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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8月再拆華光 居民呼求合理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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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4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徐沛然

繼3/18、4/24兩波強拆行動後,法務部預計將於8月27日至29日針對華光社區金華街與愛國東路170巷呈口字型的20多戶,進行第3波拆除作業,目前居民已經陸續收到強制執行通知;今天(7/24)華光居民召開記者會指出,迄今法務部未負起安置與補償責任、而台北市政府提供的中繼住宅或平價住宅亦無法符合居民需求,逕行強拆將造成又一批居民流離失所。

法務部將於8/27再對華光進行拆除,今天記者會上,居民余賜秦帶著氧氣面罩,痛陳政府不願負起安置責任,放任法務部趕人、追討不當得利。(攝影:陳韋綸)
安康社區平價住宅

針對被迫離開華光社區的住戶,如果符合低收入戶1萬4千多元的標準,北市府提供位於安康社區的平價住宅居住,目前入住居民皆為低收入獨居;安康平宅每戶格局2房1廳,在北市府2人1戶的安排下,原本各自有其生活的吳德慶便與蔣伯伯同住一屋簷下。於社區居住40年的吳德慶,製作西裝、賣魚、全省推銷報紙...做過各種工作,講到法務部,他的態度是無奈,「6、7年前法務部開始告我們,之後每次遇到都問:『甚麼時候要搬?』,又追討600萬元不當得利,我沒錢繳,壓力很大,要拆的時候,只好搬走,哪有甚麼辦法?」吳德慶說,每天早上他還是會回社區坐坐、與以前鄰居聊天。(攝影:陳韋綸)

已經收到強制執行通知的,包括社區內、居住於杭州南路55巷內的余賜秦一家人(余家情況詳見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金磚上的難民」);重度器障的余賜秦今日帶著呼吸器及氧氣瓶於記者會上,希望法務部提供合理安置,並停止追討不當得利。居住社區至今超過30年的余賜秦表示,自己與妻子已無謀生能力,大兒子患有精障,目前一家5口僅靠小兒子月薪3萬元生活;法務部對他追討的不當金額高達200萬,除郵局帳戶被凍結,因與法務部訴訟敗訴,小兒子每月薪水都會被扣除1萬元以支付訴訟費,此外,法務部於8/27到29日的強制拆除,更將收取11萬元的代拆費,使余家經濟狀況更加困頓。

目前台北市府針對華光居民提出中繼住宅或平價國宅的協助;平價住宅申請者須符合台北市低收入家戶內人平均所得1萬4千元的標準,居住期限則無限制,在4月第一波法務部強拆前仍居住於社區內的60多戶中,根據台北市社會局當時新聞稿,僅有6戶符合申請資格;以余家為例,雖然家戶收入達低收入戶標準,不過目前北市府提供位於安康社區的平價住宅,每戶大小約10坪,格局兩房一廳,對於一家5口的余家而言,不符合其需求。中繼住宅方面,雖然社區居民都曾試圖申請,但因為每月需支付1萬元的租金,以及合計3千元的管理與停車費,對於被追討不當得利而被凍結帳戶或扣薪的居民而言,是一大負擔;此外,中繼住宅居住期限至多3年並不得延期,也是居民卻步的原因,因此目前實際入住的戶數僅兩戶。

聲援同學董昱表示,北市府提供的平價住宅,其資格規定嚴苛,而中繼住宅租金高並有3年居住期限,給予居民的協助有限,進入房市自力救濟,又需面對高房價,或租屋市場對於老人、身障及精障等各種歧視,他呼籲法務部應提出妥善安置計畫,而非任居民流離失所。

華光社區大事記
  • 1990台北市政府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
  • 2007行政院頒佈「四大金磚」都市更新計劃,以「華爾街」為定位,預計打造金融、商務與資訊中心,並且推出高品質住宅。
  • 2008法務部向居民提起「不當得利」民事訴訟。
  • 2009通過愛台十二項建設總體計劃,其中包括「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劃」,是為六大都更指標案。
  • 2010財務部「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會議結論,要求應以「現金補償、異地安置或其它方式」處理現住戶;並指出無論眷舍住戶或是違建戶,如果無意領取現金補償,「政府應於本地區或鄰近地區興建每戶30坪住宅安置,並發給房租津貼每戶36萬元」,但是這之後,所謂「安置方案」就再無下文。
  • 2011.01法務部台北看守所發文要求眷舍住戶限期騰空。
  • 2011.02華光社區發生火災。
  • 2012.10行政院秘書長陳世揆向媒體表示華光社區採BOT方式招商。
  • 2012.12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進入華光社區丈量,並要求同意2013年2月前自行拆除完畢,否則將執行強制拆除。
  • 2013.01.10杭州南路上盛園豆漿店自行拆遷,負責人許竹菊期間休克身亡,當日法務部承諾緩拆至農曆年後。
  • 2013.02.23法務部展開第一波拆除動作。
  • 2013.03.27法院強制執行處對華光社區兩戶展開強拆動作,數百名聲援者與警方激烈衝突,多人受傷。
  • 2013.04.16立委邀請法務部、北市府與居民召開三方協調會,惟法務對安置方案與不當得利無具體承諾,僅表示居民如有意願、且符合進住中繼住宅資格,願向法院申請暫緩拆除作業。
  • 2013.04.24法部部針對金華街住戶與商家進行第二次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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