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4 12:00:00
苦勞網記者
清惠光電爆發積欠薪資、廠區斷水斷電,上百名員工生計堪憂。員工組成自救會,今天(3/14)上午先後赴金管會與勞動部,要求主管機關對資方進行歇業事實認定,讓員工適用工資墊償基金。
清惠光電創立於2000年,主要從事顯示器面板玻璃,包含玻璃原料切割研磨加工印刷與表面處理,近年由於營運狀況不佳持續虧損。清惠光電自救會指出,資方自去年(2018)9月28日要求旗下一百多名員工全數結清年資,並承諾以分期一年方式發放資遣費,許多資深員工因體諒公司財務困難選擇接受。然而自今年2月起,資方跳票開始停止支付資遣費。此外,由於資方仍宣稱要持續營運,結清員工年資後又回聘52名員工,今年1、2月份的薪資也遭拖欠至今。
資深員工林先生表示,公司今年3月4日無預警斷水斷電,痛批「人吃五穀雜糧,要吃飯也要上廁所」,員工在公司現在連要上廁所都沒水可用。公司曾口頭承諾貸款進來後就會復電,但至今仍未復電,卻帶許多買家進廠預計將值錢的設備賣掉。林先生說,現在員工都還是天天去上班,「我自己有小孩在念大學,有家要養」,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
根據《勞基法》第28條,為了保障勞工在雇主歇業或破產時的權益,當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所積欠的未滿6個月資遣費跟工資,經勞工請求而未獲清償,可動用「工資墊償基金」。
自去年9月28日起往後推算6個月,就是本(3)月28日,自救會因此希望主管機關盡速認定清惠光電的歇業事實,才能保障遭積欠的工資與資遣費適用「工資墊償基金」,並呼籲勞動部積極協助員工申請墊償基金與失業給付。
目前自救會已向新竹縣政府申請歇業事實認定,勞動部表示,清惠光電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積極處理保障勞工權益,至於勞工目前遭積欠的薪資和資遣費,已請新竹縣政府迅速查明並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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