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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是虛幻的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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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12:00:00
台灣TG蝶園

【編按】6月4日愛滋治療行動組織美國及全球健康政策部主任范鏗吟(Kenyon Farrow)受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之邀在台北出席座談,台灣TG蝶園高旭寬現場從跨性別以及台灣跨運的經驗出發擔任回應與談,本文為高旭寬的現場發言。

在台灣,婚姻平權(簡稱「同婚」)的意義幾乎已經等同於「尊重性少數」,同婚運動席捲了大部分性別運動的能量與能見度,嚴然成為對抗保守宗教勢力的基地,然而,世界各地都有運動組織開始反省國際串連的同婚運動所帶來的各種負面效應,Kenyon從黑人的角度談美國的同婚運動,那我今天就試著從跨性別的角度來談「為什麼我們不把同婚當成運動優先爭取的目標」。   

其實「台灣TG蝶園」以前參與過多元成家修法的籌備會議,但開會幾次之後就決定退出,原因是覺得跨性別在伴侶關係上遇到的問題並不是「沒有結婚權」,對於結婚權無感,當然也就累積不了運動動能。那跨性別在伴侶關係上會遇到什麼問題呢?今年(2016)二月上映一部很轟動的電影《丹麥女孩》(The Danish Girl),主角是知名的繪畫大師埃恩納,跟葛蕾塔結婚之後,有一次為了當模特兒穿上女裝,開啟了他壓抑多年的「當女人」的慾望,埃恩納越是女性化、越往女性角色發展,他跟葛蕾塔在情慾和伴侶形象上的期待就落差越大,關係也越來越緊張。好,我們回到觀眾的位置上,我發覺很多人看完電影之後投射最多情感的是主角的太太葛蕾塔,大家覺得她雖然很痛苦,但卻能夠用無比的真愛接納丈夫變性,實屬難得。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會想,我們之所以覺得葛蕾塔對丈夫的愛特別難能可貴,很可能是因為他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掙扎,就像母愛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媽媽像蠟燭一樣燃燒自己,無私的奉獻對吧?那麼我們歌頌真愛、渴望真愛的背後又透露出我們準備用什麼態度來面對伴侶跨越性別所產生的各種矛盾衝突呢?   

仔細觀察過去台灣媒體上爆發的跨性別事件,不難發現無論是閱聽大眾或相關人士,多半會指責跨性別者在伴侶關係中欺騙對方、不負責任、誤人一生,台灣的法律並沒有強迫已婚的跨性別者在變性之後必須解除婚姻關係,但我們社群裡還是有很多人跟配偶走不下去,得協商離婚。去年台中一中的曾老師變性,受到全校師生的支持,並且在蔡依林的演唱會上掀起台灣性別友善的高潮,蔡依林前段時間大量使用婚姻平權當作表演題材,邀請曾老師出席的那場演唱會主題正好就是「不一樣又怎樣」,提倡尊重多元、接納差異,要求婚姻平權,但是,在其他的談話性節目裡,十分受到社會愛戴的曾老師卻表示他是在妻子生病過世之後才決定走變性這條路,如果妻子還在,他大概不會做變性的決定,怕衝突太大會影響關係。我常想,婚姻平權的倡議對於跨性別者與配偶之間處理身體、慾望、裝扮、形象和關係上的各種「卡關」(卡在某個環節破不了關)與不協調有什麼實質的助益嗎?

2015年下半年,新聞前後報導了兩起英國跨性別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女扮男裝,多次用假陽具跟女性做愛,後來被發現是女性身份時,對方就非常生氣提告性侵,其中一位還被判了數年徒刑,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時候英國大部分的地區都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北愛爾蘭雖然沒有同婚法案,但在法律上也有民事伴侶關係的保障,為什麼一個普遍接受LGBT平等人權的地區,還會因為性伴侶的性別超乎預期而大動肝火,而且法院也以性侵害之名將他定罪呢?   

台灣的社會新聞中也不時會出現「男子約砲遇到偽娘 驚嚇落跑」的驚悚事件,事實上,指責跨性別者欺騙或約炮驚嚇落跑的故事,是我在跨性別社群中比較常聽見的真實狀況。對照另一邊婚姻平權的發展,我們從電視上伊莎貝爾喜餅廣告裡,看到兩個老男同志互相整理衣領、親吻的畫面,感受他們相伴30年真摯的情感,也從許多倡議同婚的故事裡聽到相伴二、三十年卻得不到法律保障的遺憾,近年來尊重LGBT人權、接納差異的溫情宣導和政治正確的氣氛,讓《丹麥女孩》埃恩納少了很多自私欺騙的責難,但是,當我們為葛蕾塔的真情感動萬分時,有沒有警覺到跨性別的生命經驗在二元性別社會裡所產生的尖銳衝突並沒有真正被大眾面對,沈重的壓力反而悄悄地隨著同婚運動的浪潮,再度擠壓到伴侶之間,讓雙方用「真愛」來承受。   

