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逸婷
日前(6/5)營建署公布將標售位於淡海新市鎮1期,約1.74萬坪的國有土地,由建商興建3,000多戶「安置住宅」,預計7月開標(相關剪報)。不過,今日(6/13)召開的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記者會,質疑此案在尚未通過環評與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的情況下,即以此名義引進民間資金開發,有違反行政程序之嫌,此外3,000戶中更有2/3、約1900戶交由建商自行銷售,聯盟也批評是拋售國有地而圖利建商。一同召開記者會的立委陳節如,則揚言將在立院臨時會中提案,刪除淡海新市鎮共216億多元的開發經費預算。
上(5)月淡海新市鎮二期環評專案小組會議以對當地民眾遷徙及環境有重大衝擊為由,結論建議進入二階段環評(相關報導);不過,6月3日的環評大會,營建署以資料準備不足為由申請展延;2天後的6月5日,營建署公布安置住宅興建計畫,預計以低於市價的19.8萬為底價、於7月初開始招標作業,預計興建戶數3,000多戶,其中規定1,100戶需以每坪14到16萬價格賣給二期被拆遷戶,其餘1,900多戶可自行販售。
60多歲的淡海居民蘇淑媛表示自己與先生目前過著「自己種菜、自己吃」的生活,一旦農地被徵收,生計將陷入困頓。她並質疑淡海一期目前大片土地「都在長草、是空地」,政府仍執意徵收二期的用意何在?反徵收自救聯盟蔡瀛則質疑,當地居民多老農,安置計畫目前預計興建26層樓高的高樓大廈,不符合目前居民生活型態,不是適當的安置計畫。另一方面,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則強調,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公共利益、必要性、比例原則以及最後手段等四要件,他批評現在政府卻顛倒程序,先提出安置計畫,卻不管徵收是否合理的問題。
不過,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組長洪啟源說,標售土地位於新市鎮1期,不涉及徵收行為,沒有程序違法問題。他表示,安置住宅由標售至興建完成,起碼需要3年時間;另一方面,洪啟源認為,如果按正常程序,淡海二期通過環評需要1年的時間,加上之後區段徵收作業期程等等,「換句話說,問題不在於程序,而是先建安置住宅、之後拆遷讓居民立即有房子住,還是要等環評通過,再開始蓋房子,差別在這裡。」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科長俞振海也表示,興建安置住宅的位置不在二期開發範圍內,沒有未通過環評就先開發的問題。
立委田秋堇則質疑,一旦淡海二期環評未通過,以「安置」名義標售土地的正當性何在?綠黨王鐘銘認為,雖然名為「安置住宅」,實際上建商可自行銷售2/3戶數,有出售國有地圖利財團之嫌。王鐘銘強調,營建署如果真有心,應與居民溝通,了解居民需求後,提出詳細的安置規劃,而非在此案仍有爭議的情況下,即以安置為由標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