載體嗎?我們要把這些論述責任放在誰的身上?
此處該文所提出的問題某程度確實存在,但絕不是沒有人關注,而且當年參與過三一八的許多團體至今也在持續關注。「有沒有講」跟「講了是不是全國都能收到並瞭解」是兩回事,本文並不認為以現在的輿論態勢,任何團體有能力真的「引導社會認識全球自由貿易」。要引導社會認識全球自由貿易,需要切入點,而這兩年每次出現切入點的時候,都不乏有人進行講解說明。就算傳播範圍不夠廣,並不能苛責進行論述的人「未能引導台灣社會」。
對外締約法制應有輕重緩急
此外,這篇文章似乎認為,我國目前就對中國談判以高標準對待,而忽略其他國家對於我國發展同等重要。本文同樣認為台灣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也應當獲得公民社會的積極關注,然而針對時下論者對於我國對中國關係的檢討,該文所提出「陷入親中反中思維」、「台灣真的可以繞過中國嗎?」、「切割中國貿易市場與全球自由貿易的政治想像」等質疑,卻是過度將對中關係普遍化,而將自由貿易當成一個整體看待,並未思考對於不同經濟體間的不同策略。這對於我國的對外貿易發展,毋寧是更加危險的。
該文提出的第一個遺憾認為太陽花運動「缺乏整體經貿制高點」,認為當前對於跨國經貿審議要求侷限在兩岸,相對而言《條約締約法》過於簡陋;並應該建立「臺灣對外經貿協定審議機制」的制高點。
就此而言,本文認為在立法策略上,「先行」針對我國對中國的協議審議進行立法,相對而言是比較穩健的。該篇文章雖然批評「兩岸優先,忽略其他國家」的做法,認為台美、台日、台歐等等經貿協議也很重要,但卻未獲得同等關注。然而,就算僅就對美經貿談判而言,民間並不是「關注寥若晨星」,從過去的美牛事件,到未來可能有的美豬議題,光是經濟民主連合就已經有未雨綢繆的論述,更別說今年總統大選辯論所帶起的一波討論。一個議題是否被積極對待,很多時候是因為他的迫切性或重大性,自然就會出現優先順序的取捨。
而本文亦認為台灣對於中國美國與日本的關係都非常重要,但目前「相對而言最迫切」的不正是對中國的服貿協議與貨貿協議嗎?
該文的觀點可能無法適切處理我國經貿戰略的原因,正是該文似乎認為我國對個大國的經貿關係都應該等同看待。在第一點遺憾上所呈現的就是「對其他國家的經貿協議也很嚴重,為什麼只關心中國」,但我國對於不同國家的經貿密切度,以及政治經濟的連動程度本就不同。如我國對宏都拉斯的自由貿易協定,所應該走的程序真的應該跟TPP談判一樣高嗎?如果同樣採取高標準,真的是一個可行的模式嗎?我們真的有必要對於所有國家都投注同樣高的審議成本嗎?
如果我們能夠接受台灣與各國的貿易談判並不是「因為都是外國,所以都要用同樣密度的審議程序」這個前提,那較好的做法,的確不是單單把對中國的談判獨立出來立法,而是應該建立一個不同審查密度與程序的判斷標準,由國會進行不同密度的授權(當然透明度與公民參與的權限並不會因為國家而異,或許與協議涉及領域更加有關)。
然而,一個可以涵蓋不同談判需求的協議法制雖然是本文認為較好的立法模式,但這卻很明顯緩不濟急。本文同樣認為對美談判需要更完善的監督,也認為《條約締約法》過於簡陋。但若果真如該文所主張,在這會期不對中國協議進行立法,而直接修訂《條約締約法》,那麼就是無視迫在眉睫的服貿與貨貿協議。而且在我們建立對中國的協議監督模式之後,同樣能夠以此為模型,藉由在《條約締約法》建立不同密度的判斷與監督機制,來面對接下來的台美以及更大、更多區域的經貿談判。
本文不認為現在民間聚焦於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是缺乏經貿整體制高點的,這毋寧是一個輕重緩急的區別。如果該文的這個遺憾要能成立,我想必須先證明台灣社會真的「只注重監督中國而不注重監督美國」,例如遇到美豬就閉嘴,或者服貿壞壞TPP好棒棒等論證。
將對中關係普遍化才是陷入反中親中思維而不自知
該文的遺憾三認為「談判策略陷入反中或親中思維」。然而本文卻不知這種二分的指控所為何來?難道不依該文的理解「重新認識中國」,就是就是「陷入反中或親中思維」嗎?如果果真僅是陷入反中親中思維,那為什麼目前爭議的是加強程序理性的立法運動?為什麼一堆人看到美豬要進來一樣血壓升高?
