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再思考》及《後現代歷史學》的作者詹京斯(Keith Jenkins)在探討「何謂歷史?」時,曾謂歷史雖然論述過去,但絕非過去,反而,歷史可說是一種語言的虛構物,因其內容半是杜撰半是發現,且主要雖由歷史學家創造、論述,但實則是一種會隨時代調整的文本,極容易被利用、誤用,也因此,在某個程度上,「歷史是什麼?」這個問題其實就相當於「歷史為了誰?」。
Molly Andrews的《形塑歷史:政治變遷如何被敘述》,不同於一般大敘事的歷史敘事或歷史分析,而是以「生命傳記」、「敘述研究」的典範轉向,亦即所謂的「敘事的轉向」(the narrative turn),去探討個人生活經歷與歷史之間的交纏關係,特別是那些經歷過社會重大變動時刻的個人,透過他們的生命故事,尤其是個人對「自身政治觀點以及社會角色」的敘述方式,去反思、對照主流的歷史敘述框架與個人間的關係。
歷史作為敘事:文化與鬥爭的產物
在《形塑歷史》,Andrews很清楚指出,個人生命故事的結構本身就是文化的產物,文化位置(cultural location)會對個人願意述說的以及不願述說的故事有所規範,而且每個故事都有文化的場域(cultural locus),會為這個故事添加意義架構。也因此,個人經歷與其所處身的時代變動具有相互交織的關係,特別她的訪談者設定為社會主義運動者及社會運動者等異議人士,選定的又是諸如東德柏林圍牆倒塌、南非種族隔離等「政治變遷」的大事件,職是之故,這些人的生命故事、所投身的運動與時代的變動,及時代動盪後的反身凝視,其所敘述的歷史面貌自然與大敘事的歷史詮釋有所不同。
正如柯靈烏(R. G. Collingwood)所說的,「每個人都帶著他自己和他時代的觀點來研究歷史」,類似地,這些大時代底下的個人,既形塑了他們時代的事件,也被這些事件所形塑,Andrews因此質問:什麼原因讓我們「以某種特定觀點而不是其他觀點去闡釋我們這時代的事件?」(p.11)
另一方面,作為研究者,她也很清楚,「故事的『可述說性』不僅高度受到述說者和聆聽者之間親疏程度的影響,而且更重要地還受到述說此故事的大環境所影響。」(p.46),亦即,有「什麼因素使得某些故事比其他故事更『能夠講出』(tell-able)」,而如何辨別、識讀「沉默的部分或是『沒有講出的故事』」(p.12)也是極其重要的。
1989年,柏林圍牆倒塌,許多西方的評論均認為,由於社會主義的現狀變成如此,左派人士等同已被剝奪了發言權,連帶地,許多社會主義的理想也遭到否定,福山更是直言「歷史已經終結」,然而,問題卻未必能如此簡化,西方觀點與東德內部的詮釋與理解未必相符。
根據Andrews,如何詮釋柏林圍牆倒塌、東西德統一及如何評價社會主義的未來……等等,其實涉及到西方和東德之間的歷史詮釋爭奪權。東德從國家社會主義時期到統一,西方普遍認為是一種自由、民主的勝利,或所謂的從集權國家解放、社會主義計畫證明失敗。但相反地,東德的歷史學者反對將這個國家40年的歷史簡化成「不光彩的結局」,譬如伯格(Berger)即說:「最壞的情況是,他們完全被西德的『官方歷史論述』忽視……最好的情況是,他們被視為在擁護一種『沒有多少熱情的修正主義』。」(p.154)
不僅東德和西德的歷史學者之間在較勁,事實上,社會裡的成員也都面臨重組自己身分認同的挑戰,而身分認同和歷史意識是具有關聯性的,例如,針對國家社會主義的失敗,Andrews的受訪者做了一個很精湛的比喻:「妳會因為有人把第九號交響曲演奏得很糟而拋棄它嗎?……偉大、正確、美好的事物,不會因為被錯誤的人掌握和誤解,而變成毫無價值與腐化。」(p.151)
