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世界衛生組織(WHO)對「高齡化社會」的定義是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數的7%,2013年,台灣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總人口數11%,顯見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的建立已有其急迫性。雖然《長期照護服務法》在立法院上會期通過初審,然而,社福團體認為衛福部目前提出的草案只是「機構管理法」,並無助於長照服務的發展。立委吳宜臻昨天(2/19)召開「建立社區大家庭的整體長照服務」公聽會,會中社福團體紛紛提出當前長照面臨空間、人力與經費不足的困境。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指出,目前長照推動面臨經費不足、空間取得困難,及人力不足等三大困境。經費方面,長照十年計畫過去幾年未編足預算,地方政府以縮減服務時數因應;空間部分,吳玉琴認為問題在於,不提供住宿、以輕度失能者維服務對象的日間照護中心,至今在消防與建築法規都未有明確應對的項目,「於是地方政府就採取跟入住式機構相同的建築與消安標準」,但是社福團體少有財力,自行建構符合標準的硬體設施,而欲取得公有閒置空間,卻又面臨地方政府配合意願低落。
目前台灣長照服務員約19,154人,根據預估,直至2016年尚需增加38,700人。社福團體認為,長照人力不足,主要是因為訓用未合一,以及薪資待遇不佳。吳玉琴指出,目前長照服務員訓練是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前勞委會職訓局)委由民間單位辦理,問題在於,承辦單位多為職業工會,「課程、實習在醫療單位,出來是醫院看護工,但用人的居家服務單位與日照中心」,這就是訓用未合一。要解決問題,她建議課程規劃回歸衛福部、訓練回歸用人單位;而在待遇方面,目前衛福部針對服務員的薪資補助,是以每小時180元計算,吳玉琴表示,目前大部分單位亦採時薪制,服務員平均每月薪資僅約2萬元,她主張衛福部應改採月薪補助,保障服務員基本的勞動條件。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涂心寧則進一步建議,衛福部規劃能力分級制度,使服務員有不同分級收入,使長照成為年輕人願意投入及規劃職涯的行業。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劉毓秀則認為,目前台灣長照服務的規劃,侷限重度失能者,相對忽略「預防性照顧」,將加劇輕度失能者加速走向重度失能的情形。普及照顧聯盟指出,「預防性照顧」重點在於延緩老人邁入重度失能的進程、延長晚年健康的時間。聯盟參考瑞典與日本對於早期失智症照顧的經驗,發現老人在熟悉的環境與人群中,能延緩失智或失能的進程,於是提出「社區整體照顧行動計畫」。
聯盟副召集人、台北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品解釋,社區整體照顧是小規模、多機能的服務概念,重點在於當老人還健康時,就提供外環的輕度支持,例如老人廚房、到宅服務、日間托老、夜間訪視等等,以延緩進入核心、24小時照顧的服務。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鄧素文同意,社區式服務是未來發展的重點,未來《長照法》通過、長照基金設置後,也將提高居家與社區服務人力占整體7成為目標。針對社福團體倡議的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模式,鄧素文則表示未來可以試辦。但王品質疑,目前《長照法》定義的居家、社區或入住式機構,有其人力配置與各項規範,「這些小規模、多機能的服務,究竟該怎麼歸類?」她認為,如果《長照法》訂定時不納入,「《長照法》上路後,未來這些服務,只會被法條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