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不能抵銷經驗,同一件類似的事,你經驗到的跟我經驗到的,可能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這是很正常的狀況。
舉個例吧,昨天許多新聞台都報導了鄭捷宣判的事,其中也訪問了有受害者家屬跳出來說,希望法務部既然定讞了就趕快執行死刑,好一平家屬心中之痛。然後人們即刻又可以想起,在另一起隨機殺人案中,受害人家屬並不是這樣急切地要求加害人被判死的,甚至還提及了教育與環境問題等等。在某些反對死刑的進步意見中,後面這一種家屬的說法跟觀念,幾乎可說是被看成為某種表率與模範作用,不斷被傳頌。
可是,面對大多數的社會大眾,死刑論辯仍然普遍傾向將「受害者(家屬)」的經驗給絕對化、單一化,許多要求嚴刑峻罰的法制改革推動者,透過這樣的「受害者」單一化,抹去了那些,可能不大一樣的「受害者」經驗,而當那些差異經驗浮現時,甚至還遭到質疑:「你(作為家屬),你不恨加害者,不想他死,你對你(被殺的)親人的愛,一定有問題!」
經驗的篩子
在黃亦宏的〈拉肩帶的意義不只一種〉文章刊登後,引發許多不同意見的討論,這本來就是可以預期的。意外,也不意外,其中也包含了一種,不只是否定黃文的結論,而是連動機都予以全面駁斥。
「你可以 OOXX ,不表示別人可以 OOXX」
「喔,我真不知道在大家譴責阿魯巴或拉肩帶時,說自己其實『被阿』、『被拉』很享受是什麼心態...」
類似這樣的駁斥,展現的其實都是一種經驗的篩子:「經驗」只能有一種,只能篩出滿足並服務於此刻法制化與管制化的經驗,無論是對性騷擾/性侵害防治的需求,抑或是推動死刑執行的需求,那才是合理的、被允許述說的經驗。黃亦宏說,他被阿魯巴後,並不是那麼地受傷,更多是感覺到慾望的滿足;某些人提及曾被「拉肩帶」但事後並不覺得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回憶。於是,在此刻的論辯中,他們是「不合格的受害者」,在「阿魯巴」或「拉肩帶」的話題討論中,他們不合時宜,最好保持沈默。
包含黃亦宏文章的正文,以及該篇文章的編按當中,我們並不認為文字本身否定了受傷經驗的正當性與合理性。這種在我們看來有些惡意的讀法,其實還真不少見,好比支持廢死、不對鄭捷表達同等的義憤情感,就被當成是不願同理受害人處境與心情。高旭寬對《女人迷》那篇備受歡迎的文章〈從拉肩帶男孩到默許強暴的社會:我的身體,不是你的遊戲〉,有很好也很誠懇的回應。他說他對作者被拉肩帶的不爽和害怕一點質疑都沒有。不滿的是作者把自己被拉肩帶的不爽,擴大解釋成男人對女人的壓迫和掌控、男人把女人當玩物,最後還連結到「小時拉肩帶,長大性侵害」!這種無限上綱男人的惡,又無限上綱女人的弱勢和創傷的說法...。
確實如此,我們難道不能在不質疑個別經驗的內容的情況下,反對將這些經驗普遍化為所有人的經驗嗎?又,質疑與挑戰構成這些經驗的社會脈絡跟條件,難道就是去質疑經驗者本身嗎?
提出不同經驗的目的,當然不是要去質疑那些「受傷」、「害怕」的經驗「不夠進步」。好比傳播支持廢死的隨機砍殺案受害者家屬的聲明,目的也不是要凸顯另外一些對加害人、對鄭捷恨之欲其死的家屬「不夠進步」。
苦勞網過去刊登〈性騷擾受害者的性解放〉一文評論時,也曾得到過這種令人啼笑皆非的回應。好像論述只是在講,作者自己「看開了」,然後叫別人也要看開點...。但問題從來都不只是個人看得開或看不開,而同時是那個讓個人一旦面對到性的「羞恥」就「不可能看開」或「很難看開」,只能一輩子蒙羞的性政治/文化結構因素。而更多加害/受害的僵化區分,趨於更嚴格的人際互動管制與規範,永遠只會使這個結構更形牢固不破。
最令我們不解的是,怎麼會把校園裡兒少對自我與他人的身體探索、性探索,以及人際界線的試探,一竿子全部當成不可饒恕的暴力了?小男孩如果是基於出生生理性別而與生俱來就有這種暴力傾向,需要從小被教育與預防,在此「父權」已經成為生物性的概念,而不是社會性的了。這種把「男人」預設成潛在加害人的性別視角,不幸地就是今日性騷擾性侵害防治的背景。
成長過程中,本來就有很多不舒服的經驗,但是承認這些經驗,也不表示同意這些經驗都可以聯繫到某個敵對的巨大結構——至少它們不都是同一個巨大結構。
