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九一記者節,橫跨電子、平面等多家媒體產業工作者上午齊聚一堂宣佈將啟動籌組「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近年媒體業超時工作、血汗勞動的狀況時有所聞,惡劣勞動條件下產出的新聞品質也屢遭社會大眾質疑。工會籌備會指出,低薪、長工時、責任制、過勞等狀況,是導致新聞品質低落的根本原因,呼籲尚未加入工會的從業人員加入產業工會,打造有利於提升勞動權益和新聞品質的媒體環境。
去年(2015)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與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合作針對媒體業進行專案勞檢,結果34家經勞檢媒體中,每一家都被發現違反《勞基法》,其中有高達八成未給付加班費或補休、七成每日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七成六未設置上下班打卡出勤紀錄。勞動局最後裁罰34家媒體共1,522萬元。然而,今年中央勞動部卻試圖制定逾越《勞基法》「七休一」規定的「裁量基準」,為媒體業等「特殊」行業開超時工作的後門,恐將進一步惡化勞動環境,於是被壹電視工會、自由時報工會等16家媒體工會聯名抗議。
目前任職於端傳媒的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成員呂苡榕表示,很多同業向她反映,為了衝公司規定的即時新聞數量而感到身心俱疲,甚至常常「幻聽」,誤以為手機或LINE在響,而且時常下班後還要追蹤、更新即時新聞,一天工作12小時的情形屢見不鮮。她也指出,去年勞檢過後資方表面上遵守法律,要記者紀錄工時,但主管都會暗示記者要寫在合法工時範圍內,或是暗示不要申請加班費和補休。她認為,成立媒體產業工會才能讓個別勞動者不必孤軍奮戰,默默忍受勞動權益被侵害。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李志德指出,討論「七休一」時,常有資方代表會以「新聞專業」不應受「勞動條件」的干擾為由,拒絕記者休假的合理要求。他認為這是一種謬誤,因為「新聞專業」和「勞動條件」並非對立,而是相互影響的;今日新聞的「不專業」現象說到底就是勞動條件過於惡劣的問題。壹電視工會理事長鄭一平也質疑,現在的媒體環境逼迫記者每天趕發即時新聞,媒體上充斥著無價值的「垃圾新聞」,但「新聞是拿來賣錢的嗎?」他認為媒體產業工會的成立,也有助於勞方和資方討論、釐清新聞的性質,維護新聞工作的專業度。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出席記者會聲援工會的籌組,林佳和提醒,目前媒體環境中許多資方往往把媒體工作者定義為「自由工作者」,而非「受雇者」,但法律關係不該構成團結的障礙,提醒工會未來團結的面向不該自限於「受雇者」,而應囊括所有在媒體產業當中從事工作的勞動者。李志德也表示,目前媒體業面臨大轉型的階段,傳統媒體紛紛轉手易主,同時也有愈來愈多新媒體成立,媒體記者愈來愈「碎片化」,可能兩三人受雇於一個小企業,這時候就愈來愈需要強大的產業工會作為後盾,團結不同企業組織的受雇者。媒體產業工會宣示,他們熱切歡迎所有媒體的從業人員,包括大機構以外的公民記者加入媒體產業工會,為維繫記者專業和勞動尊嚴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