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以配合鐵路高架化的名義推出「變更屏東都市計畫」,將自身代管的國有土地變更為商業用地,再以疏散交通為由徵收周邊民地拓寬道路,引發居民組成自救會抗議多年,今天(6/16)自救會再赴行政院提出新的違法事證,呼籲中央介入廢止本件徵收案。
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李蔚慈表示,自救會近日剛剛取得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在 2010 年 8 月 20 日的第 172 次和同年 12 月 17 日的第 175 次會議記錄,發現台鐵局在會議上多次公開表示,屏東縣府所劃定徵收的私人土地範圍,台鐵局根本沒有使用需求。
土盟榮譽理事長徐世榮表示,根據《土地法》第 208 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土地徵收範圍必須是以事業計畫所需為限。屏東縣府以「配合鐵路高架化」為名展開徵收,但負責工程的台鐵局,已多次在都市計畫委員會上表示不需要使用這些土地,顯示徵收無所本,根本是濫權違法。
根據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的會議記錄,台鐵局不僅多次表達對於徵收範圍含有工程不需要的土地之疑慮,也明確指出貿然徵收恐涉及違法。在第 172 次會議記錄中,台鐵局表示:「北側兩塊附九用地非屬高架車站工程所需使用範圍,不符合土地法第 208 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有關『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規定,原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將使本局遭受附九私有地主抗爭,提高開發風險。」
徐世榮表示,會議記錄顯示,台鐵局已經多次警告屏東縣府若貿然徵收不僅違法且會引發民眾抗爭,屏東縣府卻以「未便採納」四個字維持原徵收案,批評這是違法行政,應該予以廢止。
此外,徐世榮也強調,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7 條,當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行政機關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手段。但屏東縣府本件徵收案,卻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根據同一份會議記錄,台鐵局在會議上就曾提出無須強制進行土地徵收,也能達成相同的開發目的。台鐵局建議,可將私人土地變更為商業區,並與台鐵自己的商業區土地共同劃定為都市更新單元,讓地主依原有權利價值比例分配領回樓地板面積,可解決徵收失效的疑慮,並與民眾共享土地開發利益,免除質疑。
但這些建議,屏東縣府同樣是「未便採納」。
徐世榮對此直呼「無恥」,批評屏東縣府明明有別的方式可以做卻堅持不做,堅持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大的方式做,強調屏東縣府長期是民進黨執政,高喊愛台灣認同本土,卻揮手掠奪人民土地,行政院長蘇貞昌也來自屏東縣,當過屏東縣縣長,一定也了解這個案件,呼籲應廢止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