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看到朱同學的臉書貼文時,我等著。他寫得清晰、具體,如果他指控的「校方」「系方」「老師」是別人,我會認為資訊已經足以做出判斷。但是是輔大心理系,是夏林清、何東洪,我想我可以等一等,至少聽聽對造的說法。基於對輔大心理系、夏林清與何東洪的信任,我等著。我們沒有私交,因為我是孤僻鬼,我從來沒跟他們講過話。這信任建立於過去數十年來,夏林清及其團隊常態性地支援弱勢,義無反顧、毫不保留的,不只是提供資源,而且是將自己變成資源,陪伴弱勢者一起創造活下去的條件。
結果等到什麼呢?夏林清的三篇聲明(聲明一、二;聲明三),輔大心理系無數篇貼了又撤的聲明,半路裡殺出的一篇新聞稿、一個記者會,與一個九小時半的馬拉松大會。斯可忍,孰不可忍!
朱同學的臉書貼文,在題目就揭露巫同學的名字。因為這個強暴事件被掩蓋已近一年,而「保密」成為系上掩蓋一切錯誤作為的最佳擋箭牌:只要有人質疑輔大心理系處理是否合宜,他們就祭出這一招,說要保密,無可奉告。「保密」本來是為了保障被害者的權益,結果變成了系方的遮羞布。朱同學與巫同學以真名示人,是退無可退的決定,因為只有這樣能夠逼迫輔大心理系出來面對;這釜底抽薪之舉何其悲壯,是性侵被害人犧牲自己做為代價!
關於輔大心理系與何東洪
朱同學的臉書貼文雖然有控訴與指責,但是行文維持了相當程度的冷靜陳述。他敘述發生了什麼事,然後給予評價。朱同學的舉證詳盡具有說服力,是輔大心理系的幾位老師包括何燕堂、夏林清等人,都應該好好學習的。例如何燕堂主張,「當朱同學5/29貼出那篇近8000字的臉書長文時,就已經自己當受害人,同時身兼檢察官起訴夏林清,又同時當法官判她死刑,最後還當劊子手執行,並已伏法完畢,因為輿論幾乎是一面倒地批判夏林清,很多人質疑她的道德,甚至認為是在為她自己圖利,夏林清在社會輿論上已被槍斃」(原文請見何燕堂臉書)。他的主張最好笑之處在於,他並不以為那是「比喻」,而是無比認真的主張「批評夏林清=殺了夏林清」。但是何燕堂卻批評朱同學,顯然「批評朱同學≠殺了朱同學」,或者殺了也無所謂。所以就是只有夏林清不可批評就對了。而且何燕堂要幫夏林清抱不平,卻用了「伏法」這個字眼,你不知道「伏法」的意思是罪有應得的人被法律制裁嗎?輿論倒向朱同學、抨擊夏林清,是因為朱同學說得清楚明白又可信,我們一看就知道夏林清犯了大錯;而輔大心理系諸位老師的論述品質,卻真的很差。
九個半小時的馬拉松會議,邀請信裡說對象是「心理系全系師生」,末尾說「誠摯地邀請關心的學生與老師參加,現場接受發問與提議」,語意不明確。到了現場才說,只有心理系師生才有權利發言──喔不,這裡神不知鬼不覺地偷渡了「系友」也可以發言。後來積極發言的果然就有幾位系友,輪番譴責朱同學,是不是很巧?量身打造的果然合身啊。
好幾個參與大會的人在臉書上詳細紀錄了經過,他們都說主持人何東洪明顯的偏頗(見蔡宗洋;溫婉廷之書寫)。一開始要決定大會是否直播,何東洪讓大家舉手表決,明明要直播的人多於不直播的,他睜眼說瞎話,說「五五波」,然後說今天的會議很敏感;「再用一點系主任的權力好了,不直播!」(見影片)何東洪心意已決,但假裝讓人表決,這樣假如結果是「不直播」,就可以推說「在場群眾自主決定的」。可是「自主決定」是要直播呢?他先是扭曲結果公然做票,然後專斷獨行;這時候就沒有「自主決定」這回事啦,老師幫你們決定!