又或者東德的年輕世代認為:「這個較年長的世代,必須為社會主義在東德實踐的情況(實際存在的社會主義)負極大的責任。」(p.168)
換言之,東德內部的異議份子或批評者,對當時存在東德的國家社會主義自然多所批評與反抗,但卻未必是想要剷除這個體制,更多只是想改革而已。就此,西方的詮釋觀點 —「自由、民主的勝利」、「從集權中解放」— 對他們而言恐怕太過簡化,也抹去了他們投身、參與社會主義國家計畫的個人連結。
歷史事件的背後: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預設
另一個有趣的地方,是Andrews對東德、南非兩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比較。
她指出真相和解委員會背後的預設均是:受害者和迫害者的區分是清晰易辨的,從而「寬恕」與和解是可能的。譬如,東德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牧師和創立者沃夫岡•烏爾曼就認為,在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間存在很清楚的界線,以此為前提,誰應該原諒誰的問題就很明確。但問題是,情況可能很複雜。
亦即,真相和解委員會試圖要說的是一個道德劇般的通俗故事,在這齣大戲裡複雜的人性被簡化為壞人/好人,壞人認錯、請求原諒,然後好人寬恕,大家一起邁向和解新生,故事結束。但真相可能是多層次的,人性也沒有這麼善惡分明。Andrews就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如果寬恕者和被寬恕者對於這種行動的建構相互矛盾,會對後來的行動產生什麽影響?」(p.173)
受訪者費許(Werner Fisher,東德的反國家運動者,後被任命主導解散國家安全部)即表示,「我無法接受這種『受害者/加害者』的二分法,……作為一個諸如曾經坐牢的所謂『受害者』,我是否知道,對於制度的穩定,我有多大程度的貢獻?由於國家安全部強化它的組織,而且僅能藉由不斷起訴反對者來強化組織,這就是這個體制自我正當化的方式。」(p.175)
不可諱言,這種自我詰問背後的道德感相當嚴厲,但,正如另一受訪者卡佳‧哈弗曼所指出來,她發現國家安全局的人並不需要她的「寬恕」,反而痛恨自己被指出來要去面對那段過去。相似地,費許也提到,人們之所以急著去公開指責加害者,原因可能相當幽微,譬如「為的是掩蓋自己沒有公開反抗的羞愧 — 即使是以最微弱的方式也沒有。人們會問自己:『有多大程度,這個制度因為我保持沉默,而能繼續運作?』」(p.175)
另一方面,Andrews認為兩個真相委員會最大的差異,或許是東德的目的是對國家社會主義的那段歷史做一個結束,而南非則是「用來讓創傷的歷史走向標誌著和解與團結的未來」,亦即,南非的目的是要從中重新塑造關於國家認同的集體記憶,也就是「藉由收集和編纂個人故事來竭力重塑國族認同」。例如屠圖主教說的:「藉由真相與和解,作為協助走上國家統一的工具。」曼德拉也有類似的評論。(p.208)
就此,問題就很清楚:如果真相和解委員會的設計意圖包含了創建新南非的政治規劃,那麼,這目的是否會影響到怎樣的個人故事才會被挑選上,好編入國家的集體記憶?亦即,個人記憶在建構南非的集體記憶上,究竟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這種試圖透過匯集個別敘述來建構集體真理的國族建造計畫,對於不同的觀點和立場又會如何處理?
