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性侵受害者,鄉民對待大不同!
一個月前,Miki Chang第一次在王丹臉書上公開她也曾受性侵,但她不能同意的是:
「我可以因為我自己是受害者,而到處亂發洩情緒在其他不是加害者的人身上?......任憑情緒奔騰,卻忘了我們本身除了有受害者的角色,還有其他的角色,需要回過頭來看自己本身的主體性,拿起該屬於自己的責任,好好活下去嗎?......」
Miki Chang的主體性異音現身富含有道德的重量感,但是在清一色討伐夏林清的謾罵聲中,她的受害者身份沒有被善待,網友沈回她:
「秀出你的醫院驗傷證明,我們才相信你被性侵過,否則隨便胡扯誰理你。」
幾天後我瀏覽到Miki Chang的話語,感嘆「性侵受害者」其實存在多樣差異,不是一個被弱化成刻版印象定型集體,受害者不只剩下受害者,是擁有多重自身的主體,我不是否定受害者各有不同的歷程,但現在受害者如果不是以弱示眾則不合模、不被接受,佩服她走在痛苦中能自主選擇「不坐在受害者位置上」對抗被弱化以及她敢於提出異議的勇氣,只是可惜這樣的話語一下就被淹沒,遂引述她的全文到我文中,希望這個有反省性的聲音能被更多人聽見。之後她就接到一些更不友善的訊息,例如:
「是真的還是瞎捌?!」
「不敢回應啊?!那就乖乖閉嘴,別出來亂放話帶風向。」
Miki Chang與我素昧平生,我發文刊出後即趕著出國,在國外數日留意到她傳來的訊息才連絡上,眼見她陸續收到正義鄉民語言暴力,除了對她的承擔感到抱歉外,一種羞恥感油然而生,這種羞恥感,正與漢娜·鄂蘭紀錄片《思想的行動》的彼時彼地相應著。
正義,多少人假汝之名行暴力之實!
漢娜·鄂蘭說:「多年來,我們遇到不少德國人表示他們以身為德國人為恥,我都想回答他們:我以身為人類為恥。」(紀錄片朗讀自漢娜·鄂蘭著《極權主義的起源》)緊接在這話的下面,紀錄片呈現了大戰後剛收復的法國街頭,法國民眾當街集體羞辱在佔領期間與德軍交好的女子們、粗暴地剪去她們的頭髮、剝光衣服、遊街示眾,法國民眾自命「正義」的作為,恐怕與他們口中譴責的德軍無分軒輊。然而,不只在法國社會內部,這種挾著「正義」的暴力行逕處處可見,戰時佔領國對被佔領地的暴行,在戰後都角色互換地複製在勝利者對戰敗者人民的無差別報復,但吊詭的是,勝利者的一方因擁有「正義之師」的外衣,而受害者屬於「世界公敵」的一方,諸多駭人聽聞的集體罪行被默許,而未被國際社會關注和譴責。
常見人類對待異己者,倚恃「正義」之名行各種形式暴力之實,「正義」成了一件攻擊有理、施暴合法的偽裝外衣,穿上它就理所當然可以視而不見其自相矛盾的「不正義」,對照萬物,還真只有人類會這樣對待彼此!沒錯,身為人,是該「恥為人類」,「無恥之恥,無恥矣!」
輔大案,從529掀起案外案到921道歉信風波再起,眾多鄉民舉起正義大旗,對夏林清與工作小組口誅筆伐。不論在事件最初的性侵案、529案外案或921道歉信風波中,鄉民們的邏輯是:一個性侵受害者要說出她被性侵,得要面對龐大的壓力跟困難,即使現在仍是「疑似」狀態,也理當先視同被性侵受害者加以保護; 529傳出的713對話是「真」的,心理專業的夏林清不但沒保護受害當事人,還給予二次傷害;工作小組是夏林清成立跟主導,其目的就是用來「取代性平會調查」以保護名聲、權力佈署的;從607十萬字逐字稿剪接出來「私設刑堂公審大會」版是「真」的;夏林清從頭到尾沒有關懷受害者只一味關心自己的名譽受損,還像瘋婦罵街直要受害人對質跟要求公開道歉,最後受害者受不了才被迫公開道歉,天下還有比受害者為被性侵受害道歉更荒唐的事嗎?不聯署叫教育部跟輔大解聘夏林清豈能大快民心?
