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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現場關於女警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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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1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作者按】這篇文章原為個人心得,經公開並且與身旁朋友們討論後,獲得了許多回饋。即便在同一個行動衝突現場,對每個人來說或許都像是面對了截然不同的處境中,所經驗到的感受也可能南轅北轍。這些經驗與感受的差異,與個人身分、角色、認同,或者在抗爭現場所處的位置性,或都有所關連,而這也直接表現為每個人所可能發展出的不同的抵抗策略及技巧(原討論串見此)。

以下這篇,就算是當成拋磚引玉的引子,希望還能挖掘出更多的經驗分享。我們暫時聚焦在行動現場中已經普遍出現「要女警」的呼喊,以及「女生該由女警抬」的現場潛規則,希望能引發更多議論。無論你曾經加入或者拒絕使用此一策略;或者在高喊「要女警」口號後內心有著各種糾結複雜矛盾心情;又或者,你認為在現場實務上,這是一個值得肯定的有效策略,都可以試試將這些寶貴經驗接續著書寫出來。

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在抗爭現場要求由女警來抬離生理女性抗爭者成了一種常態。我不確定那些自己沒參與到的台灣更早的社運場景是如何,但憑自己的印象,不過也就幾年之前,這件事情都還不是這麼的理所當然,因此我隱約覺得這現象跟近幾年「性別主流化」的推動也是有關的。

華光強拆強拆當天,衝突現場抗爭者「女警、女警、女警」的呼喊絡繹不絕。其實無論是親臨現場,或者隔個轉播畫面的螢幕,這樣子對女警的呼喊,一直給我一種複雜矛盾的感受。這種複雜矛盾,有點像是當聽到北檢認定A片因為違反「公序良俗」而不受智財權保障時的感受差不多,到底是該為A片被貶低而生氣、還是該為智財權受挑戰而高興呢...

過去曾跟幾個身邊較為中性的拉子朋友聊天,忿忿地提到在抗爭現場不被警方當成女生(因此遭男警粗暴地拉扯);但轉念又消遣自己說,嚷著要女警好像是想吃人家豆腐。我想,如果抗爭的生理男學生,也嚷著要給女警抬,大概更容易被這樣虧了吧。

一個最基本該有的批評,應該是反省「女生該由女警抬」之所以能理所當然,背後可能有著的兩項預設。

其一,是男強/女弱的性別二分:

最簡單的提問是,何以生理男抗議者就比生理女抗議者更應該受到(男)警的粗暴對待?

其次是,認為讓男警去抬女生,除了存在「警察」驅離「抗議者」這個範疇本身構成的壓迫外,還另外附加了一種性別的壓迫,例如成為「騷擾」、「不舒服」等等。而我們比較難想像,男抗議學生在面臨女警時,提出這種(造成不舒服、構成騷擾)的指控(雖然「警察」驅離「抗議者」這個範疇的壓迫仍然存在)更甚至,我們主流的文化腳本裡,可能更鼓勵或暗示前面提過的「男生想給女警抬(因此佔了便宜)」的想像。

其二,當然是異性戀的預設:

就是為何如此篤定由女警來抬女生,比較不會出現「性騷擾」的問題呢?

大致來說,上面的這兩項批評跟反省我認為還是很必要的,這樣子的預設,其實是對於既有框架跟價值以及階序關係的一種鞏固跟複製。但除此之外,我後面也想談談幾點別的,也就是前面說的那種感受的複雜矛盾:

(一)在抗爭場合中,呼喊女警絕對是在事實上可以有效延緩警方清除動作的。這可能有幾種不同理由:

一是打亂警方的整隊跟秩序。例如原先已經預定好了某個小組或分隊要先進行動作,卻因為得臨時調動女警到前排造成混亂。

或者,雖然性別教科書不斷教導我們一種知識,是生理男/女在體力跟耐力等勞動的成績是沒有差異的,但根據我在抗爭現場的經驗,女警真的普遍比較遜。

但是這裡的分析應該可以不用推回到生理性別的本質差異,而是歸咎到培訓過程中所受(或自我)的期待不同,例如女警比較常被指派、或自己想執內勤,做文書工作等等(參見 2011/06/07 中國時報「警政署:女警多抗拒外勤影響調度」)。

此外,如果警察的工作內容本身就是一種暴力(至少在排除抗爭者這個項目),就算生理男性真的先天比較適合從事,好像也沒什麼好得意的,換言之這也根本不該是一個多了不起的人的才能的判準。

(二)在一個抗爭現場,既然能夠有效減緩警方動作,本身就足以成為值得我們多考量一下的策略:

