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勞動部近日將發佈指導原則,要求雇主清楚紀錄「在外工作」受雇者工時,以落實《勞基法》規範(相關報導)。台灣移工聯盟今天(11/18)偕同數十名外籍移工至勞動部抗議,提出在外工作都可紀錄工時,為何家務勞工不能紀錄?要求將家務勞工納入《勞基法》保障。對此,勞動部就業平等司副司長謝倩蒨回應表示,家務勞工難以界定明確工時,將透過《家事勞工保障法》保障休息時間,而該法案仍在行政院研議中。
趕在選前,勞動部近日公開表示將針對包含業務員、媒體業等「在外工作」受雇者發佈指導原則並擴大勞檢,以維護勞工利益,過去由於在外工作者缺乏一般上班打卡紀錄,往往難以獲得工時與加班認定,對此,勞動部也表示將不排除以類似工作日誌等「各種形式」進行紀錄。然而,移工團體出面出面質疑勞動部,既然在外工作者都能施工時紀錄,為何卻不對從事家務勞動的移工一視同仁?批評移工處境是「有選票勤放利、沒選票沒人理」。
聯盟表示,根據勞動部調查,家務勞工平均工時每天14至18小時,遠高於《勞基法》規定的8小時上限,超時工作也沒有加班費,呼籲政府納入《勞基法》,讓家務勞工受工時規範。對此,勞動部就業平等司副司長謝倩蒨回應表示,家務勞工的「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很難區分認定,所以紀錄工時有實務上的困難。謝倩蒨表示,勞動部已研擬《家事勞工保障法》,其中保障家務勞工每天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週休一日。然而謝倩蒨也表示,法案目前仍未出行政院,由於開放移工休假後勢必造成照顧人力空缺,將與替代人力與長期照顧等問題一併配合研擬。
聯盟認為,就連在外跑業務的工作者,都能用「各種形式」進行工時紀錄,何以家務勞工的工時會無法認定,批評勞動部對待「沒有選票」的外籍勞工採取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