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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免回國一日修正恐喊卡 移工聯盟籲廢止歧視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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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12:00:00
苦勞網記者

立法院昨日(9/15)開議,《就業服務法》修正案被列優先審議法案,其中原擬修正取消關於外籍移工「三年回國一日」的規定,然而目前卻傳出可能因仲介業者遊說而喊卡,為此台灣移工聯盟等團體昨日赴立法院前抗議,要求修法廢止這項歧視條款。

移工及聲援團體擔心三年免回國一日修正在仲介業者壓力下無疾而終。(攝影:宋小海)

目前《就服法》第46條規定雇主聘雇外國人許可期間為三年,從事工作項目包括專門技術工作、主管、教師、運動員、藝術及演藝人員、海洋漁撈工、家庭幫傭及看護工等,但在第52條內容中提及「雇主得申請展延」,卻僅針對海洋漁撈工、家庭幫傭及看護工等限制,「應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且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2年」。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容柔指出,過去「三年回國一日」的規定,是對於藍領勞工的歧視政策,也造成勞雇雙輸:對於有意續聘外籍看護工的雇主而言,照護將有移工離境的空窗期;移工須重新入境工作,則要再次付出大筆仲介費。

菲律賓籍家庭看護工Maan表示,來台前需花費新台幣一萬多元支付體檢、證件等費用,另外還要再付出九萬多元的仲介費,沒這麼多錢的她只好向貸款公司借貸。三年出國一次的規定對勞雇雙方並無好處,只有仲介獲得利益。

昨日移工團體至立法院陳情抗議時,一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身坐輪椅前來聲援,行動結束後移工感動親吻雇主臉頰。(攝影:宋小海)從事漁工的Joey則表示,他被強加收取的仲介費也達八萬多元,如果政府無法幫助勞工被超收仲介費,就應刪除三年回國一日的規定,如此就不會再被迫借款一次。

在這次修法討論中,也有仲介業者遊說指稱,若取消「三年回國一日」規定,將造成移工無法返鄉探親,Joey對此表示,在《勞基法》或工作契約的保障中,他們都本來就有權利返鄉探親。移工聯盟也指出,真正阻擋移工返鄉的就是龐大的仲介費。

昨日聯盟團體現場也演出行動劇,諷刺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為了仲介利益,協商放棄「三年免回國一日」修正,僅支持「延長工作年限」。目前移工在台工作年限為12年,在此次《就服法》修正也有立委提案放寬為15年或予以取消,其中立委楊玉欣強調以「留才機制」入法突破年限管制。

而在立法院上會期討論過程中,勞動部長陳雄文也對外表示,行政院今年一月人才政策會報已通過補充藍領技術人才案,後續將修法讓在台工作達一定期間,且具一定技術能力者,將透過配額評點機制,打破工作年限限制,預計在明年底前完成規畫推動。

對此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工作人員聶永莉質疑,所謂留才機制該由誰評估,如果移工曾經為自己的勞動權益受損而進行申訴,是否就不能符合留才條件,而白領外籍工作人員不需有此機制,但卻僅對藍領移工歧視設限。桃園群眾服務協會主任汪英達也表示,政府只向雇主及仲介利益傾斜,而移工在台沒有選票,在修法永遠成為被犧牲的一群,而今天聲援團體站出來抗議,就是要讓政府知道,不要以為移工沒有選票就沒有人支持。

移工聯盟昨日演出行動劇,諷刺藍綠兩黨在仲介壓力下,「喬」掉原本可終止剝削的法案。(攝影:宋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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