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4/14)審議《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及全台最大工傷案 RCA 員工關懷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將職災醫療保險放寬為終身給付、採取實支實付,並調漲職災保險費率至5%。
發病潛伏期長 醫療給付看得到領不到
現行勞保職災醫療給付限制在「被保險期間」及「停保後一年內」,然而許多職業病潛伏期長,若發病時勞工已退保超過一年,就完全沒有保障。
RCA 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表示,以 RCA 案為例,法院第一批判賠名單共 120 多人,這些人許多都是在中年離開職場後發病,甚至有一成是超過 65 歲退休年齡才發病,因現行勞保職災醫療給付的限制,都沒有請領資格,雖然經法院認定為職災,就醫仍須自掏腰包,或者由全民健保支應醫療費用。
前RCA員工簡麗貴,40 年前在 RCA 桃園電子廠負責產線,退休後發現得了乳癌,已經不符職災醫療給付資格。記者會上簡麗貴一開口便激動哽噎,表示自己從每次 400 元的門診到數十萬的兩次乳房手術的費用,全部都是自己負擔。
杜津珠說,協會曾在 2019 年初協助兩名罹癌勞工,將醫療單據正式發文送交勞動部要求研擬補助,但當時職安署回文,以牽涉整體職災勞工權益為由,要他們等職災保險修法時再提,然而本次職保新法草案卻完全不見相關條文。
保險費率過低 職災呆帳待結清
現行職災保險包含在勞保中,4 人以下企業並未強制投保,費率由主管機關每三年調整一次,目前平均費率僅 0.21%,最高投保薪資最高也只有 45,800 元。目前立院審理中的《職保新法》草案,將最高投保薪資提高到 72,800 元,但費率卻維持現行的 0.21%。
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勞動部因為目前職災保險基金仍有 200 多億元結餘,所以判斷不必調漲費率,但之所以會由結餘,是因為給付不足,以及尚未估計職業病黑數等潛藏債務。
RCA 員工關懷協會前理事長劉荷雲就指出,回顧過去十年勞保給付職災導致癌症的案件數,除了 2015 年因為 RCA 一審宣判給付達 146 件、2018 年因為 RCA 二審宣判達55件外,其餘年份都只有 4-11 例,直呼案件數量「低得不可思議」。
賀光卍認為,勞動部應該先打消過去的「呆帳」,優先用結餘款清償過去沒有給付的職災債務,再根據新的給付需求設計《職保新法》的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