砲友之間不講真愛,因此強烈的情緒衝擊有空間可以爆發,跨性別真正面對的挑戰是「憤怒提告性侵」和「遇到偽娘驚嚇落跑」那種內在扭結的情感結構,要想辦法在關係中變化彼此的對待方式,婚姻權反而不重要(有哪個太太不覺得自己老公扮女妝很噁心呢!)再說了,「真愛」真的無敵嗎?如果大家都看懂異性戀愛情廣告的虛幻,為何對同志愛情卻這麼全心擁抱?結婚一向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子的事,需要面對更多期待,需要和更多人斡旋,「可不可以穿女裝出現在丈母娘面前?」「我扮演不了一個好媳婦的角色怎辦?」,對跨性別而言,婚姻是困難重重,處處卡關的課題。這就是為什麼我反對同志運動優先爭取婚姻權,也反對過度美化同婚。   

性別運動不能只看性別   

6月4日,高旭寬從台灣跨性別運動的經驗回應Kenyon Farrow的發言。(攝影:王顥中)另外,我想談對於目前同志運動的想法。現在LGBT團體只針對性別、性傾向的相關事情發聲,先把複雜的事件定性成「性別問題」,接著就想用「性別立法」,來解決原本那個複雜的問題,看起來主體好像被保障了,但實際上卻讓更邊緣的人有苦難言。(以下我描述的故事都經過當事人同意)

並不是所有跨性人用「性別友善」或「性別平等」就可以安放人生,舉例來說,馬偕案當事人周員有一次跟曾老師一起上談話性節目,他拼命想告訴大眾並非人人都像曾老師那樣幸運,但是他怎麼講都只能繞在性別歧視這件事上談一種經驗差異,好像有人很幸運被接納,有人卻不幸身處在充滿壞人(歧視加害者)的地方。我算是對周員有深一層的了解,他的困難處境不只有性別,更艱難的是他的階級,經濟狀況不佳,四十歲前,馬偕是第一份穩定的工作,周員人緣欠佳(表達和溝通都不夠成熟圓滑),工作上較常犯錯,原本有好同事可以涵容他的弱點,但他這個同事因為能力好被調去寫程式,馬偕擴充設備卻不願意多僱用人,只是加重原有職員的工作量,周員就在資方「人力短缺」和「人事調度」下失去工作上和人際上勉強維持的平衡,跟同事關係越來越僵,後來跟上司提資遣,馬偕卻不想給資遣費,周員只好自力救濟以怠工來平衡工作壓力,當然也就更引起主管和同事的憤怒,對周員來說,他當時極度需要社會輿論的支持,這些複雜的真相在馬偕案爆發之後都是必須極力撇清的,否則在資本主義競爭逐利的邏輯下,根本不會被同情和理解,當時候網路上充滿批評的聲音說:「工作有好表現怎會被免職?一定是個人有問題!」   

周員的性別身份(MTF)看起來雖然是弱勢,但是在政治正確的性別友善氛圍裡,卻反而成為扳回一城的利器,他在被免職的前四個月開始穿女裝,希望主管受不了把他資遣(結果馬偕還是不願意付資遣費),周員搜集了完整被主管訓斥和糾正的證據,就這樣打贏了所有的官司,也獲得賠償,這是2011年的事,一直到2015年,條件好、沒有道德瑕疵的曾老師成為媒體寵兒,周員跟曾老師並列在一起的時候,他該如何解釋自己的性別「弱勢」?他的辛苦如果只講性別受歧視,而不談階級,不談勞動條件日益限縮,又怎麼可能講得清楚呢?    

另外,馬偕案也反映出「平權運動」的問題,大家重視周員的性別受歧視,但是卻對他勞工弱勢的位置無感,這讓我想到前陣子一位男明星祖雄說:「絕大部份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都只是希望與一個人手牽手一輩子在一起 這樣簡單的幸福!把同性戀跟荒淫無度、愛亂搞連結在一起是刻意抹黑,只會加深大眾對同志的誤解」,祖雄說的這番話現在大概會被批評切割性污名,但是婚姻平權的推動完全就是用這種邏輯在招喚大眾支持的,要不然原本是多元成家三法案,為什麼逐漸切割掉大眾不容易接受的部分,只談跟異性戀一樣的同志婚姻呢?同運爭取平權往往都是踩在其他議題上推展的:「我們跨性別也是努力工作的好員工,職場上應該要獲得平等對待」,這句話一出來立刻就把馬偕案周員所面對的勞動處境給踩下去,墊高了性別的重要性。   

