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長照需求由23萬的外籍看護工撐起,但這些看護工長年都不受《勞基法》保障,平均每日工時超過13小時,很多人三年來沒休過一天假,薪資更遠低於基本工資。移工團體早在2004年就提出《家事服務法》草案,要求立法保障家庭看護工,但是16年來都沒有動靜,今日(12/13)台灣移工聯盟齊聚在立法院外,宣布將再度將《家事服務法》送入立院,要求立院盡速審理通過。
「立法保障家務工!」今日有近200名外籍移工聚集在立法院外,要求立法保障家務工的工時、休假、加班費和資遣費等權益。他們演出行動劇,指出家務移工長年缺乏勞動法令的保護,薪資是遠低於基本工資的17,000元,工時更可能長達24小時,還有人三年契約中一天都無法休假,高呼自己彷彿是「奴隸」,呼籲台灣政府盡快立法保障。
台灣移工聯盟成員許淳淮表示,《家事服務法》從2004年提出以來,16年來幾度在立法院胎死腹中,2008年馬政府時期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曾說要將家務工納入《勞基法》,但後來卻大轉彎提出《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將休假、工時交由勞雇協商訂定,移工團體認為是合法化奴工制度並加以抵制,後來該法也遭到行政院退回。許淳淮指出,2016年選前,蔡英文又向勞團承諾《家服法》「一定會有所處理」,政務委員林萬億也說要立法保障家務工,但到現在政府都沒動靜,質疑「移工一直都記得蔡總統和林政委的承諾,他們還記得嗎?」
印尼看護工Feni表示,她來台工作三年,因為工時很長,都沒辦法好好睡覺,雖然老闆已經「對她不錯」,一個月給她一天休假,但休假也必須完成工作,當天根本休不滿24小時。Feni想問問台灣人,「你能接受這樣的勞動條件嗎?如果不能,為什麼不給我們法律保障?」
Feni強調,「家務移工不是奴隸,不能工作24小時」,只有當他們有充足休假和薪資,才能好好照顧台灣人,過去這麼多年移工說要納《勞基法》和《家事服務法》,要的只是最基本的勞動保障而已。
許淳淮指出,家務勞工因為無法令保障,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也沒有工時上限和休假權利,工作時間再長也沒加班費,更沒有勞保或職災保障,解雇也沒有資遣費。這次移工團體提出的《家服法》草案,就是要在各方面保障家務工的勞動權益,包括:家務移工薪資應隨基本工資調整、每天要有11小時連續休息、要有一例一休和國定假日、休假當天24小時不須工作、要給加班費、資遣費、勞保及職災保障等等。
此外,鑒於家務移工放假,也需要有長照人力來替補,《家服法》草案也規劃,應該開放聘僱移工的家庭申請長照服務,在家務移工請休假時,雇主都可以申請長照服務。許淳淮說,利用喘息服務來讓移工休假只是短期目標,政府要建立完善的長照制度,就應該將家務移工都納入長照人力規劃,從現行個別家庭來聘僱改為由機構來聘僱、調度人力,這樣既可達到長照人力充足,家務移工的勞動條件也有保障。
許淳淮表示,目前移工團體已經針對《家服法》草案拜會過立委,預計明年2月下個會期再開時,將委由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提案。他強調,家務移工需要立即的立法保障,已經「不能再等」,呼籲在民間版草案送進立法院後,行政院也應該盡速提出版本,讓立法院可以審理,把家務工的法律保障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