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723反課綱群眾衝入教育部事件,因為北市中正一分局及教育部分別逮捕、控告苦勞網記者,進而限制記者人身自由,導致記者當下無法發佈訊息,甚至致使記者成為事件當事者。為留存記錄描述事件過程,本報導以記者為第一人稱進行,描述記者個人採訪過程及面臨處境。
23:30,群眾翻牆進教育部
7月23日晚間11點半後,反對教育部推動新課綱的群眾從北市濟南路一湧而上,一批搭梯越過教育部圍牆,另一批則從低矮柵欄處攀過,衝進教育部大樓。在此之前《苦勞網》記者自臉書轉貼,得知青年學生可能在深夜發起行動,因此前往教育部查證確認,抵達後發現突發情事,為報導瞭解後續發展因此跟隨記錄,未料竟遭遇中正一分局長張奇文下令管束,並由教育部提告再行逮捕,限制人身自由超過20小時。
回顧當晚群眾推開教育部柵欄後的蛇籠後,數名成員由此缺口奔往教育部大樓門前,而當下在場我所熟知的記者,除了《自由時報》攝影記者廖振輝、已從網媒《新頭殼》離職,專注記錄社會運動的場合的獨立記者林雨佑,我們三人並未互相討論,二話不說即越過柵欄,跟著前往大樓正門瞭解衝突情事。當我們抵達大門前,只見抗爭群眾已打開大門。
跑上二樓的群眾中彼此交談討論「部長室在哪裡」、「不是在二樓嗎」,而此時駐警人單勢孤、放棄阻擋抗爭者前進,而進入警衛室撥打電話。抗爭者此時兵分多路,有的以物品阻擋出入口,有的高舉布條喊著口號,一部分持續在各樓層持續搜尋,以記者或常人的經驗即可瞭解,抗爭者在夜深幾無人影時行動,目的是抵達部長室以達成象徵性的訴求,亦或是進入教育部本身,即已有其象徵意義。
自抗爭者衝進教育部大樓約15分鐘後,記者剛好在樓梯間發現警方突破後門而入,隨即目睹員警分頭與抗爭者追逐拉扯。過程中我與廖振輝、林雨佑等人皆遇個別員警盤問,我們皆表態自己是記錄者或出示證件,雙方即告相安無事。我除了拍攝警方逮捕抗爭者畫面,甚至與廖振輝同時在四、五樓處,拍攝警方勸說抗爭者離開的時刻,更一路下樓跟拍至教育部大門前。
00:00,「對記者先管束」
午夜時分,正當我與廖振輝、林雨佑三人在大樓門前拍攝已遭逮捕、坐在地上的抗爭者時,在場的中正一分局長張奇文先是制止廖振輝拍攝,隨後大喊:「守住,對記者先管束,他們(註:應指抗爭者)沒有接受採訪,也沒有人同意他(註:應指記者)進來採訪,先管束,東西先管束。」
在我們三位記者被強迫與抗爭者坐在一起時,我們仍持續拍攝記錄,過不久張奇文又說:「媒體先一邊好不好,媒體朋友先一邊好不好,我們證實你的身份是不是媒體好不好?」隨後即有員警要求我們出示證件,同時我們也妥協退至入口的另一側。
00:30 ,「叫教育部全部提告」
正當我們準備發稿時,教育部內部又有抗爭者被警方上束帶或手銬壓制於一樓大廳處,而張奇文也入內發號施令,因此我們隔著玻璃門又補拍畫面,此時教育部牆外則有多位聲援者高喊口號。約在凌晨12點半,警方將入口外的抗爭者全部帶進大廳內,隨後即有員警持續干擾我們發稿,要求我們跟隨入內,員警們邊推邊拉說「你配合就給你方便,你們是工作沒有錯」、「大家互相喲」、「待會就給你發啦」,而張奇文更對在場員警說:「請叫教育部,叫教育部全部提告。」
大廳內的抗爭者被警方要求坐在記者室的牆邊,而我們三位記者被管束於另一側的警衛室下,同時有數名霹靂小組員警看守。我們雖然並沒有被上銬或施以束帶,但已失去採訪及對外發佈新聞能力,一邊盤算何時能離開發稿,也數度要求警方告知管束的「違法」事由及法條,或是否能聯絡律師或同事,而警方卻限制我們採訪、攝影、通訊及人身自由,甚至我們工作同事來電,他們亦出聲制止,也拒絕代為接聽。
如此又經過半個多小時,我向其中一名員警質問:「你們沒有辦法決定,那為什麼決定我們在這?」而該員警回答:「我是受命請你們在這邊坐,我沒有決定什麼啊,你知道嗎?我是受命請你們在這邊坐。對不對?我能夠幫你聯絡就儘量幫你聯絡,但是可能我角色很小所以沒有人理我啊。」
01:30,員警管束近二小時 轉述教育部提告
直到凌晨約一點半之前,警方多次表示將聯繫「長官」確認三位記者的違法事由,卻遲未有下文,即有看守我們的員警,只要一見我們觸碰手機即大聲喝止。我不耐久候,只好出聲向一名員警詢問狀況,「可不可以打個電話,你可不可以用個法?不要什麼長官請示,我們有個法,有法依據我們可以聯繫所屬工作單位或律師,還是什麼的,至少回報一個狀況吧?」
經過約五分多鐘,與我對話的員警說:「教育部提告,你們就已經入侵官署,算現行犯,好不好?」林雨佑回問:「現行犯不是也可以聯絡……」該員警又說:「沒關係啊,他們問筆錄的時候,會問你需不需要請律師啊?他現在沒有問你筆錄啊,不然你就跟他講你現在問筆錄啊。」然而令人納悶的是,在這一個多小時之間,教育部官員在大廳裡進進出出,完全未理會我們,而此時我們也不知道是教育部何人負責提告。
02:30,帶離教育部
警方約在凌晨二點半前後,將抗爭者帶離教育部大廳,我們也被要求跟隨在後,從教育部後門離去避開場外抗議人群。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進入地下室停車場的途中,此時張奇文在警力人牆中出現,並向廖振輝說:「有報平安了。」
後續我們被送到北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現場員警又說再確認教育部是否真要提告,我們又開始等待,直到凌晨三、四點左右劉繼蔚等義務律師到場,我跟雨佑先簽了委任書,警方也說教育部確定提告,最後我們在清晨六點多才開始進行警詢筆錄。上午九點多檢察官亦抵達保大,隔約一、二小時我在邱顯智律師陪同下進行複訊。
拒絕交保 捍衛新聞自由
在警詢及檢訊過程中,我強調自身基於新聞報導職責,在群眾衝入教育部後跟隨拍攝,不知行動發起者為何人,另簡述自身進入教育部過程,當中不僅未破壞任何物品,也未受駐警、支援趕至現場的警力阻擾,但在入口外的現場指揮官張奇文卻要求「對記者先管束」限制採訪及發稿,也對教育部後續配合提告感到遺憾與不解,而政府機關的這些舉動都嚴重傷害新聞自由。
近中午複訊結束後,我直至下午約三點才得到裁定結果,仍遭《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第354條「毀損」罪,諭令以一萬元交保,而我們三位記者皆寧可冒著法院開庭裁定羈押的風險,決定拒絕交保,以表達捍衛新聞自由的立場,而在晚間八點多,檢方才又自行改判為「無保飭回」限制住居,讓三位記者終於暫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