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韋綸
今天(3/8)是國際勞動婦女節,以女性為主的外籍看護工再到行政院前提出「我要休假」、「外勞納入《長期照顧服務法》」等訴求。給予家事外勞起碼週休一日的《家事服務法》一拖10年,而目前行政院提出的《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又將外勞排除於長照體系外,使得目前主要負擔照顧失能者責任的外籍看護工得不到社會支援、必須無休止地工作,外勞團體以紅色食用色素調製的血漿淋在看護工的頭上,諷刺行政院製造「血汗長照」。
《家服法》立法是總統馬英九在2008年競選時明確的承諾(相關報導);2012年3月《家服法》第3度送進立法院,在王如玄擔任勞委會主委期間推動不力,之後潘世偉接任,更是根本沒聽到推動的消息。台灣移工聯盟(MENT)指出,社福移工每天的工時高達15小時,來台3年從來沒有休假的更高達43%。
除了外籍看護工缺乏《勞基法》與《家服法》的保障之外,社會福利的支援體系將外勞排除在外,導致聘僱外勞看護的家庭沒有辦法得到「喘息服務」,是外籍看護工淪為「長照血汗」的主要原因;社會福利資源不足,首先被犧牲掉的就是外勞與聘僱外勞的家庭。衛生署宣稱資源的分配,要依照「急迫性、嚴重性及民眾可以獲得協助支援之情況」、「訂定合理優先順序」(相關資料),但是已經處於「奴工」狀態的外勞,在壓力與疲憊的情形下,又需與受照顧者共處,怎麼都看不出應該被放在資源分配順序後面的位置。扣除4%的機構照顧與目前3%的政府提供的長照服務之外,高達93%的家屬自行照顧與外勞照顧的失能者,都得不到長照的支援,因此被MENT批判為「血汗長照」。
至於近日傳出勞委會試辦「鐘點外勞」的計畫,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督導張裕焯認為這種由非營利組織擔任「派遣方」,控管外籍看護工的專業能力,並保障受照顧者的權益,這是可行的作法,而這種不被特定家庭綁住的外勞,剛剛好可以配合「喘息服務」的提供,不過前提必須是外勞要納入長照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