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定明日(5/19)二讀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草案,當中第17條條文將原版本〈私校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4項中,有關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的強制規定,修改為「得準用」公校,失去原本法條的強制性。今天(5/18)上午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聲援者於立法院大門口表達對此修法的不滿,批評此修改將使私校大開減薪巧門,兩位私校教師陳政亮、何東洪更於群賢樓賢前落髮表示決心。
高教工會表示,此條例若通過,私校將可合法刪除教師的學術研究費,以私立大學的助理教授為例,就只給本薪29,435元,專任教師每兩年「換約」時,也恐面對調降薪資,工會呼籲此條例的「得準用」應修改為「應準用」公校,否則將形同賤賣私校教師權益,工會與聲援者目前並持續在群賢樓前靜坐,邀請公私校教師加入聲援。
苦勞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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