真正浪漫化「結構」與「行動者」之間的相互關係的,其實是把一切的「惡」歸諸於抽象「結構」,再把惡的對反看作為「行動者(弱勢者)」的當然具備,這才叫做浪漫化。在此,「結構」跟「行動者」變成一刀切的二分,不再是相互構成相互支撐的辯證關係,知識份子的分析於是輕巧容易,「跟弱勢者站一邊」、「批判結構」,兩句話完了,立場就對了。但現實當然沒有政治正確的說法那樣簡單,人們總是既受惠於、同時又苦於結構的限制,一方面反抗結構,但行動過程中又難以避免地依循著結構所給定的路徑,正是因為如此,才要反思主體性問題,去打造自身。這不是避談結構而只談個體,恰恰相反,是要從結構在主體身上所銘刻出的痕跡出發,去真正地逼視結構問題。
知識在此如果還能發揮一點點起碼的作用,它的功能應該是去幫助我們指認出這些不同經驗背後的基礎,是在什麼條件與背景之下,人們才可能或只能有哪些感受,而社會又應該往哪裡走,才有助於個人與社會整體的解放。Toril Moi 在批評自由派學者 Ken Ruthven 把女性主義批評論述給「去政治化」的時候,曾說「只有對女性主義批評與理論提供政治性的定義,才能使我們分辨女性主義者與性別歧視者說同一句話的時候的不同意涵。」強調主體如何在經驗過程裡得到培力壯大,不是「阿Q」,更不是「精神勝利法」,而是嘗試開展打造一個可以使人不再只是受傷的環境之進程,承認性政治的政治意涵,就不會無視這兩者之間的巨大差異。
選擇性能動
眼下許多討論,似乎預設了唯有具備一定知識與現實物質條件的人,才會有從主體出發的「解放(的慾望)」。很顯然,這說法至少有以下兩種缺陷:首先,知識條件的高低,並不能直接等同於現實物質的階序(事實上,打破它們的關聯性本身也是「解放」的慾望所企圖的「思想-實踐」綱領),因而根本不可能形成某種高知識份子或富裕者等於激/基進,而低端者等於「易受傷保守人士」的畫面;再者,在當前的常態性別框架(或說結構)之內,某些「基進」是受到幾乎無條件的擁戴,另外一些則要嘛被看作是「打高空」、「來亂的」,要嘛就是遭指控「與保守主義共謀」。
關於以上的錯誤理解,兩個例子可以清晰分辨進步政治的選擇性「能動」。其一、當一個堅定的、性自主的、女性主義的母親,要讓他的孩子「從母姓」時,這類行動與知識工程,幾乎是受到性別進步人士一面倒的喝采1。在這個例子中,並沒有什麼聲音會指控「妳這樣打高空的激進改姓動作,是要讓那些受壓迫的、孩子『從父姓』的母親情以何堪!?」這時候,大家似乎都在概念上很是清晰澄澈,知道「從母姓」的奮戰者,不等於相對於「讓孩子從父姓」的女人們的壓迫者,或者沾沾自喜之惡敵。接著可稍微岔開來提問:「從」(subordination)的意義在於讓下方者順服上方,而性別進步的聲音似乎鮮少設想另一種方案,可以讓孩子不用「從」私有制家長任一方的姓氏,一旦要是出現這樣的政治倡議,似乎「大家」恐怕又不那麼過得去了,就會開始疾言厲色地斥罵這般的倡議者是「打高空,壓迫從母姓者」(但是否壓迫了「從父姓」者則可能不大重要。)
第二個例子,我們或許都可以同意,沒有任何在資本主義體制內的受雇者,是純粹天然開心地「受壓迫」,但反娼女性主義者只認為「娼妓不是工作,是剝削」這件事,似乎也從未得到聲色俱厲的進步聲音譴責。難道剝除了受剝削的娼妓,就等於在這個「現狀」當中再無壓迫?這樣說,時薪僅新台幣120元的各種兼職工、研究與教學助理等等,更是深陷於九重地獄的剝削。把一個人類塞入永恆無償的家務勞動,做到死,然後稱讚她是個「賢妻良母」,更是罪惡淵藪啊!為何上述這些「非工作」,並沒有被同等質量地、義氣亢然地清理與譴責?比起與「性」相關的工作,它們或許更不該稱之為「工作」或是甚無剝削關係的「生活」啊。更直接地說,如果要避免「打高空」,怕傷了單偶婚姻下被剝削一輩子的女性,我們甚至沒有立場提倡(遑論盛讚)任何形式的「性/別自主」啊,因為這些自主的多元的基進(知識與行動),難道不是「壓迫」了前者的創傷與「壞感情」嗎?2
再者,倘若我們改寫拉岡(J. Lacan)的後結構語言公式,將「沒有性(別)關係」(There is no sexual relation)的兩造,修改成並非一端為男、一端為女,而是有女有男,但一端堅持著女與男的「同一性」(identity),另一端則試圖闖出一些歧途;或許,如此的改寫後公式更可能逼視目前身分政治的死結與硬核(hard kernel)。也就是說,在一端堅持「性」的表達與「後果」不可能真正自由多元、只能配合現狀進步範式(而且得由自己來制定這個範式)的前提下,另一端無論再怎麼澄清與說明:有些人並不如同前者這個範式的受傷主體論,但這些人的「不受傷」,就如同從母姓者並未取消或壓迫了「因性受傷」的從父姓者,終究,兩造之間不但不可能對話,恐怕是連「同意彼此的不同」(agree to disagree)都不可能達成。關於這點,讓人悲觀地體認到,正是拉岡所謂的「沒有(匱乏)關係」(No Relation)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