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完全執政週年前夕,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5/19)針對蔡英文上任以來的高教與勞動政策進行總體檢,認為蔡英文不僅沒有履行承諾,部分政策甚至倒退修惡,批評蔡英文自我宣稱是最會溝通的政府,實際上是親資方、跟資方溝通的政府,給出「背棄政見,傾向資本」的方向評點。
高教勞動條件惡化 教師陷失業危機
2015年10月,當國民黨還在執政時,勞動部曾發佈過一則題為「勞動部持續推動醫師、教師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新聞稿,針對教師勞動權益的部分提到私校教師包含「編制內」與「編制外」教師,編制內教師已有《教師法》保障,編制外教師則無法完全適用《教師法》,因此與教育部溝通協調適用《勞基法》的可能性,此方向是為推動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然而,高教工會研究員陳伯謙表示,蔡英文上台後,卻將兼任教師區分為「具本職」與「不具本職」,只將「不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導致校方開始大量不續聘「不具本職」的兼任教師。
後續,教育部接著宣布兼任教師的勞動條件將透過修改《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取代適用《勞基法》,條文除維持「具本職」與「不具本職」的差異,更開放權限讓校方可以在不需理由、無申訴管道前提下,做出不續聘的決定。高教工會批評,蔡政府在高教與兼任教師勞動權益方面的政策方向,比國民黨執政時期更保守與退步,直接導致兼任教師的失業危機。
關於校園中兼任助理的勞動條件方面,在蔡英文的競選政見中提到:
如果你是基層學術工,你要小心高等教育的打工環境正在快速崩壞。……這批兼任助理薪資久未調漲,更因未受《勞動基準法》的保障,面臨超時勞動、雇主不合理的要求卻求助無門的困境。連本應為學生所信任的教育體系都成為剝削的來源,令人無言。
競選團隊當時認為,應該「提升大專院校教研助理的待遇」:將學生兼任助理納入適用《勞基法》。不過,陳伯謙說,蔡英文上任後,卻訂定《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將學生兼任助理區分為「學習型」和「勞雇型」兩類,讓學生助理繼續以「學習型助理」身份遭受剝削。
而在大學退場與轉型的問題上,蔡英文競選時曾經公布教育政策的目標,是在「充分保障學生受教權與教職員工工作權的前提下」處理大學的退場事宜,並會「妥善協商處理退場大專院校之財產,發揮教育公共財之社會責任」,然而蔡政府一執政便在新版本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中,使教育部無須對退場後教師的工作權、學生的受教權負有法律義務,更編列了50億元轉型與退場基金,讓私校校方可以融資並補貼利息,卻無法約束退場大學的資產回歸公共使用,陳伯謙批評,這種政策設定是放任私校校董將學校倒閉後吞產,與競選時期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
勞動政策「新自由主義」化 放任過勞
而綜覽民進黨取得多數席次後的勞動政策變動,東華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張鑫隆提到,只有總數的不到4%通過立法,並且僅是修補國民黨政府時期的漏洞,對於重大勞動問題,例如非典型勞動,則沒有任何進展,批評「完全看不出民進黨勞動政策的路線」。
張鑫隆表示,唯一值得肯定的勞動政策,是《勞基法》對特休假修訂後帶來的「意外效果」,特休假的規範讓勞工得以自主提出休假日期,雇主則須依法排定,張鑫隆認為,這使得勞工可與工會配合,集體放特休假來行使抗爭行為,這麼一來,便可解決工會提出拒絕加班、病假、事假時,卻須經過雇主同意的運動阻礙,認為這個「立法意外」,是少數僅有對工會運動有正面效益的政策。
而其他勞動政策方面卻仍毫無建樹,在2016年蔡英文競選團隊提出的「勞動政策六大主張」中的「立法保護非典型勞動」提到:
定訂「派遣勞工專法」,讓他們與在同一職場內從事相同職務或工作的正式員工,能夠同工同酬,並且可以銜接成為長期穩定就業的勞工。目前公部門運用派遣勞工的問題,我認為應該漸進的減到最少,作法是必須回歸政府相關的採購法令規範。
其次,有關部分工時勞工的平等待遇,我們認為必須定訂「部分工時勞工保護」相關立法,改善勞動條件與社會安全不足的情況,依照工時、工資的比例,享有與全時勞工同樣待遇,包括失業給付、生育給付、老年給付等。藉此,具體強化非典型勞工的保護體系。
張鑫隆批評,蔡政府上任後根本沒有修改任何與派遣相關的法令,不僅如此,六大主張中提到「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要逐漸提高工會的涵蓋率,修改《工會法》減少不合時宜的限制,促進工會組織真正的自由化。然而,針對目前《工會法》規定滿30人連署才可以籌組工會,使得超過七成以上的小型企業沒有辦法組織工會,此外,因應台灣新興的多元工會型態,例如企業工會外的產業工會、或者是派遣工工會等遭遇到的限制,像是《團協法》中對於產業工會進行團體協商資格的限制,要求「僱用勞工人數二分之一」影響了工會團結的可能,對這些工會組織「真正的自由化」應該做出的修正,蔡政府都是零進度。
張鑫隆認為,每次只要政策走向出現爭議,蔡英文便以溝通為由拖延,顯示了蔡政府的「新自由主義」傾向:放任資本自由競爭、降低對資方的限制、開放勞動市場,而在這種放任競爭的思維底下,就是使得資方為節省人事支出聘用非典型勞動者,造成勞動彈性化、不穩定,導致勞工的全面性過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