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6)是《法官法》實施3週年,涉及洩密案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也將在明天辦理退休,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上午至法務部外抗議,指出因《法官法》而成立的「個案評鑑制度」效能不彰,讓黃世銘未受任何懲處而「爽領退休金」,更導致更多不適任檢察官及法官移送比例大輻降低。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年(2013)被控監聽洩密,除被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移送,並被台北地院起訴,並在去年3月被判一審有罪,黃也請辭轉任高檢主任檢察官,並在二審尚未宣判之前申請退休。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批評,檢評會調查兩件評鑑案,分別是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所涉的洩密及監聽案,以及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檢察官林秀濤所涉司法關說案,卻僅有黃世銘一人尚未受任何行政懲處,可見法務部刻意包庇,檢評會反而成為檢察官及法官退休的保障。
高榮志舉例表示,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開庭態度惡劣,但桃園地院送給法官評鑑委員會的光碟內容只有14秒,法官評鑑委員會主動調閱當天該法官所有法庭錄音;相較之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政以「鬼魂報復」和「死者托夢」等誇張言行進行訊問,另涉及人事關說、介入廟宇選舉等案,但檢評會不告不理,切割個案且態度消極,對於司改會要求調閱檢察官訊問錄音錄影,檢評會也不予理會。
司改會統計近3年受理民眾申訴檢察官230件,檢舉檢察官38件,佔檢評會受理評鑑數86%,受理申訴法官328件,檢舉19件,佔法評會受理評鑑數63%,但檢察官及法官評鑑委員會,3年來僅移送9位檢察官,7位法官到監察院,成效不如預期。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表示,歷經20年討論的《法官法》在2012年1月6日終於開始實施,對於不適任檢察官與法官進行淘汰機制,但3年來成效不彰,尤其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設在法務部轄下,而法務部只用一個公務員「兼職」處理檢評會案件,人力不足如何過瀘案件調查。
林永頌指出,監察院依《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辦法》可追溯10年間案件以彈劾檢察官等人員,但依《法官法》評鑑時限僅有2年,「是在評鑑還是在保護?」林永頌,民間版《法官法》修正草案已在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審查,呼籲司法院及法務部檢討現行缺失,提出對案至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