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今年(2014)2月13日宣佈停辦的高鳳數位內容學院是台灣私校退場首例,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4/23)召開記者會,指教育部未善盡安置學生與維護教職員工作權的責任,放任校方積欠教職員共計4千5百萬元薪資。工會秘書長陳政亮痛批,教育部過去在認知到少子化的趨勢下,仍同意高鳳創立,隨即發生減薪危機,「教育部從問題開始就『輔導』了四年,結果還是任憑高鳳自身自滅,只會要求董事會自己想辦法解決所有問題!」
1998年台灣人口出生率開始下降,直到高鳳設立的2004年時,台灣少子化已是清楚趨勢,不過當時教育部仍同意高鳳設立;5年後,校方開始對教職員減薪,自2013年5月起,更是每月僅發1萬元薪水(相關報導)。全校63名教職員欠薪共計高達4千5百萬,這筆錢至今全無下文。
工會在記者會上公佈教育部輔導高鳳四年無效,又拒絕接管董事會,最終是以停辦而非停招處理,導致師生流離失所、安置學生的承諾跳票、未轉介教職員、放任校方積欠4千5百萬薪資等六大缺失。
工會指出,高鳳從2009年便開始減薪,教育部曾至學校進行「輔導」;2013年8月,法院法拍學校設備,教育部於10月、11月再次赴校「輔導」,但結論都只是「要求校方提出計畫,限期改善」。2月13日高鳳停辦消息於網站上公佈,教育部又再赴學校「輔導」、「座談」。
高鳳停辦,對教職員後續工作權影響甚鉅。記者會上連線的任職於高鳳的劉姓教師表示,教育部面對高鳳停辦的態度草率,從未輔導教職員轉介至其他學校任職,也沒有協助追討老師與職員的欠薪;另一位不願具名的教師更指出,停辦前後,教育部從未派員駐校處理退場事宜,欠薪部分,教職員最後拿到的只是一紙支付命令,無濟於事。
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指出,工會追蹤調查了6名高鳳專任教師,在學校停辦的2個月後,1位老師仍在待業;1位老師轉至他校成為1年1聘的「專案教師」;其餘4位老師則淪為兼課教師,每月薪資僅1至2萬元。陳書涵表示,這些老師在高鳳停辦後,從未獲得教育部轉介輔導,更因教職員身分非就業保險對象,無法請領失業給付,使問題雪上加霜。
根據《教師法》第15條,學校停辦時,校方與主管機關應對教師優先輔導遷調、介聘。不過高教工會指出,教育部的「安置」只是校方將教職員專長「轉寄鄰近學校參考」而已。工會更踢爆,就在高鳳公布停辦的前一天,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司長與教職員座談,表示教職員安置「是雇主的事,不是教育部的事」,無視《教師法》規範教育部之責任。
陳政亮表示,教育部早在4年前就知道高鳳狀況,卻遲未按《私校法》解散並接管董事會,介入高鳳運作;陳書涵說,工會目前已回收1百多位全國各地教職員欠減薪的問卷,顯示高鳳並非個案,呼籲教育部應負起轉聘介的責任,並全面檢討私校退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