何東洪抱怨,他怎麼做都被罵。「關於現場直播,雖然同意多於反對,我做為主席((什麼球員兼裁判,拜託,這場(注意,我說的這一場,不是這個議題本身)是我們系上內的事ㄟ))跟同學說直播會讓很多同學可能不敢說話,所以我請求讓我裁決不要現場直播,被批威權。」(原文請見何東洪臉書)
何東洪自己提供了做票的證據。他在現場說「五五波」,但是在臉書上卻說溜嘴,承認是「同意多於反對」。連國民黨要做票的時候也要先關燈啊,何東洪開著燈做票,算你狠!這種拙劣的統治手法是對輔大心理系同學最大的侮辱,把學生當猴子耍,你不相信多數決就不要付表決,輸了又賴皮,超沒品。公然做票又說溜嘴,這樣的系主任也真難得。
對大多數人來說,過去一年的是是非非,我們並沒有親眼目睹;但是事發之後,我們卻眼睜睜看著輔大心理系處理此事荒腔走板,小動作頻頻,對自己系上的學生,機關算盡。是你們幫朱同學爭取到許多信任,是你們自己破壞校譽,是你們自己踐踏了原有的驕傲。
關於工作小組
輔大心理系主張,他們已依規定通報性平,由校方組成性平會議,學生也充分知道他們的法律權利;工作小組是額外的、第三管道,目的是……ㄟ,目的是什麼?夏林清的第一份聲明說,「心理系決定了站在教育者的立場,不能閃避,理當主動承擔起教育的責任,故立刻組成了專案工作小組。」
好。所以目的是教育。在夏林清的記者會裡,他說工作小組的處理範圍,包括輔導巫同學、王同學以及其他相關的同學。朱同學的文章裡說,「八月底,知道工作小組出了報告,確認了事件發生,踩了立場。結果上,以時間倉促為猜測根據,認為性侵未得逞,是猥褻。」可知工作小組也調查事實,並記載在報告裡。這份報告完成後,送交性平會議,結果性平會議做出同樣的認定。
輔大心理系說工作小組不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因為它是一個「多出來的」管道。性平法規定,有性侵或性騷擾案件發生時要組成性平會議,可組成調查小組,小組成員必須有二分之一以上是女性,三分之一以上要有性侵、性騷擾、性霸凌的調查專業;兩個月內完成調查。那麼輔大心理系的工作小組呢,其成員如何遴選決定?由誰決定?他們應具備什麼資格?正當程序為何?不知道,沒有規範。輔大心理系發明的第三管道,成為一個不受性平法約束的化外之地,反正性平法約束的是性平會議啊,我們又不是性平會議,所以我們就不受任何約束了。
這個不受約束的工作小組,有沒有違法?性平法宣示了防治性騷擾與性侵害的大方向,至於更具體的處理機制,規定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1條第二款是這樣寫的: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輔導人員,應迴避該事件之調查工作;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調查及處理人員,亦應迴避對該當事人之輔導工作。」
為什麼要規定「輔導者」與「調查者」不可以是同一人?立法理由是這樣寫的:「因調查工作需秉持公正及客觀,而故基於專業倫理及專業分工之考量,於第二項明定調查工作與輔導工作分離原則,以避免角色衝突問題。」(見總說明。由於此準則迭經修正,現在的21條,原來是15條,所以請看15條第二項的立法理由。)
延伸性平法的精神,「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明確指出,調查者與輔導者有角色衝突,如果不加以區分,會違反專業倫理。但是根據前述夏林清的聲明、記者會發言與朱同學的文章可知,輔大心理系的工作小組,就是一個既調查事實,又輔導被害人,也輔導加害人,也輔導旁觀者的小組。
輔大心理系,你們有必要說明,這個包山包海的小組,遴選程序與標準為何?如何面對專業倫理與角色衝突?教育部必須調查,性侵事件由系上自組工作小組處理,是否架空了性平法?
關於夏林清
夏林清說朱同學與巫同學接受工作小組,是因為評估這樣符合他們的利益,後來卻因結果不如預期而翻臉。他以「利益說」猜測朱同學與巫同學的動機。但夏林清為什麼要成立工作小組呢?因為要承擔責任、教育學生。別人都是為了「利益」,只有自己是為了「利他」。夏林清始終很奇怪的忘記,巫同學是性侵的受害者,他值得一個公道;那叫做「公道」,不叫做「利益」。夏林清希望受害者要重新長出力量來,很好;但沒有一種「培力」過程,是以否定受害經驗、否定受害者的主觀情感為起點的。夏林清被輿論罵一罵就立刻自覺受害了,死了,為什麼不能夠理解一個人被另一個人侵入身體時會有受害的感覺?否定他的經驗還怎麼培力?
