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在台污染案纏訟近二十年後,終於來到最高法院,這可能將是RCA的最後一役。今日(6/21)上午,最高法院舉行RCA三審的言詞辯論庭,RCA員工關懷協會呼籲最高法院的法官儘快做出確定判決,不要把判決發回二審法院重審,讓RCA案繼續纏訟下去。
昨日(6/20)晚間,RCA關懷協會的工人們就已經先到最高法院徹夜排隊,他們希望可以在今天順利進入法庭旁聽,對年老力衰的RCA女工來說,這是二十年來大大小小行動中的首度夜宿。然而,就算協會取得了最高法院的37席旁聽席,還是有近千位以上的RCA工人無法參與審判程序。
RCA關懷協會日前呼籲最高法院在言詞辯論庭開放線上直播,但最高法院表示因被告方律師不同意直播,決議不進行法庭直播。RCA案原告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對此就批評,最高法院對於RCA案不願開放法庭直播,不但無法反映本案涉及的廣大民眾和勞工的利益,無法讓人民更信任司法的透明性,也將侵害到上千位當事人參與審判過程的權利。
另一位律師團成員蔡雅瀅則指出,本次律師團的主張主要包含三項:要求最高法院堅持二審判決確立的進步見解、提高賠償金額,並做出自為判決。
在二審判決書中,法院認為只要有醫學上的合理主張即應認定有因果關係,確認職業病是由RCA公司所造成,若要反證公司的行為不會造成員工的殘疾,舉證責任應在公司身上;再者,與工人疾病相關的所有證據都掌握在公司的手裡,公司主張時效後責任消滅,是屬於權力濫用;最後,RCA美國母公司可以實際控制台灣的子公司,應該適用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同時處罰奇異公司和湯姆笙公司。
而在賠償金額方面,蔡雅瀅認為,這幾間跨國企業的盈利能力都很強,賠償金額的數字只需不到一個月即可賺回;再者,跟先進國家對於相似案例的裁罰比較,RCA二審的判賠金額已屬相對低廉,應有提高的空間。
RCA案上午九點半正式開庭後,律師團再度強調了「法庭直播」的重要性,要求開庭法官重新考慮開放直播。然而,最高法院合議庭庭長劉福來指出,多位資方律師已經拒絕直播、最高法院已經發出新聞稿,他更引述歐盟「被遺忘權」學說,認為目前已經有多起法庭當事人要求隱去判決書中的個人資料,為避免未來的爭議,決定拒絕直播。對於如此決定,RCA關懷協會表示他們「堅決拒絕被遺忘」,並選擇留守在最高法院門前,隨時留意法庭內的討論,辯論預計將進行到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