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孫窮理
高雄旗山大林里農地被回填爐碴,造成當地水質惡化,爐碴也被檢測出重金屬濃度偏高。5月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曾與立委林淑芬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立即清除爐碴,不過兩個多月過去,既有的爐碴不但未被清除,居民更發現地主持續運入更多爐碴、廢土。7月30日,憤怒的旗山居民與環團,直指高雄市政府與中央毫無作為,放任爐碴污染大林。
爐碴經檢測發現諸項重金屬超標。(攝影:陳韋綸)
去年(2013)起,旗山大林圓潭子段約8公頃的農地,先是遭到盜採砂石後,被地主以中鋼爐碴回填坑洞,之後以表土覆蓋,估計回填的爐碴超過30萬噸。當地民眾發現,爐碴回填後,水鳥及魚類紛紛死亡,鄰近水池顏色呈現詭異的藍色,經檢測後有PH值過高的現象。爐碴經台南社大檢測後,諸項重金屬都超出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旗山尊懷文教基金會會長王中義指出,其中汞含量更是超標10倍以上。
反旗山大林回填廢爐渣自救會會長鄭妙珍表示,爐碴不但造成空氣污染,也威脅當地的灌溉及民生用水。鄭妙珍說,爐碴經曝曬後,產生的惡臭,在距離100公尺外的住宅內都聞得到,在地居民苦不堪言。此外,當地是香蕉產地,灌溉用水及民生用水,至今倚賴地下水,爐碴的有毒物質經雨水溶入地下水後,更將對民眾的健康與農作物的安全產生危害。爐碴不僅讓當地居民提心吊膽,由於回填地點距離旗山溪僅有200公尺,是水利署畫定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爐碴汙染隨地下水流到旗山溪,進入自來水公司,民眾再使用,就成了漸進的毒害」,鄭妙珍表示。
憂心的居民,從去年開始不斷陳情,從高雄市環保局、農業局、地政局,以至於中央環保署,要求清除現場爐碴。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地主回填的爐碴,是中鋼煉鋼過程中產生的轉爐石,為「中鋼公司登記之產品」,不是廢棄物,不能按《廢棄物清理法》清除。地政局方面,對於農地堆置爐碴,不符合「農地農用」原則,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1條,開罰6萬元之後,卻也未督促地主恢復原狀,或是祭以連續開罰,原有的爐碴至今仍留在農田,居民還發現,地主變本加厲,將280-2號的農地挖深,持續運入更多爐碴回填,問題絲毫沒有改善的跡象。
轉爐石是煉鋼過程中的副產品,15年前,中鋼即向高雄市政府申請登記轉爐石為「產品」,用途包括築堤、整地,以及瀝青鋪面的材料。鋪路工程的材料,卻被放置在農田,還可以被視為「產品」嗎?「就像冰箱,放在家裡是產品、資產,丟到農地上,放在不對的地方,當然是廢棄物。」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理事長黃煥彰質疑,高雄市環保局未將爐碴當作事業廢棄物清理,嚴重失職。
7月9日,環保署廢管處新聞稿也稱:轉爐石是高雄市政府認定的產品,因此不受《廢清法》規範,雙手一攤的態度,令環團大感不滿。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表示,跟據去年環保署「廢字第1020009551號」函釋,當中指出「原登記為產品,但事實上該產品已失去市場價值,或因價格因素長期貯存而有棄置污染環境之情形者,應改認定為廢棄物」,王敏玲認為,環保署函釋清楚,卻將認定責任推給地方政府,而不提出具體作為,根本是踢皮球的行徑。
鄭妙珍表示,當地農民為了種出好的作物,小心翼翼地保護地下水,如今爐碴入侵農田,傳出地主委託里長,希望每戶同意接受2萬元的自來水裝設補助,鄭妙珍質疑,「難道灌溉也要使用自來水?」認為並非正本清源的做法。自救會與環團重申,高雄市政府應以事業廢棄物,處理目前農田內的爐碴,要求市長陳菊出面,徹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