持上面的邏輯在這個當口上,不論就淺顯的鄉民道德判斷或風向政治正確,完全不須細究思考,只要截取任何片段,鄉民立即知道跟風向站上自居「正義」的一方。
鄉民正義是件包藏暴力、黨同伐異的外衣
鄉民正義看似出於悍衛被性侵受害者的立場,但,真是這樣嗎?Miki Chang的受害者身份因其異議的被差別對待,給我們一個檢視的機會。
義憤填膺的鄉民們對Miki Chang的被性侵受害身份沒有保護,不予理解,給的是粗暴的質疑、攻擊與嚇阻,是規模較小但具體地披著「正義」的外衣自合理地執行語言暴力,在那裡「不正義」被視而不見,形同默許,只因為Miki Chang在一個異議人士的單一聲音空間裡發出不同的音調。
原來鄉民不是「保護性侵案的受害者」,這裡有雙重標準,要不要對受害者予以保護,根本不在於這個受害身份,而在於受害者是不是附和鄉民同聲同氣。
更進一步看,鄉民正義保護的根本不是「性侵案的受害者」,那只是一個不能被面對的幌子,他們真正悍衛的是自己,是他們建構出來的正當性不容異議,異議會帶來鬆動甚至瓦解那個沒有經過細究而截取片面編織出的正義外衣,凡異議者——即使是性侵受害人,一併壓制,當異議者說出她的性侵受害人身份時,她被排除在「即使現在仍是『疑似』狀態,也理當先視同被性侵受害者加以保護」的正義邏輯之外,毫不猶豫對受害者可能帶來二度傷害,全不介意自己變成粗暴地使用語言施予質疑、攻擊與嚇阻,自居正義的鄉民悍衛的就是鄉民正義本身,鄉民正義原來是件包藏暴力、黨同伐異的外衣。
平庸之惡的謬劇
鄉民正義的根由除了來自於不作全面細究,僅僅截取片面作扭曲論斷,還來自不能分辨焦點作獨立思考、只是人云亦云。
例如,許多人說沒有前面的性侵案那來後面的處理不當?所以不能把它當兩個焦點來分開看。整個社會對性侵越是賦予特殊化看待,越讓人視線模糊不易清晰思考,事情本質並不難分辨,看下面這個故事:
跟我一同喝酒的人「酒後亂性」飆起車來,他無理地朝我撞過來,弄得我手傷腳斷,當下司法啟動了;可是接著肇事者都沒來道歉。我真火大,找人來幫,幫的人說了幾句我當下聽來奇怪但沒明白意思的話,總之,他願意幫忙只是說得再找人幫,進來幫的人都經我點頭同意過,我一要肇事者親自來道歉,二要肇事者從今而後不得再喝酒,三要肇事者不得出現在我眼前。結果這些幫忙的人回報說肇事者已找律師教他官司中不能認錯,他沒達到我要的,我挫折很大,又想到那些怪怪的話,沒好氣地誣說他們從頭就沒安好心要幫我,便把那些話剪接一番充當他們居心不良的舉證直接PO上網,沒想到網路上正義之士這麼多,大力挺我,幫我痛罵肇事者跟那些幫我的人,大快我心。那個我找的幫我的人一邊被罵一邊拉我得出來面對真實,要我公開道歉,我賴著不應,他卻死不放棄。事隔幾個月後,我從不願意到漸漸覺得我真讓幫我的人被大眾誤解,這樣做人做事實在有不對的地方,我想是應該跟他們公開道個歉。
看倌們,到此,先作個閱讀測驗吧,請問我想公開道歉的焦點是什麼?
(1) 是為我的情緒飆射誣陷他人的作為而道歉
(2) 是為我被撞斷手腳而道歉?