舉例來說,過去曾參加的某場行動籌備會議中,真的也有討論過讓女生站到抗爭前排作為策略。因為(男)警方對(男)學生的驅離通常就真的比較粗暴(也比較快);而女警對女學生,則通常比較耗時,或者警/民的人數比必須要比較高,例如需要兩、三位女警抬一個女生之類的。

在這個意義底下,「女性」這個角色反而成了抗爭現場的優勢角色(相對於傳統認知上,假定女性比較弱,所以需要比較不粗暴的對待或由女警抬)

這點頗可以用有關師生戀的討論來參照,許多人強調師生戀存在著權力不平等的問題(師強生弱),但對我來說其實是剛好相反。因為在現有的主流敘事跟框架下,「師強生弱」的預設反而造成在現實上被倒反過來,例如,就是因為「學生弱」、「需要保護」的假設,所以現在只要學生跑去性平會檢舉老師性騷擾的話,這老師肯定就萬劫不復了。因此,原先「學生弱」的假定,反而在道德上賦予了學生極(過)高的正當性,以致於在師生戀關係中,作為師的那一方,反而成為動輒得咎的弱者,(在女人之於性行為的「意願」問題,其實也有頗多類似的討論)

(三)藉由原先假設的「弱」倒反而來的「強」,在不同的例子中,應該要有不同的評估:

例如對於師生戀的問題,我會覺得現在國家/政策的介入,除了道德上賦予「學生方」過高正當性、提供制度面上的各式工具可運用(例如上述性平會),甚至還有立委主張說要立法禁止等等,其實已經是很暴力的一件事。不過放回到現在討論的警察跟抗議者之間的脈絡上,則大可無需有這層顧慮。

(四)如果直接把「要女警」這句口號,看成是利用主流性別敘事跟框架的策略性運用,運動中其實還可以生產出其它更多不同的意義:

例如是可以觀察出,性別還真的是很流動的。我自己有個T朋友,壯碩魁武不遜於平均男警,平日也挺Man,不過在抗爭現場,她卻能立馬喊出(平時一年365天絕對都不會說出口的)「我是女生...我是女生...要女警...要女警」。這種抗爭現場的身分轉換,是一種扮演,可能也是一種「矯情」或「印象管理」(參見卡維波 「賤人公民特別矯情?」)。

當然,抗爭者更可能前一刻潑辣兇狠指著警察鼻子痛罵叫囂、而下一刻又柔弱嬌瞋深怕被性騷擾要求女警抬,「女性」的角色在此則成為一種動態的抗爭策略或戲法。

(五)一路轉折至此,我對於行動現場所聽到的「要女警」呼喊似乎是很樂觀的,老實講也全然不是這樣:

何以不樂觀?首先,以「女性」角色作為動態的抗爭策略或戲法,在實際狀況下也並不全然在每一個人身上都成立。例如某種覺得自己就是個鐵錚錚的女人,社會現實中男人就是比我強、就是壓迫者,我的身體感受上自己就是個弱者很容易被騷擾...。這種僵固的認同恐怕就不該太過輕易地放入上述框架中予以理解與合理化。

其次,還有一種狀況是,衝突現場作為一個在衝突當下所展開的暫時性場域,於其中所體驗或經驗到的感受,卻也可能遺留到這個暫時性的場域結束之後。例如,平常或許根本不覺得自己是個「女」,衝突過程中策略性地使用,抗爭結束後卻對於「我是女,竟遭如此粗暴對待」有著真實的憤怒。這大概可以稱之為動態的侷限(像是殘影那樣的似真若假),總的來說該要如何評估,可能還需要更多考慮。

最後,如果說這些策略的應用與結果都是動態的,運動的強/弱/情勢等背景與脈絡,就也應該被考量進去。苦勞網處理華光強拆當天的即時報導中,我在其中一帖狀況更新上寫了下面這麼一句話:

警方正一排一排地──由女警負責抬女生、男警負責搬男生──陸續抬離現場聲援學生
(改由女警來驅逐搬離生理女性抗議者,荒謬地成了這個國家所唯一能夠體現的「文明進步」)

印象很深刻的是,前些日子關廠工人到總統官邸抗議(相關報導),行動中另一位T朋友正要被驅離群眾的男警扯開,那時候現場已經是此起彼落地有人喊著「她是女生!」「女警呢?都沒有女警嗎?」之類的話,而我跟身邊幾位朋友,則是直覺地脫口而出,指著楊那位朋友對男警罵道「她是女生耶,你們的女警咧?」沒料想到的是,約莫就在3秒鐘之內,旁邊的女警聽到我們這麼一說馬上就過來接手,身段俐落又靈巧,還抬頭對著我笑了笑,意思彷彿是「您的訴求我們聽到了」,而我竟一瞬間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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