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苦勞網》刊載由黃亦宏撰寫的〈拉肩帶的意義不只一種〉一文,針對近期「拉肩帶」的議題,提出一個相對於所謂「主流的性別視角」的觀點。簡言之,面對「拉肩帶」、「阿魯巴」等行為,原文提出幾個關於另類抗爭,甚或是另類理解途徑的敘事。其中除了「反擊」之外,原文作者主要花篇幅論述的是「翻轉」的策略。我用「翻轉」來稱呼這種另類敘事,是對原文一種「善意的」理解方式。
作者進行「翻轉」的方式,是點出可能有人「覺得被拉肩帶沒甚麼,甚至你也可以來拉我的肩帶,被拉肩帶的女生是受歡迎的意思」,進而指出,不僅僅「行為人本身其實很可能完全沒有傷害相對人的意思」,甚至這些行為「......的意義很可能可以脫離霸凌以及(性)騷擾,而是示好、是友誼」,僅用壓迫的敘事談論阿魯巴(以及拉肩帶),「就沒有能力處理像我這種因此受到培力,才開始跟大家打成一片的孩子的問題」。
以上是我對這篇文章的理解與摘要。
確實,我不認為某些行為必然只有「壓迫」的面向,或必然只能被描述為壓迫。但這必須把不同層次分開來談,而我覺得這是包括原文作者在內,許多持此論者並沒有妥善處理的部份。
首先,從「行為人」本身的主觀認知來看,是否存在「傷害相對人(借用原文語句)」的意念?或許沒有,確實很多時候發生在校園的所謂「霸凌」,很多時候未必是基於濃烈的、絕對的惡意、恨意,更多時候僅僅是「好玩」或是「跟風」。例如我小時候也藏過同學書包,拿白膠沾在釘書針上偷偷黏在同學背後,或是起鬨鬧某些同學,真的要探究我與其他同學的「動機」,往往就是「好玩」或是「跟風從眾」,事後也常常跟剛被「欺負」、「霸凌」的同學維持一定程度的「正常」互動。
拉肩帶,也是如此,基於一種盡可能良善的預設,拉肩帶的行為人或許並沒有什麼厭女情節,也或許尚未社會化為一個覺得可以任意支配女性身體的父權擁護者,而是出於純粹對與「女生的好奇」,或是「覺得女生生氣很好玩」,甚至是「喜歡你」(小時候我也會拉喜歡的女生的馬尾啊)。但如果只是單單是從行為人的主觀意識出發去對這個行為進行評價,那或許整個《性騷擾防治法》都可以廢掉了。而且這樣的辭令,實在是與我記憶裡的國小、國中時老師在安撫這類爭執時的保守言論太像了,「哎呀不要哭,魏揚只是想跟你玩嘛。」
然而,今天你出於「非惡意」動機的行為,並沒有辦法解釋某些人受傷害的感受與情緒。行為人的主觀動機與相對人的主觀感受,兩件事情要分開來談論,我以為是在談論如「行為與言論自由的界線」這類議題時,最為基礎的認知,然而在原文中,我完全看不到作者試圖去探討兩者的矛盾性。
從這樣的論點,非常有可能衍生出一種極端保守、父權的論述,就是「是你反應過度」、「玩不起」,更甚者,有些人會進一步去追究「相對人/被行為人」自身的責任,例如「誰叫你穿得這麼暴露」、「你不夠放得開」等等。如果今天有人站出來說,小時候被這樣對待(拉肩帶、阿魯巴)讓我覺得不舒服,而有人說,「你知道嗎?一個方法是,改變你對這些行為的感受」,這豈不是一個荒謬的現象?可能對某些人來說整個青春期的陰影,對另外一些人來說是「練習面對」就可以解決的事情?完全忽略實存的權力關係,而原文作者還可以說這些出來指責這些文化的人是「滑過仔細論證的要求」,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要進一步釐清的是:這些被針對性的對待的同學,真的往往是受歡迎的人嗎?我的經驗告訴我,不總是,往往他們是因為某些「格格不入」的特質而被標誌出來,例如長相、身形、氣質、行為舉止。你真要去問那些「行為人」為什麼這樣做,大概也常常會得到「啊他就很怪啊」之類的回應。
即使,今天我們說阿魯巴這個行為好了,我自己是念男校,我很清楚這種「成年禮」文化背後的意含是什麼。姑且不論這種強調「男性轉大人」的行為背後指涉著什麼樣陽剛文化的想像,而這種陽剛文化又可能對性別氣質偏向陰柔的男性同學造成什麼樣的精神與肉體負擔,難道原文作者真的覺得在阿魯巴的現場,大家對待籃球校隊隊長這類體格精壯或是極受歡迎的同學的方式,會跟大家對待瘦弱、矮胖或「沒那麼受歡迎」的同學的方式一樣嗎?今天即使誰都可能被「阿魯巴」,然而也確實存在著「能動性」上的差異,有些人如果不爽被搞,大概也沒人敢搞他,有些人就算不喜歡被這樣對待,可能也只能隱忍,甚至是「為了被納入圈子而主動追求」。
即使如此,原文作者也覺得,這些因為「陽剛文化潛規則」而被默認、反覆實行,用來確認「我群」與「他者」的「入會儀式」(initiation),是不需要被質疑其正當性的嗎?作者可知,在美國,以「入會儀式」為名實行的霸凌曾經造成大學生的死亡,而且受害者往往都是相對弱勢者、邊緣者,你何時看到學校風雲人物因為入會儀式而被不當凌虐?又或者原文作者認為,在這些儀式之下,人是平等的,可以超越一切階級、性別、族群的差異?忽視實存其中的權力關係,而將其浪漫化,我無法理解到底意義何在?
