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遠東新世紀宜蘭製衣廠去年(2013)6月以景氣不佳為由歇業停工,資遣廠內119名勞工,卻遭工會踢爆資方在一週後又對外招募新員工,並在1個月後重啟營運,今天(3/19)工會前往勞動部痛批遠東「假關廠、真裁員」,要求勞動部徹查歇業是否屬實,也要求遠東恢復勞工的工作權。
遠東新世紀宜蘭廠企業工會常務理事黃瑞秋表示,遠東新世紀宜蘭廠去年6月以「人工成本無法與東南亞競爭,且景氣不佳造成訂單緊縮」為由辦理歇業停工,以及119名勞工的資遣與離退,卻被工會發現,遠東隨即在1週後招募成衣打版師與生產線工作人員,並以旗下的「長城」派遣公司,聘回30多名原本的勞工,1個月後更重啟生產。黃瑞秋指出,根據勞資停工協議書,遠東承諾如恢復營運應優先錄用工會勞工,以及輔導勞工轉至相關企業,痛批遠東不但違背承諾,更以「假關廠、真歇業」惡劣行徑踐踏勞工尊嚴。
宜蘭縣勞工處處長陳長偉表示,遠東確實在去年8月重新招募,不過是以業務外包的方式,將勞工安排至其他工廠,持續生產,據他了解,宜蘭廠的生產線已在11月時全部移出,不過尚未登記歇業。而對遠東宣稱歇業理由乃業務緊縮,陳長偉並不同意,認為該廠區土地價值約10億,遠東有意開發土地,恐怕才是真正的原因。陳長偉呼籲遠東,公司今日規模龐大來自勞工的辛苦付出,遠東應秉持社會良心,善盡照顧員工的責任。
勞動部勞資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將要求宜蘭縣政府查証,如果工會所言「今天關、明天開」屬實,則解雇無效。王厚偉沒有表示勞動部是否可依此裁罰,只說將要求宜蘭縣政府與勞資雙方再作調解。不過,宜蘭縣勞動處勞資關係科科長洪雅伶說,認定責任不在勞動處,「而是看遠東有沒有去經濟部做歇業登記」,勞動處看的是宣佈歇業後,包括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等勞動條件,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洪雅伶表示,勞資經歷3次協調,雖然工會主張回復工作權,但資方堅持已停止生產,因此調解終未成立。而王厚偉與洪雅伶都說,勞工可以對資方提出解雇無效的訴訟。中央與地方的勞政單位,對於遠新世紀宜蘭廠有無歇業事實,顯然無意負起釐清的責任。
因高速公路改以電子計程收費而遭裁撤的收費員今天也前來現場聲援,指遠傳電通曾承諾原薪轉職至遠東集團下企業,但是卻開出極少的職缺,也有收費員遞了16次履歷而無下文,痛批「遠東集團這麼大,卻一點誠信也沒有」。1989年遠東化纖時任主要幹部、罷工勞動黨榮譽主席羅美文說,發跡於民國40年代的遠東集團,至今儼然成為「巨無霸」,卻對辛苦勞動將它養大的工人,以「假關廠、真裁員」方式,片面終止勞動契約,他批評遠東是「詐欺」的企業,對年資泰半超過30年的員工,未盡一毫照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