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冰島女孩到臺灣本土4+1女的free the nipple行動約略告一段落的同時,《周刊王》第54期又把有「太陽花女王」之稱的劉喬安當做新聞焦點人物,指劉喬安在生日過後與一名光頭男「連闖三摩鐵」,並影射此男是其「新歡」。以下我試圖指出兩個事件之間微妙的關聯性,以及「解放身體」存在男女性別之外的另一種雙重標準。
首先是劉喬安,這次的上摩鐵事件又再次把她搬上螢光幕,令人不禁想到去年(2014)年底爆發的媒體設局,再以爆料形式報導劉喬安與男子進行援交價碼談判的事件。當時進行報導的《壹週刊》在影片中以旁白的方式說了這麼一句話「這事爆開的話,太陽花女王的形象,大概就整個瓦解了」,而苦勞網上的「想像不家庭」寫手群也曾指出,這種媒體的操作方式是利用援交帶有的「性污名」色彩來對公眾人物造成名譽的貶損。
事件後續,針對劉喬安對援交事件說明寫的公開信,蘋果日報接著做了一篇報導,下方有網友留言附上劉喬安被偷拍的完整版影片網址,其他網友也藉著影片中劉喬安在男客面前換短褲時後出的紅色丁字褲,留言表示「在她脱下褲子露出粉紅丁字褲時,再多的解釋都是多餘」、「那當眾脫裙換褲不怕引起對方獸性大發嗎?」...而對於劉喬安在公開信中提到為養育女兒,什麼都願意等說法,也有網友評論「對於一個母親去做援交,我很同情並且欽佩,但對於一個敗金女去做這樣的事情,只能讓我不屑」。
劉喬安發表公開信的時間點是去年的12月16日,早於free the nipple的風潮,而劉喬安也沒露點,只是露出丁字褲便遭網友批評。此外,大概也沒人注意在劉喬安這封七千多字的公開信中,早就出現挑戰性別雙重標準的話語,她說:「今天我是一個女人,人家付十萬塊要跟我上床,我是道德淪喪的敗類。今天我是一個男人,人家付十萬塊要跟我上床,社會會對我豎起大姆指!」現在看來,再多顆乳頭似乎都比不過這句宣稱要來得有力道,女人拿錢跟男人上床,向來被視為骯髒、下流、不守婦道;相對的,性買賣這件事對於男人而言,卻被視為能力的表彰,劉喬安雖然試圖以「買酒」來對抗「援交」的污名,卻也在公開信中清楚的對性交易做出了表態。然而,當時除了不家庭陣營外,並無任何輿論正面支持劉喬安的援交行為。
稍早的這波free the nipple運動風潮,不可否認地引發了許多對於身體自主權的討論,例如,有女生公佈露點照後,招來男友不滿,於是開始出現一種「我的身體我決定」的討論,這種討論以個人意志為前提,主張身體的呈現應該有主體自身的自主決定權、女人並非男人的所有物、也並非無意志的客體等等;再者,有另一種聲音在討論情慾觀看,藝人雞排妹在奇摩影音的每週開講,該集談「乳頭解放,臉書封殺」並以「女性解放乳頭,不是為了讓你勃起」為標題,也引發女人可以露之後,究竟如何理解他人的情慾觀看之論戰,後續則引出另一種聲音:「我要露是我的權利,你要勃起是你的權利,只要不互相妨礙即可」。在這波行動中,女性是主角,一些情慾與身體議題也跟著有起了效應,形成某種程度上的進展。
但這些進展仍有相當的侷限,我們不能忽略,這類能夠獲得支持的「身體自主」言論,往往必須嚴格建立在「非買賣行為」的前提上。對於女人有沒有「買賣身體、買賣性」的身體自主權的問題,也許從劉喬安在援交事件後,如何從「太陽花女王」成為「援交女王」,以及媒體繼續對其「上摩鐵」事件大作文章,對她造成的各種名譽貶損效應,便可略知一二。
換句話說,在這波free the nipple行動的討論當中,解放的對象是拍露點照並在社群網站上公開流傳的行動者的身體自主權,卻沒有意圖解放其他性少數主體,例如臺鐵火車趴上因為爽而露的小雨、被以援交設局偷拍的劉喬安、或者是遭警方喬裝到店消費,因玩遊戲「上空」並遭警方以公然猥褻移送的酒店小姐「瞳瞳」和「妍妍」...等人的身體自主權,這種有前提的解放,形成了對身體自主權評價的「雙重標準」,也無怪乎在臉書「靠北小姐」粉絲頁中有人投稿表示「怎麼這樣雙重標準啦,要就徹底解放乳頭啊」,並質問「誰敢解放性工作者的乳頭蛤,誰敢解放小姐的性專業」。
free the nipple風潮暫告一段落的此刻,更是時候請出這些性污名主體與事件,尖銳地揭露為社運而露、為爽而露、為金錢交易而露等行為實踐,彼此間既存的「性階層」差異,與「性」有關的行為被階層化後被區分出好壞,並受到不同的社會評價,造成了差異,而必須要被強調的是,這種差異造成了什麼樣的困擾與不平等,即便解放了女人在臉書的上空照,連勵馨等婦女團體都發表聲明支持,卻也絕對不等於在酒店裡上空的小姐可以獲得相同的支持與評價。
這種性階層最終極的體現不外乎就是劉喬安事件中,網友說的「對於一個母親去做援交,我很同情並且欽佩,但對於一個敗金女去做這樣的事情,只能讓我不屑」。我們怎麼看待女人上空露點進行解放乳房被支持的同時,為了個人欲望而進行性勞動換取金錢的女人卻仍在繼續遭到譴責?
所以,「解放了乳頭以後,誰來解放劉喬安?」是一個帶有性政治意識的提問,同時也是一個訴求,這個訴求期待消解「性的雙重標準」,而非僅是「性別的雙重標準」。只有在「性的雙重標準」可以得到消解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給予性少數族群更平等的對待,也才有可能讓性交易的討論回到實質的勞動與職場層面,而不再只是受害、壓迫與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