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大法官釋字第785號《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及外勤消防人員勤休方式與超勤補償案》出爐,宣告警察、消防員、法警的工時制度違憲。今天警消與公務人員團體召開記者會,說明數十年畸型工時制度已造成基層公務員過勞、猝死,甚至有女性因超時工作而流產等問題,而消防員徐國堯5年前因呼籲改善工時遭免職,至今仍無法復職。隨著選舉將近,民團呼籲三黨總統候選人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政策,並解決徐國堯免職案,保護公部門吹哨者不被打壓,落實公部門民主。
今日召開記者會的團體包含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獄政工會、台灣法警工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消權會理事長楊適瑋說明,在公部門缺乏明確工時規範下,地方縣市往往曲解法令來撙節人力成本,造成嚴重過勞與健康問題。此次785號釋字便彰顯了,長年以來國家對於基層公務員之生命安全與勞動條件保障上失職的問題;另外,徐國堯案則是封閉高壓的公務員體系是否擁有民主可能的指標;他也進一步強調基層公務員集體組織工會保障自身權益的必要性。
警工推代表王昱浩表示,公部門過於彈性的制度往往讓機關得以恣意擴張,以《警察勤務條例》為例,包含「酌量延長」、「遇有特殊情形得延長」、「特殊任務得變更原有連續八小時睡眠時間」等「例外狀況」常常發生,惡化勞動條件,此外,法警工會副秘書長廖明凱也無奈表示,法警血汗低薪的狀況數十年來相當嚴重,不僅猝死意外頻傳,女性法警甚至因而流產,且法警值班並不被承認為加班,時薪僅七十元,遠低於《勞基法》規範。
此次釋憲的申請人徐國堯,是因發起消防員工時訴訟、舉辦遊行,而在2014年遭到嚴重打壓、免職的消防員。徐國堯說,他的免職案是台灣近年來嚴重打壓基層公務員的案例,此次釋憲則代表了「公務人員也是人,也應該要有人權」,他表示,過去藍綠都曾承諾協助,卻再無下文,因此他呼籲此次總統候選人應該提出此案的解決辦法,進而揭示保障公務員言論自由、爭取權益的原則。
「超勤的工作時數奉獻給國家,只換來一張紙(嘉獎),國家感謝你。」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說,關於超時服勤的補償,只有《公務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應該予以補休、加班費或者行政獎勵,然而,公部門為了要節省人力成本,警、消又害怕因爭取而遭調職與申誡打壓,往往上百個小時的超勤時數都只能淪為一張嘉獎。另外他也指出,像在民間企業的勞工,《勞基法》有規定輪班間隔、最高加班時數、合理工時等最低保護原則,反而是由國家聘任的公務員完全沒有相關保障。對此,大法官也指出,不僅嘉獎與補休、加班費是完全不對等的,關於公務員服勤時數的合理上限、服勤與休假頻率、服勤日中連續休息最低時數等也都缺乏框架性的規範,侵害憲法所保障人民之服公職權與健康權,行政機關必須三年內檢討與修正。
朱智宇強調,無論是在戶政事務所、市政府從事內勤工作的公務員,或者是警察、消防、海巡、法警等特殊職種,現行制度皆不斷侵蝕基層公務員的生命安全,此次違憲宣告所彰顯的,也就是國家該如何保障其受雇者的安全,因此將同其他公務員協會發函給三黨總統候選人,要求三位候選人與協會見面,了解公務員狀況,以及如何解決徐國堯的免職案,「2020大選如果要強調民主,那就從離國家最接近的公務員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