從美牛事件以來,反對自由貿易、或反對我國目前進行自由貿易的方式的人,並不是看國家是誰而選擇立場,而是從本身對於自由貿易的理解進行論述。當這一篇文章只看到檢討對中政策的一面,那麼許多對美對日政策的檢討自然而然被忽視消音,而該文作者或許就因此對台灣社會貼上「陷入反中親中思維二分」的標籤了。
如同本文前述,所謂的太陽花運動真的「有一個整體」讓分析人可以看到這個運動非但沒能指引台灣社會,還讓台灣社會逢中必反嗎?當年在三一八的現場,就是一堆反自由貿易、反中、反黑箱的人一起大亂鬥,不然許多人罵到現在是罵心酸的嗎?既然倡議者都有不同的想法,那我們如何界定一個運動的論述就是反中親中二元?
「特殊對待中國」並不是單純的「切割中國貿易市場與全球自由貿易的政治想像」。將各個國家普遍化,一體適用的拉進自由貿易的論述,才是脫離現實,才是不顧具體脈絡。當前各種雙邊多邊的貿易機制,不就是WTO全球尺度自由貿易失敗之後,各國為了保有各自最大利益的自救作為嗎?問題根本不在「特殊看待中國」,而是我們「能不能具體看見每個經濟體與我國之間的關係」。這種普遍化才是最可怕的,把國家實力大小、彼此經貿密切度、政治外溢效果、地緣政治等等因素都加以忽略,才會讓我國對於自由貿易的討論走向對我國最不利的地方。
只有國民知道了我們對於每個經濟體的關係都是不同的,才可能嚴肅地把真正重要的議題拉進來討論。否則所有的討論都變成「你支持自由貿易所以應該支持台O協議」,「你不支持自由貿易所以應該反對台O協議」。這種過度將當前的自由貿易進行模式普遍化的論述,才是應當避免的過度簡單化的二元對立。
該篇文章所言「臺灣現今的處境不只有中國崛起這單一因素,區域經濟發展板塊由西向東的轉移、新興國家經濟的奮起,國內產業競爭優勢的弱化與創新投資的疲軟等等,都有著程度不等的影響。過度討論中國作為締約國的經貿關係,可能限縮了臺灣自身在全球貿易下的發展格局,也可能造成對外貿易談判策略的評估失準」的確是許多人論述的盲點,但所提出的設問絕對不是「所以我們可以繞過中國嗎?」誰繞過了中國?誰脫離了中國市場?誰要完全切斷對中關係專心發展對美對日對歐對東南亞市場就好?
不是去中國化,而是去中國中心化
「不是去中國化而是去中國中心化」,本文認為許多人最大的焦慮就是他們不知道怎麼面對去中國中心化後的世界,所以把任何的對中政策檢討都當成「去中國化」。這種論點針對的是少數極端的看法,但整體而言我不認為現在的許多討論是「去中國化」可以解釋的。
最後,該篇文章提到「倘若臺灣政府與臺灣社會無法真實面對中國崛起後的全球自由貿易現狀,無法覺悟到每個經貿談判對臺灣的衝擊與挑戰都不亞於兩岸談判的經貿協議,那可預見的是,這三個遺憾將繼續被遺忘。」這我的確認同,但問題不在於該篇文章對於三個遺憾的詮釋,而是許多人把去中國中心化扭曲為去中國化,導致就對中政策以及對其他國家的政策評析進退失據,藉由指責其他人的焦慮證成了自己的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