看朱同學的貼文可以明確感覺到,他們的動機不是利益而是信任,他們一心以為數十年與弱勢站在一起的老師,會好好處理這件事,即使不能圓滿,至少也要公正。夏林清承認工作小組的結果不如預期,無法讓加害學生退學,但他迴避的是,不圓滿沒人怪他,有時因緣就是不足;令人憤怒的是他不公正。
「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你們學生之間的情慾流動我也知道,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平常在8樓幹些什麼,偷吃也要把嘴巴擦乾淨,沒錯,你,確實,酒後,亂了性,但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我要聽你作為一個女人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這一段話,令人完全難以忍受。因此幾乎難以相信,夏林清會對受到性侵的學生說出這種話。朱同學描述,7月13日他們第一次有機會與夏林清談性侵事件,夏林清在巫同學痛哭時這樣說,他們聞言當場愣住,無法反擊。我覺得完全可以理解,因為作為一個無關的第三人、時隔一年以後看到文字描述,我也愣住,一時無法相信。這太侮辱人了。保守立場的被害人會覺得受辱,因為你怎麼可以說我有情慾;情慾解放立場的被害人也會覺得受辱,因為你怎麼可以把我當成敢做不敢當的孬種!侮辱被害人、再次踐踏他的自主意志,你們「培力」是這樣培力的?就是手上有傷口的時候不要消毒包紮,反而去浸在污水裡,以毒攻毒就會很快好了的意思?夏林清所說的「教育」,是「震撼教育」嗎?
或許是的。幾位夏林清的學生,從夏林清的學術立場來分析可能的原因(林小花:「她會把你打趴後,再叫你『站起來站起來』。夏林清沒有把和她對話的人當成弱者」。但是系主任何東洪顯然不是這樣想的,直播會讓學生不敢講話,他就決定不要直播了,很保護學生嘛。被強暴的學生必須立刻很強悍,而沒被強暴的學生卻可以很軟弱?
當夏林清自己「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我們又看到輔大心理系的老師或系友,多麼溫暖地陪伴。如果震撼教育這麼好,為什麼不給夏林清來一點?為什麼震撼教育是對別人的,溫暖陪伴是對自己的?所以你們也知道溫暖陪伴是好的嘛,那為什麼對巫同學如此吝嗇?
在我等待的幾日裡,等待的是夏林清版本的脈絡。他在聲明裡淺淺地提到,「朱生臉書文的敘事結構,以及引用我的話語,與我對當下發話脈絡的記憶有甚大的差距。」所以我繼續等,等他回國。
結果等到什麼呢?等到一個破口大罵的新聞稿,一個受害者立場的記者會,一個系主任賤招連連的大會。夏林清有充分的機會可以說話,他的版本是什麼?他的脈絡是什麼?
夏林清說,「這件事會成為壓垮系上的最後一根稻草」這句話,指的是系上老師都要退休了,不是指性侵事件。你信嗎?性侵案發生那天夏林清剛好出國,回國的隔天,學生就立刻去找他;他們談話很短暫,當然是談性侵這件事。然後夏林清在這樣的一個談話裡,天外飛來一筆的去說系上老師退休?如果真是這樣,我仍然認為夏林清的處置太差勁了,你學生跟你說他被強暴了,然後你說「我們系上好多老師都要退休了」???
夏林清的前兩份聲明是和緩的,雖然未能即時回應社會的質疑,但是他在旅途中,一定很忙,這很合理。第三份聲明他忽然憤怒了。依據時間判斷,大約是尚未回台時只看見朱同學的臉書文章,回來以後看到了網路上罵他的言論。朱同學的臉書並未使夏林清放棄教育者的角色:「任教37年,我所堅持住的一個教育立場是:與學生一起,將各種矛盾與衝突性的校園生活事件,發展成大家共同學習與成長的材料。2015年6月事件如此、此刻的聲明、以及未來,不論事件如何演變,我的立場均不會改變!」激怒夏林清的是網路輿論,但他遷怒於朱同學。網路資訊很分散,我們無從猜測夏林清看到什麼,但根據經驗,謾罵亂罵的一定很多;那些並不能歸責於朱同學。如果朱同學的臉書有那麼離譜的話,夏林清應該一開始就生氣了。
在氣憤的頂點,夏林清的新聞稿不就事論事,竟然攻擊朱同學的身份:「不要任意在網路放火,闖了禍就準備溜回大陸!!」唉。除了悲哀還能說什麼呢?