我另外一位女跨男的朋友——D先生,憂鬱和失眠從大學持續到現在將近35歲了,學習能力比一般人低,睡眠又很依賴藥物,工作受挫一年換數個工作已經是常態,他常說對政治有嚮往,會去幫候選人助選,參與政黨事務,臉書上有一堆政商名流的合照和臉友,我以前總覺得他是想要一種看起來體面的位置,但後來才知道他申請殘障補助(中度憂鬱)和低收補助都會請民代幫忙喬到最高額度,做變性手術也有政治人物會贊助他(或幫他搞急難救助金等等),原來政治狂熱只是我片面的認知,一切竟然都跟他的生存息息相關。D先生說他因為學習慢效率差而無法靠工作表現贏得友誼和敬重,有幾個善意的同事想協助他找出工作困難的原因,D先生支吾其詞的告訴對方他變性的過去,設法藉著性別友善的氣氛為自己盤一些被體諒的空間,即便後來還是免不了被炒魷魚的命運。   

租房子也是,他說不想租那種沒有公共空間的小套房,想分租有客廳有廚房的公寓,因為自己太孤單,希望生活上有朋友作伴,30歲以前室友年紀都比他大,被問起在哪高就時,他可以隨便掰自己正在準備國家考試就把作息不定的生活交待過去,然而30歲之後,他的室友年紀都比他小,真的就是研究生,他很怕人問起他的工作狀況,不想做保全是因為不希望那些高材生的室友看不起他(曾經有人跟他說:保全是退休的人在打發時間做的,年輕人做這個沒前途),他更焦慮隨著年紀越來越大,他該如何交朋友又同時能夠交代自己的人生故事?於是他又跟室友出櫃他變性的事,讓自己不至於被魯蛇的自卑給淹沒。他在經濟不寬裕的時候買一台二手車,載朋友出遊、購物,為了跟朋友維持互惠的關係(不想只拿別人的好處),結果給了一些超過自己能負擔的承諾搞得自己更焦慮,我曾經無法理解為何他要這麼「不自量力、愛面子」,後來總算看懂,比起性別,貧窮的壓迫更大。   

然而,D先生還是想要存錢做陰莖重建手術,他回去找小時候虐待他的母親,探究自己為何會嚴重失眠;去報名理工科夜校課程,彌補他小時候因為成績低落而放棄理工科的心願(他期待自己是那種有專業技能、有學識、有一群好哥們的理工科男生),當然沒多久就放棄了;他去美國投靠親戚希望能闖出一片天(沒多久就跟親戚鬧翻回台);總之,他做了很多旁人無法理解的決定,原因無他,都是為了找到治癒嚴重失眠,脫離領補助的生活,以便進入人生常軌的方法。以前跨性別社群內總有人說「變性人只想融入社會成為一般人」,但是我們卻發現「隱藏」是有條件的人使用的生存策略,受到經濟、階級壓迫的底邊人不要說外貌了,整個生涯都不可能融入主流假裝跟大家都一樣,出櫃反而有一線生機。   

人身上的不平等是多重的,同志運動卻只聚焦在性別和性傾向上一直往前衝,把人身上的其他的議題都切割出去,這種劃分運動領域的做法在分析和行動上很便利,但是卻很容易扭曲事情的全貌。最後,我想說一個自己的小故事,也許可以讓大家看得更清楚。

我第二任女友跟我交往半年之後寫了一封分手信給我,她說她想要過一般人的生活,結婚生子,不想再繼續跟我這種人交往,大家可以想見我收到這樣的分手信有多痛苦(她是知道我的跨性身份才跟我交往的),我的情路坎坷,一路走來的挫敗都是因為性別的緣故,我多麼希望像一般人一樣正常可以結婚生子成家立業,所以同婚運動對於像我這樣想進入主流人生常軌的性少數來說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不過,我現在要把這個故事說得更完整一些,我的第二任女友是醫學系的學姊,在我大三升大四的暑假開始交往,她問過我要不要考學士後醫學系,希望我將來能夠有好的社經地位,這樣她比較容易說服家人和身邊的親友和教會接受我,我早年也被成就所困,像我這樣不男不女的人人生價值何在?心想,如果沒有一番上得了檯面的事業和成就,可能這輩子都脫離不了被質疑羞辱的命運,所以大學重考了兩次,都沒有上我想要的「有前途的」科系,於是接受學姊的建議,我去報名了「學士後醫學系」的補習班,但是上了幾個月之後覺得跟不上進度,想放棄,就在決定放棄考後醫,去補習班退費之後一週,就收到學姊的分手信......這才是比較完整的故事。   

現在回想起來,學姊用性別的理由跟我分手,或許是對雙方都仁慈的說法,想進入婚姻,也意味著需要滿足很多幸福婚姻的條件,有房有車有事業加上經濟無虞,這些可能比有一個正確的性別還重要。我想說的是,一個人身上的性/別苦難是複雜的,性別至上卻又窄化意義的同婚和平權運動,所撐出來的正義大傘,很容易遮蔽掉其他更使人難堪痛苦的結構性因素。 

責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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