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校大概是個年齡結構邁入老年的校園,每個月都在我的薪資扣款中看到一筆教師互助會的因喪扣款,這種個別家庭婚姻的債務追上來還不只如此,如果那個喪父喪母或喪偶的同事剛好跟我同個處室,我們處室還另外造了一個喪禮奠儀的傳閱名冊,名冊上如列處室裡每位教師名字,提供幾個選項「不參加」「參加」,後面還多留了一個空白欄外,是個根本不知道在搞什麼含蓄的空白,大家也都很守秩序地在那個空白欄位填上各自要包的白包數字,但是不管如何,逢喪畢竟還是一個可以選擇「不參加」的情況,有些同事即使勾選「不參加」,她/他還是會在空白欄填上白包金額,不想包的可以保留空白。
去年有個組長結婚,關於是否去參加喜宴與否,那份傳閱名冊上頭也是有「參加」、「不參加」、「空白」(金額)三個選項,為了怕有人包的金額太多造成包太少的同事的經濟壓力,很貼心地設了第四個選項,也就是「自己交給ooo」(ooo通常是處室指派負責收禮金的人,不可以是結婚的當事人,通常是處室的工友或專處理文書作業的行政人員)。過去農業時期結婚互包禮金的意義是,大家都沒什麼錢,所以這次我成家跟周遭親友募錢完事,下次你要成家時我也回給你幫助你籌錢完事,這叫做「回禮」的概念,是早期農村社會各家庭間互相支持的禮尚往來。不過隨著社會型態不斷轉變,人們不再倚靠傳統婚家作為唯一可能,有些人也開始反思既有婚家的侷限,於是開始以各種不婚的方式試圖實踐其他可能,也就是說,這種禮尚往來的觀念或許對想要進入既有婚家模式的人們有用,卻不足以應付不婚者的需求。
像我這種不結婚的人,將錢丟到這種系統裡面根本不可能再獲得「回禮」的可能,相對的,脫離既有婚家實踐的個人,最需要的可能是其他方面的支持,例如說,就醫時的住院補貼,不過現有人們想到的「回禮」僅只限於結婚、生小孩、滿月酒...,這些不婚者根本不可能參與的選項。一個早已把我排除在外的「回禮」系統,我根本不必用禮貌的方式回應,我勾選「不參加」,然後在填寫金額的欄位保留空白。負責統計禮金的工友看到名單後,知道我的意思,沒有再追討。
這個組長結婚不久後生了小孩,小孩滿月的習俗是請辦公室同事吃油飯,既然會吃到人家東西,那麼包紅包的慣例又來了,有趣的是,這次傳閱名冊的選項上竟然連了「不參加」都沒有,直接就調查起紅包金額了。我第一次看到那個名冊的時候,想說裝傻好了,傳給其他同事,隔天到辦公室,我又看到那個名冊躺在我桌上,我又把它傳給其他沒填寫的同事,但是這種規避的做法畢竟都太含蓄,含蓄到沒人懂我到底在表達什麼,(可是大家卻很能懂含蓄的「空白」就是要填寫紅包金額),於是第三天,我上了密集的四節課,辦公室有老師轉告我學校工友在找我,我以為怎麼了,是我借教室沒有確實遵守使用規則嗎?後來才明白工友是為了包紅包的事情找我,他說「不好意思,得跟你確認」,我說,我不僅不參加,而且也不會包紅包。
組長把發油飯的那天選在開會那天,一般來說我們開會完都有便當可以吃,組長說,各位老師今天我們不用吃便當,請各位吃油飯,我實在無法形容這到底是好意還是惡意,他明明可以選擇別天發放的。只有我一個人沒包紅包,我就在辦公室發油飯的時候,走出去校外吃晚餐。讓我覺得我很孤單,或許就是這整套系統的邏輯,但我覺得很好笑,不過就是一頓晚餐而已。重點是,為了這個「我不要」,我得說上一次、兩次,然後經歷第三次確認,我的「不要」才會成立。
既有婚家體系只肯認一種欲望出口,它只承認人們面對既有婚家時必然都會展現出「我要」的慾望,這種欲望的表現既自私又功利,甚至可以把原本只是個別家庭對個別家庭之間的互惠關係,擴展到辦公室這種工作職場的公領域,排除公領域裡不願意進入這種互惠關係的個人,用極端不同情差異的方式施加壓力,令公領域裡不願服從於這種自利式婚家關係的人妥協屈從。他們會說:「你只是年紀還未到,以後你就會想通。」不,我要說的就是我不要,如果一次還不夠,我會多說兩次,一直到第三次,或甚至下一次,我會直接把我的名字從名單上直接劃掉為止。
ps. 既有婚家教導人們面對慾望的時候,要積極的說「我不要」,可是卻在上述情況真有人說出「我不要」的時候極端漠視,這是正是這個體系面對慾望的現實侷限,它根本不在乎活在裡面的人要或不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