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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改名社福宣導員 反映南市府的行政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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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2 12:00:00
社會工作者

衛福部社家署自101年起補助各地方政府輔導設置托育資源中心(台南市為親子悠遊館),為建立符合實務且客觀服務品質管理指標,於107年特委託嘉義大學辦理「托育資源中心服務品質管理計畫」,並研訂指標完成「托育資源中心服務品質管理指標範例使用說明書」為參據指引,其中各地縣市政府主責單位必須對轄內托育資源中心設定服務目標、服務對象和服務品質管理要求,落實於托育資源中心的招標委託契約中。托育資源中心則必須參照契約規範,設定內部達成目標,並透過內部和外部稽核和督導機制定期檢視,列定每一階段改善策略。

今年中央實施社工薪資新制,薪資樓地板為34,916元,但南市府親子悠遊館卻設置「社福宣導員」,引起規避社工薪資新制的爭議。(圖片取自網路)

透過台南市社會局近日接二連三對外公開聲明稿清楚得知,身為地方主管單位的社會局針對轄內悠遊親子館之人員設置與品質目標,本該有所為而為的行政監督輔導角色絲毫未見,經由外界開始質疑市府設置「社福宣導員」以規避社工薪資新制,方開始研擬變更職稱,增加社工人員選項,並由外承接單位自行決定設置社工人員或是社福宣導員。從上述過程得知,台南市社會局於此事件當中不僅推諉卸責嚴重瀆職,欲將本該有之地方主管單位職責,完全轉嫁至委辦單位。親子館設置之初既未能依各地資源文化背景,明訂設置目標、服務對象、管理品質於招標契約內,眼看事態擴大各界批評質疑聲不斷,才開始宣稱社福宣導員與社工人員工作內容有異,同意委辦單位依館自行決定聘用何職別。

依市府過往澄清稿所示,薪資33,000元的社宣員工作輕鬆又簡單,其業務性質與直接從事保護或脆弱家庭個案訪視輔導等直接服務性質有別,社會局第三篇聲明稿則宣稱,新增設之社工人員須提供直接服務及個案管理工作,包括使用者申訴事件處理、災害、兒少保、事故、早療等危機事件處理等工作。

到底是誰一開始就未仔細完善通盤規劃,於社工薪資元年繼續導入社工員編制並有效人力運用績效管理,不僅錯置汙名社會工作人員原本工作內容,還認為社工與保育此兩種不同專業為同工同酬?又是誰未能依社工專業該有之薪資標準規劃合宜的職掌內容於標案契約中,經被檢討職稱有疑慮才重新定義執掌,將社宣員與社工員兩者工作任務解釋為不同工作名稱、不同工作內容、不同薪資之雙軌制?始於亂源開端,不正是台南市社會局嗎?!此一惡例既開,不僅使社工人員被地方政府重新包裝職稱為社福宣導員,變相偷渡在親子館員額編制和人事核備,服務內容雖表面侷限在「宣導」上,儼然帶頭示範地方政府是如何踐踏漠視專業,讓行政霸權凌駕一切!這豈不讓人擔心質疑,台南市社會局是如何對待所有編制內或是委外方案的社工人員們?

基於納稅義務人公民角色,強烈抗議台南市政府未善盡職責,有效監督各委外方案服務品質,抑或是府城實為二線城市,親子館的存在只需像民間營利機構提供遊樂玩耍的幼保托育功能即可,因此配置「宣導員」足夠用之?綜觀社宣員事件所帶來的批判省思,該如何相信台南市社會局能夠有效檢核輔導各社區中的親子托育營運模式,並且分工協調府內各社工相互支援有效提供個案服務?

借用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為例,所謂的防疫工作並非只侷限在醫療單位的急診室或是重症病房,防疫衛教醫師也是醫師,其功能角色亦屬專業。同理可知,社會工作並非只侷限在從事保護或脆弱家庭直接服務工作上,社區預防工作也是社會工作,端看台南市政府以社福宣導員來混淆視聽企圖蒙混社會大眾,到底是讓社會工作服務品質變相降低,還是意圖為自己與社工薪資新制脫鉤另謀解套,以採購標案創立新職稱,以地方自治無限上綱且無視中央社工薪資新制行政命令,是否為社福界開啟另一扇陰暗之門?!

責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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