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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職場成「性騷」職場 普誠科技拒認錯反開除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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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12:00:00
苦勞網記者

曾被新北市勞工局選為「幸福職場」的普誠科技公司,竟傳出前任總經理長期性騷擾一名女員工,導致該名女員工罹患憂鬱症,雖然她曾向公司申訴,但公司卻未依規定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調查處理,遭新北市政府認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後公司又藉故資遣女員工,雙方對簿公堂,法院認定職災期間解雇該女員工屬違法,應予復職,但普誠科技至今仍堅持上訴,遭批是惡質公司。

新北市產總前往普誠公司抗議,要求讓受害員工復職。(攝影:張智琦)

「承認性騷!馬上道歉!立即復職!」新北市產業總工會今日(11/25)到普誠科技的新北總公司抗議,怒斥普誠公司未依規定處理性騷擾情事,事後又違法解雇員工,即使受害女員工打贏「恢復雇傭關係」訴訟,公司仍堅持上訴,工會呼籲普誠承認錯誤,恢復被害勞工的職務並補償薪資。

根據新北地院今年10月做出的判決書,當事女員工從1997年開始任職普誠公司,2008年擔任總經理張國威的秘書後,長期遭到他性騷擾,導致她罹患憂鬱症,並被醫師診斷為「職業災害」,然而普誠公司不但未積極處理,還在去年以「業務緊縮」為由將她資遣。法官認為,依據《勞基法》第13條,雇主不得在醫療期間終止勞工契約,而該名女員工當時處於接受精神科治療期間,所以解雇屬違法,確認她的雇傭關係依然存在,公司必須支付薪資並讓她復職。

此外,當事女員工在2017年向公司申訴總經理有性騷擾情事後,公司也未依規定,對申訴作成書面紀錄、未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也未調查後把結果作成書面紀錄並書面通知申訴人,被新北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判定未對性騷擾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並裁罰,但是公司也拒絕認錯並提出訴願,目前也被勞動部駁回。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表示,普誠公司沒有善盡責任去防範性騷擾,對新北市政府的處分不服還要提訴願,對於法院判解雇違法也還要上訴,這都顯示普誠公司是「有錯不改,非常惡質」的公司,根本不是什麼「友善職場」,呼籲普誠應該趕快道歉並讓員工復職。

普誠公司今日則派律師出面接下陳情書,並發出新聞稿堅稱,該名女員工申訴後,已經立即採取相關糾正及補救措施,並無工會所稱的草率情形,也強調是「合法資遣」該名女員工,至於本件是否符合職災,仍有待二審法院釐清。

新北市產總秘書長王浩則強調,普誠沒有做好性騷擾防治和事後處置,是新北市府和法院都認證的事實,公司的回應根本沒有把法院判決放在心上,如果仍拒不讓員工復職,接下來會有更強硬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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