相較於東德,1600萬人口中只有327人提供證詞(僅佔總人口的0.002%),南非則是有2萬1400人到真相和解委員會提供證詞(約佔總人口的0.05%),但不是每個想提供證詞的人都會被委員會接受,更別提其中又只有更少數人的證詞會被引用在總結報告裡作為象徵性的案例,以去詮釋某些發生的事件。也就是說,南非真相和解委員會是透過一套篩選機制,來建構南非種族隔離政策的歷史敘述,以便形塑新南非的集體記憶。
只是,這些關於種族隔離的故事的蒐集標準並不透明,甚至,委員會調查員採集故事所根據的「敘述準則」(問題清單)也被批判「只紀錄切合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資料庫的資訊」,波恩訥和尼夫塔哥丁(Bonner and Nieftagodien)批評:「這個形式本身的結構和它引導敘述接收者的方向,捨棄了去考量更廣泛的事件脈絡。」(p.190)
威爾森(Richard Wilson)也指出,民眾對於昔日專制統治的記憶,其實是易變、零碎且不確定的,但真相和解委員會「選定特定案例和事件,以便建立一個受虐時期的『全面真理』」。(p.208)
這會導致兩個問題,一個是如南非憲法法庭法官薩克斯(Albie Sachs)所質疑的,種族隔離是一種包括奪取土地、壓制語言、文化和人性的人道否定,僅僅聚焦在個人折磨、暗殺和暴力的案例上,就沒有辦法去窺視整個社會所受到的損害。也是蔓大尼(Mamdani)所說的:「由於將受害群體個人化,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放棄了理解剝奪的社會本質」。(p.188)
另一個問題則是,試圖建構在這套「全面真理」之上的國族認同,未必能被普遍接受。南非大約有160個不同的族群,極右派的「自由陣線」(Freedom Front)就反對這種單一國族建構的敘事,其發言人認為,「在多種族的國家裡,單一國族是不存在的,……我們無法接受他們的歷史版本。」(p.209)
國家:敘事架構的提供者
Andrews在《形塑歷史:政治變遷如何被敘述》選定911後的美國、柏林圍牆倒塌後的東德、種族隔離甫結束的南非及英國的左派人士等四個主題,透過個人的生命敘事去觀察重大的政治變革對個人的影響,以及個人對其的詮釋,除了提出不同主流版本的歷史詮釋外,「世代意識」一直是貫穿其中的主軸。
相較於《形塑歷史》,Andrews在《Generational Consciousness, Narrative, and Politics》對世代意識有比較清晰的闡述。簡單講,最早是由Karl Mannheim提出,以世代的概念去解釋同一代的人如何成為社會變遷的能動者(agents),Andrews在《形塑歷史》亦是試圖以世代意識所發展出的共同意識或連帶關係,去說明這些參與者如何形塑了他們的時代,又如何被時代所形塑。亦即,個人的生命故事通常鑲嵌於集體的敘事之中,並從中取得敘事架構。
Andrews因此說「敘事建構個人也被個人建構,但它們是被包在更大的意識形態元敘事中」,以及,「對話根本上是社會與歷史的,構成社會結構和社會變革的本質」。就此,當國家成為當代社會集體公共敘事的主要提供者,同時又透過正式教育與各種社會教化管道傳布「官方所認可的」國族歷史敘事,如何分辨與拿捏國家在人們的集體認同建構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況且,國族認同總難免在區分出我們╱他們以後,涉及排除。例如尤瓦-戴維斯(Yuval-Davis針對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想像的共同體》,批判性地提出共同體的想像可能是「積極的和受處境影響的想像」,「各種受處境影響的想像所建構的想像共同體,帶有不同的範圍,並且是依人民的社會位置、人民的經驗和對自我的定義而建立的,或許更重要的是依他們的價值而建立。(這包括)決定其他人是否在這個想像的民族界線,以及╱或其他歸屬性共同體的範圍界線之內或之外,也就是決定他們是『我們』或是『他們』。」(p.234)
回頭想想2005年夏天倫敦的恐怖攻擊事件,由於四個炸彈客有三名是在英國出生、成長的,當時曾在柴契爾政府擔任過部長的泰比(Norman Tebbit)因此宣稱這起恐怖攻擊是「多元文化社會是辦不到的明證」、「多元文化主義正在破壞英國社會」。(p.242)當時亦引發英國社會就此產生辯論,而隨著經濟與移民問題,之後也有更多的多元文化並存或融合之爭議,譬如法國公眾場合禁戴頭巾的政策。
最後,誠如古迪(Jack Goody)在《偷竊歷史》(The Theft of History)所指出的,目前的歷史敘述具有濃厚的歐洲中心主義色彩,譬如宣稱歐洲創造了民主制的政府形式、核心家庭的親屬關係及市場交換方式等,這些東西或價值觀在其他地方並非沒有,但卻被錯誤地當成了歐洲文化的發明或獨有,甚至一如民主被當成最佳的政府形式,乃至「促進民主」可以成為出兵的藉口,在此意識形態下的歷史編纂,一方面不免導致「最近五百年的世界歷史已經成為一部歐洲史」,二方面也難免管窺失天。譬如Andrews提到的東德,在西方民主解放的單一觀點敘事下,其實有其他完全不同的理解詮釋,這顯然亦是我們在看待任何歷史敘事時所需要多加上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