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濫用一年一聘「專案教師」的情形愈來愈嚴重!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日(9/6)召開記者會指出,由12所私校組成的「優久大學聯盟」,105到106學年度大幅聘用無法律保障、形同「臨時工」的專案教師,取代全職編制內的專任教師,今年(2018)起淡江、文化、大同大學新聘的40位教師中,更全數都是專案教師。工會痛批這是對新進教師的惡質剝削,呼籲教育部介入制止歪風。
專案教師泛濫成風 大學走向臨時工化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近日接獲許多新進教師反應,大學各系所原本應釋出編制內「專任教師」職缺,卻紛紛改以聘期僅為一年、毫無法律保障的「專案教師」模式聘用,這種情形在老牌私校中特別嚴重。
所謂的「專案教師」,原僅存在於教育部制定的「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中,是國立大學透過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支應的編制外教研人員。由於專案教師是「編制外」人員,不受《教師法》保障,也不適用《勞基法》,成為法制上的孤兒,也因其無法律保障、一年一聘的性質,吸引不少私校以此聘用,取代編制內的專任教師。
高教工會針對12所老牌私校組成的「優久大學聯盟」進行調查,發現從105學年度到106學年度,這12所私校的全職專任教師人數下降了近90名,同時間專案教師人數卻增加了70名,大幅度成長了近27%。
此外,今年起淡江、文化和大同大學新聘的將近40位教師當中,也全數為「臨時工」性質的專案教師,淡江大學日前更公布延攬師資公告,稱107學年度起「新聘專任講師及助理教授均以『約聘』方式聘任」,試圖將「專案教師」常態化。
陳柏謙痛批,「優久大學聯盟」這12所私校的財務、招生狀況都沒問題,卻大幅用專案教師取代正式員額的專任教師,根本是藉此壓低新進教師的勞動條件,若繼續放任此趨勢惡化,大學教師恐有淪為「臨時工化」的危機。
陳柏謙指出,除了老牌私校濫用專案教師,更離譜的是文藻外語大學日前訂出的《專案計畫人員實施要點》,竟規定專案教師一年僅能領11個月的薪資。陳柏謙質疑,如果文藻的契約合法,那之後若有私校訂出一年只有9個月薪資、一個月4萬薪水的契約,教師簽了是否也合法?
專案教師待遇 遠不如專任教師
師大英語系教授黃涵榆形容,專案教師的契約形同「浮士德和魔鬼的契約」,簽了就陷入地獄般被剝削的狀態,不但沒有法律保障,待遇、教學時數和敘薪也都不如專任教師,且因為專案教師是一年一聘,為了要通過教師評鑑,即使權益受損也不敢聲張,痛批「這是極為惡劣剝削的制度」。
黃涵榆強調,專案教師原本是因應學校特殊任務或計畫的短期補充性人力,但現在私校卻把例外常態化,根本扭曲了專案教師的設計目的。他質疑,教育部只把錢花在少數「玉山學者」上,「看高不看低,非常勢利」,呼籲教育部看看好不容易拿到博士學位的教師,保障他們的權益,不要再放任私校為所欲為。
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應將專案教師納入適用《教師法》,並對過去遭各校濫用而權利受損的專案教師們提出救濟。工會也警告,若下學年度,老牌私校仍未改善濫用專案教師的情形,他們將在大學博覽會前向家長和大學新鮮人公告「雇用大量臨時工教師的學校」,避免這些學生到不良學校就讀。
教部稱照契約就不違法 遭轟縱容壓榨
對於工會的訴求,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曾新元表示,目前各校運用專案教師的情形,教育部也有關注,年底會揭露統計數量;若專案教師自認權利義務受損,則是回到和學校的契約去處理。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只發11個月的薪水也不違法?曾新元說,「回到兩造契約,學校有照契約執行就不違法」,至於教育部究竟需不需要再訂立明確規範,比如統一「一年領12個月薪資」,還需再找學校研議。
陳柏謙痛批,教育部對專案教師不聞不問的態度,形同通通授權私校自行決定,這種完全比照商業邏輯,把青年學者壓榨到極致的現況,如果不真正翻轉、改變的話,「台灣的高等教育真的沒有什麼好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