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反服貿運動屆滿兩週年,近期開始又有相關報導,其中提及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的說法,在寫論文期間看到此文,簡直令人氣結。廖元豪教授這段發言完全是事後諸葛,充滿邏輯上的謬誤。會講出「就算當時國民黨通過兩岸服貿協議,民眾依然可以循正常體制改變此一錯誤」,似乎廖元豪教授與我們活在不同次元裡。
「廖元豪強調,2年後回顧此事可以發現,台灣仍是民主國家,不是獨裁國家,國會作有一定的制度,即時內政委員會草率通過兩岸服貿協議,依立法序仍要送院會三讀,民眾可以透過合法的遊行抗議表達從嚴審理的訴求,立法院多數黨國民黨想要強行通過也會有所顧忌。
他說,台灣政治制度完全不符『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的情境,就算當時國民黨通過兩岸服貿協議,民眾依然可以循正常體制改變此一錯誤。例如,今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候選人大敗,執政黨國會多數席位易主,就是人民用選票換掉執政黨的證明,也證明太陽花學運用類似革命激烈抗爭的手段是錯誤的。」
請問回到當時的脈絡,什麼是「正常體制」?那時候即使是「逐條審查」這種最基本的要求就已經引起國民黨與中國方面的強烈反彈了,更不要說「退回」或「重啟談判」,當時政府的論調不就是經貿協定一經雙方簽訂就不可能單方面修改,而一旦退回、重啟談判,又會嚴重減損台灣在經貿談判上的可信度(credibility)嗎?
如果自由貿易協定可以這麼輕易地在簽署後讓民眾由「正常程序」推翻,那為什麼歐洲、美國的社運組織要這麼極力地阻止TTIP(跨大西洋貿易及投資夥伴協定)或是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推動與簽署?因為任何自由貿易協定的簽訂背後都有「國家機器」與「跨國資本主義」力量的強力背書,談判與簽署的過程大概是人民唯一能夠介入、影響的階段,因為這些(由所謂的民主國家所推動的)經貿協定多少需要些形式上的民意肯認,需要向社會諮詢,然而即使在這個階段,國家、市場與社會之間的力量差距就已經相當懸殊了,一旦雙方落款簽字,那麼要逆轉這個結果就更不可能了,因為對政府與財團來說,這會侵害到全球經貿自由化的基本遊戲規則。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很多自貿協定常常因為各國的國內壓力而一談就是好幾年,但一旦簽訂、通過後,能夠透過公民社會對政府產生壓力而進行修正的卻很少。
人民要挑戰由國家、市場所合力推動的經貿自由化議程,原本就是極為艱困的戰役,結果廖元豪教授竟然可以輕描淡寫地說「民眾依然可以循正常體制改變此一錯誤」,真不知道廖元豪教授這種對國家機器、體制的高度信任是怎麼來的?
至於對於323行政院事件的評論,廖元豪說「世界上任何國家都不准入侵、占領公務機關,當天企圖攻占行政院的人明顯涉及強制罪、毀損公物或妨害公務。學生占領立法院訴求的服貿議題大眾已經知道,不需要再去攻占行政院製造衝突 」,這種說法又試圖在評價上區分佔領立法院與佔領行政院這兩場行動,我非常不以為然。
佔領行動的「違法」,與佔領行動在訴求上的「正當性」原本就是兩回事,佔領立法院與行政院在法律層次上來說不會有太大的差異,也沒有何者較為激進,何者較為正當。當時國家機器之所以對人民佔領行政院有這麼大的反應,是因為這個行動對他們的統治正當性的威脅,遠高於佔領立法院的行動。佔領行政院行動之所以有訴求上的正當性,是因為服貿協議原本就是國家機器行政部門所簽署的,對服貿協議的抗爭不可能不針對國家機器的運作核心。
文末的結論更是讓人憤怒,「如果抗議群眾沒有發動攻占行政院...太陽學運可以譜下更完美的句點」。
兩年過去了,如果從「法治」的角度出發,對行政院事件的認識依然停留在這樣的層次,那我也只能說很遺憾,當天夜晚人民用自己肉體的苦楚與蒙難對國家機器所提出的批判與鬥爭,似乎沒有得到應有的評價與關注。希望這樣的觀點只是廖元豪教授與本篇記者的個人保守反動觀點,而不會是未來人們回想起這起抗爭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