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韋綸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先動工、後環評」的案例又在台東重演?今天(5/31)環保署就「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審查,環保團體提出該渡假村還在環差的程序,開發單位東合開發卻已經進行整地等工程,質疑是「美麗灣重演」。環保署回應現勘後的確發現廠商違法施工,將依法裁罰並要求停工。東合開發則表示目前進行的工程,是由於之前申請的水保執照即將到期,不得不進行水土保持工程,至於該怎麼做,端看環保署的環境督察總隊做出裁處後,再依指示辦理。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就位在美麗灣渡假村附近,開發面積26公頃,預計興建500間房間的國際觀光旅館,開發規模遠大於6公頃、80間房間的美麗灣渡假村。此案早在2002年2月便通過環評,不過由於環評通過後3年未開發,因此需要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在環保署審查,今日已經是第5次的審查會議。
東合開發表示,他們在2011年10月取得水保的施工許可,該許可規定必需要在1年內動工,所以才會在去年10月,施工期限到期前動工。東合開發並強調:他們只有在水土保持的動線、節水、排水…等所需的工程上動工,至於建築核心則完全沒有開工;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科長顏旭明表示,根據環保署環境稽查總隊現勘的結果,發現東合的確有施工的行為,依據《環評法》第16-1條,沒有完成環評審查前動工,可以按日連續處罰30萬到150萬的罰鍰。
不過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質疑,東合開發在現場所進行的「整地」等行為,已經超出水保工程的範圍。不過顏旭明說,不管廠商是在進行建築主體的「整地」,或者「水保工程」,從環評的角度來看,都是不可以的,所以稽查總隊並未區分廠商所進行的工程,哪邊是在整地、哪邊是水保工程,至於廠商是否超出水保許可的範圍施工認定,則屬於水保單位的職權。
而在環差中,對於這個開發案中相當的面積,屬於地質極不穩定的「利吉層」、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範圍的調查、珊瑚生態系統的保護,以及文化遺址的保存…等,也都有環團及環委提出質疑,不過更大的問題,恐怕是在「美麗灣」搶灘成功之後,跟著帶起的幾個開發案,對於都蘭灣區所造成的影響,根據東合開發依據第4次環差會議要求所作的整理,顯示出在這裡除了「美麗灣」、「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外,還有「杉原渡假旅館(娜路灣)」、「台東渡假村」、「都蘭灣黃金海」等幾個計畫,興建旅館營運的房間總超過1,500間。
而東合也依據交通部的「東部區域整體觀光發展計畫」推估出,到2021年,這個區域將會有單日近1萬4千人次、6千多間房間旅關的住房需求,10年後這邊會變成什麼樣子?恐怕不是一個廠商、一個開發案所能看到的,杉原海岸進入「後美麗灣」時代,環境與開發的戰爭也將日趨白熱。
以美麗灣為圓心,週邊的十幾個開發計劃。(資料來源:美麗灣開發案環說書,製圖:孫窮理)
這些開發案,都屬於尚未開發或動工的狀態,美麗灣開發案扮演者「領頭羊」的角色。(資料來源:美麗灣開發案環說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