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移工阮國非遭警開9槍擊斃事件持續延燒,阮國非的父親和妹妹今日(9/15)偕同移工團體和聲援人士至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察院調查警方用槍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並檢討歧視性的移工制度,還給家屬公道。監察委員楊美鈴表示,監院對本案已經啟動調查,將會檢視檢方如何處理,也會調查主管機關是否有行政疏失。
8月31日發生新竹縣員警開9槍打死越南籍逃逸外勞阮國非的事件,警方聲稱阮國非涉嫌竊車,遭警方圍捕時朝員警丟擲石頭,甚至企圖搶奪警車,才連開9槍制伏,致其身中6槍不治身亡。然而,移工團體和人權團體質疑警方執法過當,強調現行法律不允許移工自由轉換雇主,才逼迫移工逃跑,而接連赴警政署和行政院抗議。
監院主動啟動調查 家屬望釐清真相
監察院本周二(9/12)宣布將對本案啟動調查,對於員警使用槍械有無逾越必要程度、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對移工之管理及逃逸外勞通報處理機制有無疏漏之處,進行探究及了解,釐清制度面與執行面所衍生之問題,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今日死者阮國非的家屬和聲援團體一同來到監察院陳情,除肯定監院主動調查,也期盼監委查明本案真相,檢討現行移工制度,還給死者公道。
死者阮國非的父親阮國同表示,他曾是越戰老兵,在戰場上敵人若逃跑,士兵是不會開槍的,質疑「我兒子當時沒拿武器,為何警方連開9槍,且集中腹部?」他也表示,該兒不會開車也沒有駕照,不可能偷車,要求查明真相。阮國同也說,警方一直堅持沒有疏失,也毫無歉意,這讓他難以接受,希望槍殺其兒子的陳姓員警可以向他道歉。
律師邱顯智指出,警方連續近距離對手無寸鐵的移工開9槍,時間長達一分鐘,多數命中胸腹要害,明顯不符比例原則,已違反《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與第9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邱顯智說,即使是警匪槍戰,也不可能開了三槍擊中嫌犯後,還繼續對倒在路邊的嫌犯開槍,直言本案執法「非常不對」、「太超過」。
民團:盼台灣社會看見逼外勞逃跑的原因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惟棟表示,本案和台灣社會對「逃跑外勞」的污名化、罪犯化緊密關聯,案發至今已16天,但社會輿論仍一面倒支持開槍打死越勞,僅根據警方釋出的片面資訊就謾罵其「偷車」、「襲警」、「逃跑」,移工團體對此感到相當遺憾,期盼台灣社會看到逼迫移工逃跑的原因,是由於私人仲介制度的剝削,以及《就服法》53條禁止移工轉換雇主的規定。
對於監察院對本案主動提出調查,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表示肯定,但他也呼籲監委不應只停留在追究新竹縣陳姓員警個人的責任,而應將調查方向指向制度面的問題,檢討警政體系的缺失和歧視性的移工制度,才可以真正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