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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性別無需摘除性器官? 內政部:草案一週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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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苦勞網記者

施明德文化基金會今天(12/25)召開記者會公佈,立委丁守中召集日昨邀集內政部、衛福部等相關政府官員進行協調中,達成廢止2008年規定跨性別者或雙性徵者,在性別變更身份證登記,必須摘除性器官的行政命令;基金會並於今天舉辦「跨性別者耶誕快樂」記者會,表示內政部將在一個月內廢止行政命令,成立「性別變更登記諮商委員會」作為之後性別變更的專責單位。

12月10日,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偕同數名跨性別者召開記者會,控訴內政部要求先動手術始得變更性別登記,剝奪跨性別者的人性尊嚴且侵犯人權(攝影:王顥中)
2008年內政部公文

2008年的「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行政命令,規定申請變性的變性者,需開具手術診斷書證明已摘除男性(陰莖跟睪丸)及女性性器官(乳房、子宮、卵巢),方符合戶政機關受理性別變更登記的變更要件。這個命令在2008年,曾是民間團體與跨性別人士抗議下爭取到的成果,將當時原本需要完成包含「摘除」與「重建」兩階段變性醫療手術,方可登記變性的前提要件「放寬」到只需要完成「摘除」此一階段後,即可登記變性。(相關報導

根據施明德文化基金會聲明稿指出,「性別變更登記諮商委員會」將由性別、人權、法律、心理諮商師與跨性別代表共同組成,未來只要是年滿18歲的欲跨性者,可向該委員會登記變更性別的請求,經6個月「猶豫期」後即可生效。

記者去電衛福部,衛福部表示昨日會議結論只是「初步共識」,相關內容要以之後內政部的公告為主;而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翟蘭萍接受採訪時則表示,會朝廢除2008年行政命令、未來跨性別者不用動摘除性器官的手術即可變更性別的方向,於近期內訂出具體草案,草案中將一併提出廢除當前行政命令後的性別變更「認定要件」與「申請程序」。至於施明德文化基金會所提出的「性別變更登記諮商委員會」,翟蘭萍則表示仍需討論,將在一週內開會討會具體草案內容。

跨性別團體TG蝶園高旭寬接受採訪時表示,從2012年以來,婦女團體、性別團體、人權團體以及各跨性別團體持續對此議題進行討論,在會議中達成的共識都是「不設門檻」,跨性別者只要到戶政單位填寫申請書即可變更性別,也沒有「6個月猶豫期」的設定。然而,昨天協調會議上卻做出由「性別變更登記諮商委員會」作為性別變更的專責單位。高旭寬認為,按照現在的社會氛圍,一旦變更性別免手術變成必須通過諮商委員會,認定過程一定非常嚴格,很有可能實質上具有「審核權」,他對設置委員會的結論表達譴責,質疑「誰有權決定別人的性別認同?」。此外,高旭寬也質疑協調會議的正當性,「少數幾個人就決定TG(跨性別者)的命運,是黑箱會議」。

施明德文化基金會執行董事陳嘉君則表示,基金會的立場是委員會只提供面談與諮商服務、不作「認定」跟「判決」,更不能有「否決權」,強調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應以當事人意願為主。陳嘉君表示,這是他對內政部表達的立場,但委員會的實際執行方式只能由內政部作決定,「基金會的權力沒有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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