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清潔隊員莊志鴻在2015年工作時發生嚴重的椎間盤突出,經臺大醫院和桃園市勞動局認定為職業病,然而雇主桃市府清潔稽查大隊不服認定持續爭議,勞動部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討論後,今年六月推翻原認定,改認定為「非職業病」,導致莊員喪失職災保障。桃市環保局工會今日(12/5)偕同莊員前往勞動部陳情,批評鑑定有疏失,呼籲重啟調查。
桃園市清潔隊員莊志鴻2015年9月執行垃圾清運時不慎滑落,造成嚴重的椎間盤突出,他因此長期服止痛藥,曾吃藥吃到胃出血,近三年來開了大大小小的手術。莊志鴻表示,他被認定為職業病後,可以請公傷病假緊密就診,也讓他有希望康復上工,但是六月時勞動部鑑定委員會卻改認定他不是職業病,資方隨即主張他請的公傷病假不算數,並要求休養中的他立刻上工,由於他因病還無法出勤,七月時竟遭雇主解雇,喪失工作權。
莊志鴻不滿地說,鑑定委員會調查期間他提出很多資料,但鑑定委員會委任的長庚醫院調查團隊都不願採信,大呼鑑定結果不公,他因此在七月向勞動部提出訴願,但至今仍無下文;他呼籲訴願委員會正視職災勞工困境,重啟職業病的調查,也希望公司還他工作權。
桃園市環保局工會總幹事吳嘉泓指出,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有兩大疏失,首先是錯誤採信了資方提出的莊員年資資料,和勞方主張的年資落差達一年多,導致低估莊員擔任隨車清運隊員時的腰椎負荷,使醫師未能認定為職業病;其次是莊員的勤務改為專職駕駛後,車輛震動持續對他的腰椎產生極大負荷,但長庚調查團隊卻不願將其納入考量。吳嘉泓認為,勞動部的第二次鑑定充滿瑕疵,應重啟調查。
工傷協會專員、桃園市環保局工會顧問劉念雲表示,在他們接觸的許多清潔隊員的職災案例中,莊志鴻的椎間盤突出案並非個案,很多清潔隊員都有類似職業病。她認為,現行的職業病鑑定,將太多舉證責任放在勞方身上,但最後常常又採信資方證據,對勞方並不公平,且容易讓職災工人退卻,不願申請職業病認定。劉念雲表示,希望接下來勞動部召開本案的訴願會時,委員可以保持調查和鑑定的公正性。
針對莊員和工會陳情,勞動部勞動法務司訴願科長林佳世出面接下陳情書,表示21日會再召開訴願委員會,當事人和工會代表可陪同到場陳述意見。吳嘉泓強調,莊員從原本受職災身分保護,到變成失業勞工,和鑑定委員會的疏失有關,訴願會應盡速駁回鑑定結果,重新調查莊員的職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