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東移案不同意戶僅剩陳家、黃家2家,鐵道局日前張貼準備強拆的周邊道路封鎖公告,強拆危機隨時可能到來。今日(9/29)最後抗爭戶陳致曉和黃春香一行人偕同全台反迫遷團體一同到交通部陳情,提出「設定地上權」的解套方案,希望鐵道局可以開啟協商大門,不要以強拆方式動工。
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爭議延燒八年多,目前僅剩陳致曉家和黃春香家2戶不同意搬遷點交,希望能夠原地續住。由於鐵道局中工處給予2戶的拆除期限已過,鐵道局表示將擇期拆除,近期更在2戶附近公告「將封路管制人員進入,以執行拆除作業」,使得強拆氣氛越來越濃重,聲援兩戶的支持者也頻頻呼籲各界關注救援。
為避免最糟糕的強拆情形發生,今日陳致曉和黃春香一行人北上交通部陳情,並提出「設定地上權」的方案,希望既可以讓南鐵地下化加速施工,又能保障兩家的居住權。現場陳、黃兩人因面臨強拆威脅的壓力數度哽咽,並指鐵道局關閉協商大門,讓他們感到很憂心,擔心家中老人及弱勢租戶無法承受強拆的到來。
陳盼「原屋保留」 黃提「原梯保留」
目前陳致曉家除了他自己,還有高齡90歲上下的父母和他同住,陳致曉表示,因為南鐵東移案,父母近年身體狀況越來越糟,若遭到強拆,恐受到更大心理衝擊,以往年邁者遭迫遷後很可能快速離世,他希望可以「原屋保留」保住陳宅,讓他們安享晚年。
而黃春香則將自己的屋子租給社會弱勢使用,若強行拆除,將影響到黃春香及屋內兩戶經濟不穩定之住戶,其中一戶為吳雅慧母子,吳雅慧因車禍導致其工作能力受影響,僅能靠打零工支撐自己和讀高中的兒子,黃春香也基於協助已一年多沒有收取他們的房租。黃春香提出「原梯保留」的訴求,允許地下化工程拆除房屋後半部,惟希望可以保留前端的樓梯,讓居住在樓上的租戶可以繼續承租,不用流落街頭。
土徵條例「設定地上權」 過往有先例
而陳、黃這兩個方案的法律依據,就是《土地徵收條例》第57條,國家因公益需要,在工程建設中需要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可與地主協議取得「地上權」。聲援黃春香的學生李容渝指出,捷運、高架橋樑的建設常常使用設定地上權的方法來進行,以避免徵收土地對個人造成的巨大影響,黃家的樓梯間也可以比照辦理。
李容渝指出,以現行工程技術能力,鐵道局完全可以在施工的同時保留黃家樓梯間,符合最小侵害原則,也有利於台鐵地下化工程推進。
陳致曉也表示,鐵道局可以透過取得陳宅土地「地上權」,再以隧道施工方式完成地下軌道,如果鐵路局執意以明挖覆蓋法施工,亦可將陳宅客廳與樓梯切割搬離原地,待該路段完工後再行搬回,由陳家重建。他強調,這兩種方式皆常見於國外鐵路地下化或捷運工程,難謂窒礙難行。
「這個結可以解開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土地徵收涉及剝奪人民財產權和基本人權,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且採最小損害以及最後迫不得已的手段才能進行,但南鐵並不符合徵收要件。他也指出,2017年大法官做出的《釋字第747解釋》提到土地被徵收人有權利請求徵收地上權,政府不須進行全部土徵,而有「地上權」這條路可以走,強調南鐵不同意戶已經退讓並提出可行方案,呼籲民進黨政府回頭是岸。
陳致曉說,鐵道局已經在家門附近架設拒馬和圍籬,之後就要強拆,但衡諸以往迫遷案,主事者都願意和居民協商到最後一刻,這回鐵道局卻斷絕協商,針對兩家不同意戶的訴求都回覆「不可行」,令他們壓力沉重。他說,自己無意阻礙南鐵地下化,只卑微希望重啟協商,也願意妥協,只要能保住房屋和樓梯。
交通部則派出鐵道局總工程司溫代欣接受陳情,但他僅表示,會把陳情交給相關單位研究。至於會不會開啟協商?他只說會把訴求帶回去研究,並做出書面答覆,南鐵兩戶強拆危機仍然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