最後,原文作者提到,「女人為什麼對於這些性的議題特別容易受傷呢?我主張面對的方式是,女人不要怕面對『性』,要練習怎麼面對這些『性』的問題」,這樣的論點,似乎是在說:女性之所以往往成為性/別結構中的受壓迫者,是因為在這個結構中,女性(被養成)害怕去面對性。
我不會否認女性在性別結構中,更傾向被社會化為恐懼性相關的議題,相較於男生從小接觸性相關的知識、事物,這一點我很同意何春蕤老師過去的論點,我也認為女性應該要翻轉在性上面的被動位置,成為一個主動施為者(agent)。然而,我認為這個與原文作者的論點完全是兩碼子事:今天同樣是被用他們所不欲/慾的方式對待了而感到受傷,男性覺得無所謂,而女性感到受傷,這樣的感覺差異即使確實與女性一直是較被保護的角色有關,也不代表今天女性應該「跟男性一樣」也覺得無所謂、倘然面對。因為事實上是,即使男性在接觸性的議題上,普遍比較積極活躍,也不代表他們是欣然接受所有針對「性」的攻擊,不代表他們不受到傷害,甚至有些男性,恰恰是因為這個結構的壓力,而覺得「不舒服不敢說」、「認為自己不該覺得不舒服」。原文作者這樣的論調,不僅是用「要求受害者」的姿態在面對感到受傷的女性,甚至也回過頭穩固了加諸於男性身上的「陽剛枷鎖」。
我理解原文的一些企圖與嘗試,在於逆轉單一、僵化的受害者敘事,探討在結構之下,多元行動者的異質情感結構。然而,我認為原文與相關論者,實在太缺乏對實存於各種性/別領域的權力關係的分析,而往往是天真爛漫地從「培力」、「翻轉」的角度來質疑許多對於性/別壓迫的陳述。當今天,有人出來指控他們所親身經歷或見證的壓迫性結構時,我們當然可以來討論不同行動者對於這個結構的不同理解與詮釋,然而我認為,這當然是一回事,去指陳那些在結構中感到不悅、不適的人是因為未經過培力或囿於刻板性別印象,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要說面對結構時,行動者的多元面貌,當然大家都可以說些什麼,除了原文作者提出的年長阿婆之外,我也可以追加性地指出,許多在酒店上班的女性勞動者面對顧客對他們身體的碰觸(我盡量避免使用「侵犯」,以免原文作者覺得我預設了某些受害者敘事)時,會用巧妙的方式閃避或是反將一軍,也會板起面孔斥責,但無論如何,看到這樣狀況,我不會說「喔你看,除了以受害者姿態指控之外,還有其他方式」,我當然會覺得這些女性在這種不友善的場域所採取的反擊是很大快人心的,但這不意味著這種不友善的場域的存在就可以因此免於批判甚或被默許啊。
確實,在最好的狀況下,任何意義上的弱勢者確實都「應該」可以有能動性去翻轉他們的位置,對既存的結構採取挑釁、戰鬥的姿態,但這不意味他們失去了控訴的權利,也不意謂在這些結構性位置上的「行為人(我盡量避免使用「壓迫者」,以免原文作者覺得我預設了某些受害者敘事)」就可以免於被批判,或是可以認為「不爽來戰」。我甚至認為,原文作者雖然描繪了有些年長阿婆面對黃色笑話時的一派輕鬆,但也忽略了一個可能性:這些一派輕鬆其實是這些女性在不友善的環境中,為了生存、為了過日子,而不得不採取的策略。把這種「應對」(making-do),視為是一種弱勢者「受到培力」的姿態,甚至是可欲的策略,我也只能說,在這種論述之下,不要說性別了,包括階級、族群等各種社會類屬的弱勢,都會遭遇到「基進抵抗的不可能」,就像是用「弱者的武器」這一說法,去放大詮釋所有勞動者在壓迫性結構中的「輕微不順從」或是「適應環境、勉強求生」,然後說,「不要總是說著被壓迫,你看,這不就有人撐下去了嗎?要學著點。」
總言之,我認為原文作者,以及許多可能認同此種言論的人,似乎嚴重地忽略了對於實存的權力關係、壓迫結構的描述。我並不認為只應該存在一種「受害者的悲情敘事」,但在追求多元敘事的同時,也不應該產生一種看似進步、實質保守的論述,用「培力」的美稱,將責任推回指出自己在這個壓迫性結構下所受到傷害的人,更不應該忽略複雜的、實存於各個領域的權力關係,而將「行動者/結構」之間的相互關係浪漫化,而這一切的成本,最後,依然都還是回歸到結構中最為弱勢的那群人身上。
我無法想像,怎麼樣也無法想像,按照這樣的論述與取逕,玫瑰少年葉永誌會被那些欺凌他的人說,「我們只是跟你玩,想跟你當朋友,你如果不舒服,可以揍我們一拳,然後我們打一架,夠man,我們就跟你一樣去打球、打網咖,你就是我們的一員」,然後他會恍然大悟,「喔對啊,這也是一種培力呢。」
當然,或許,在這個劇本下,或許在那個廁所中發生的悲劇就不會發生了。但我想,這樣的情節,依然是一種悲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