夏林清說,朱同學之所以「報復」他,是因為朱同學期待工作小組可以迅速認定是性侵,並且讓加害者退學。但這不是工作小組的權限,因此朱同學有錯誤期待在先,期待落空後,便遷怒夏林清以及工作小組。 這是夏林清對朱同學的臆測,但是並無事實基礎。在朱同學的臉書文章裡,並未對工作小組有此不切實際的期待,他只是如實敘述工作小組出的調查報告,沒有表達滿意或不滿意,也沒有額外批評。他對工作小組真正的批評,寫得很清楚:「【巫同學】開了三個條件,認罪、退/休學、道歉。得到工作小組的回應是,很驚訝為什麼會開出這麼強硬的條件,這樣會讓對方不願意見面,無助於教育對方。」
這是夏林清沒有面對的。工作小組應當中立的把訊息傳給加害者,但工作小組在這樣做以前,已經先對巫同學的訴求表示否定。
認罪、退學或休學、道歉,巫同學這樣的要求很過份嗎?過份到工作小組還沒問對方就可以判定為太過「強硬」嗎?事後證明,本案有DNA證據,因此性平會加開會議,將加害者退學。巫同學的要求合情合理,一點也不過份,並且得到性平會的支持。好比蕉農自認一斤香蕉可以賣20元,但前來收購的中盤一直說你這樣會賣不出去,你要壓低價格。結果蕉農自己賣,發現明明就賣得很好,他當然會覺得中盤在呼攏他!
這樣分析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夏林清先把朱同學的批評扭曲成「他不滿工作小組不能將對方退學」,然後惡意臆測說朱同學是遷怒報復。朱同學說,巫同學的合理訴求被工作小組認為「強硬」,因此朱同學質疑工作小組到底有沒有公平對待他們:「工作小組的目標,從一開始的處理我們的情緒,變成了嘗試讓我們放下情緒和權利,給工作小組創造條件教育加害者和加害者不斷給我們製造麻煩的朋友。」
夏林清只說明:工作小組有去傳話。但夏林清必須說明:工作小組是否確實這樣回應巫同學?為什麼你們沒有謹守中立的立場,在傳話以前,已經說這個合理要求是太過強硬?你們憑什麼下這判斷?你們講這種話的意思不就擺明了是跟巫同學討價還價?這種處理方式不就是代表加害者,在跟被害人談判嗎?我可以理解,夏林清捫心自問沒有偏袒之意;但夏林清必須理解,你與工作小組所做出來的事情,就是在偏袒加害者!工作小組的問題,不是無法達到某個結果,而是它不公正。這種不公正,令當事人傷透了心,令旁觀者看不下去。
在我們漫長的等待之後,夏林清該說沒說的太多了。一小時的記者會是夏林清的獨腳戲,記者問他工作小組的目的,他的回答是:「你問到我們工作小組的目的,我們講得非常清楚,在成立那一二三四點,就說我們認為我們這個小組的成立,我們跟巫同學我們怎麼,我們怎麼共同發展出來協助、輔導和一起工作的方向;然後我們跟王同學,怎麼工作;然後跟一些他們的同學們,絞進了這一次爭議事件中,我們怎麼進行工作。所以它基本上就是一個教育輔導工作的決策和推進工作的小組。是這樣的一個小組。」(見記者會影片)這一段問答在56分32秒的地方,我寫在這裡的是逐字稿,真的,夏林清就是這樣回答的,用很真誠的態度,說著不可思議的胡話。工作小組的目的就是跟這人工作、跟那人工作、跟其他更多人工作???我沒有斷章取義,這種話根本取不出「義」來。依照這種廢話功力,他可以當部長了。當什麼部長呢?當然是法務部長囉,論寫新聞稿的功力,夏林清可以把羅瑩雪掃進歷史的灰燼裡。
在輔大心理系、夏林清、何東洪的回應裡,我反覆看到的就是玩弄語言玩弄到一個毫無意義的地步,不斷發明新的鬼話,「凌霸」、「霸凌」,實在不知道究竟是打錯字還是另有玄妙奧意?你可以把「強暴」說成「暴強」,「姦強」,「侵性」,而事實不會有所不同,就是一個人把身體與意志硬塞到另一個人的身體裡面。取一個怪名字不會使得事情變得「不扁平」,只是可以堆高你的語言玄妙之塔,讓別人爬不上去,無法質疑你而已。問你一個問題,你給出更多糾纏不清意義不明的鬼話,如此無窮套索、無盡迴圈,直到我們迷失在那個語言秘境裡,本來要問的問題,仍然缺乏一個答案。
但我沒忘記,我知道很多人都沒忘記;我們要沒完沒了的問。夏林清必須回答,你有沒有對巫同學說出那些話?你有沒有在他需要支持的時候打斷他的話,並暴怒?你曾經說你不記得,也曾經說你記得的不是那樣,這兩個陳述互相矛盾你知道嗎?你要選哪樣,docchi?朱同學寫出來的對話過程,栩栩如生,細節豐富,是脈絡很清楚的陳述;在場除了你以外有三個學生,他們的理解都一致。目前為止你還在空言說朱同學「去脈絡化」,「斷章取義」。夏林清,請把你的脈絡講出來!巫同學與朱同學等了將近一年,我們等了十三天,你到底要不要講?
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敘事。我要聽,你們是如何說服自己,做出了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