故事繼續:
等到我心理準備好了,我鼓起勇氣做出公開道歉,沒想到這道歉文一出,除了原來的支持者,這回還再跳進來更多在上面閱讀測驗答案選 (2) 的正義之士,大罵:「竟然讓受害人被迫為他被撞斷手腳來道歉?天下還有比這更荒謬的事嗎?」這下那個原本幫我的、我真心要道歉的人突然被當作「全民公敵」了,被罵得比先前還慘。
上面的比方不難思考事理、分辨焦點。人被打,向打人的人要公道,不是怪罪幫助者沒能拿到自己要的公道;錯怪了人,公開道歉,是為了構陷於人而道歉,壓根兒就不是為了被打受傷而道歉,清楚明白的兩件事,有個完全不同的焦點,不該混為一談,「沒有前面怎麼有後面?是同一回事」這種說法反映的是沒有能力思考。
上面選 (2) 的看倌大概要反批被車撞手傷腳斷也不會有被說「情慾流動」二度傷害。其實「情慾流動」在輔大心理系是一個具有學術性意義的詞彙,地位上有些接近弗洛伊德談「性與攻擊」,但是在較高層次人性意義與關係上的議題,它也完全不是道德性意涵上的概念,而更接近就是人的一種經驗或現象,或說就是人的一種在關係中的能量狀態。「情慾流動」就同人其他面向的需要、經驗與現象一樣真實而重要,都值得被仔細觀照、被認識、被面對、被接納,然後被安置。但在性道德壓抑封閉的社會中,「情慾流動」沒有可開放地觀照、認識、面對、接納,安置的學習歷程,一味壓抑、不正視面對的結果,只是使人變得僵硬冰封或者亂竄到另一個極端。輔大心理系的課堂與敘說探究論文研究,創造了一個正視「情慾流動」的開放討論空間,這個詞彙在研究所裡是一個重要的梳理關係扭結的視角,不只在現在的人我之間,也在家庭社會的歷史穿梭中,發揮著幫助重新框定與去性污名的作用力。
通過觀照、認識、面對、接納,安置這樣其實是如「禪境」般的歷程,「情慾流動」其實是能與對自己或關係的承諾協調融合得很好,人可以同時擁有「情慾流動」的能量,同時堅持與自己或關係或道德上的承諾,例如,中國變性舞蹈家金星的德籍先生Hans被訪問到「遇到有些女孩覺得你對她們很有吸引力時會怎麼樣?」他說:「當然,我有自我會感到自負,如果有人覺得我有吸引力,這令我開心,我會看作是一種稱讚,也很享受這種感覺,但同時我知道我對我的家庭有承諾,這個價值是我重視的,也是我教育養成的一部份,所以我會感謝其他覺得我有吸引力的女性,而我清楚地知道一但我和其中任何一位踩出下一步,我就打破了我的承諾,所以孰輕孰重對我是簡單易辨的。」Hans與金星都是能健康坦然地觀照、認識、面對、接納,安置「情慾流動」同時保有他們對家庭的承諾與價值。
如果夏林清在713真提到「情慾流動」,它不是一般鄉民望文生義而承載性道德貶抑的意義,但,不是每個學生都跟夏林清上過這些課,713在場的學生們不知進了理解這個詞彙的門檻了沒? 如果還沒,那恐怕也不能理解什麼又是「不要坐在受害者的位置上」了。那麼,529就極可能是一個語言詞彙的意義錯接誤解而沒能被澄清,就被硬生生丟給鄉民作正義仲裁的謬劇了。
台灣網路鄉民離「互為主體性」還很遙遠,不會有人想要去問夏林清她所指的「情慾流動」是什麼,連書寫邏輯看來算是層次分明的喬瑟芬也從沒真的問過夏林清或輔大工作小組的任何成員,而是依她自己的解釋說這是夏林清的「權力流動」而工作小組是為貫徹「受害者培力」的理念先行。
在鄉民望文生義的「情慾流動」中,這個詞被附加了性道德貶抑的意涵,於是被看成了對受害者荒謬的二度傷害,這反映了社會對「情慾流動」視為壞的負的意識直覺,台灣性平推動了這麼多年,也有法條,也進了校園,表象看似進步,說到底原來還是一個只能把性以道德之名藏在暗處壓著的社會,一撞到這四個字就現了原地打轉的真象。
在我看來,荒謬的不只是聽不明白意思卻不去核對而對幫助的人進行報復,更加荒謬的是「正義之士」們不經查證就輕易交出相信;荒謬的不是受傷的人公開道歉,而是「正義之士」們的不辨焦點、不能思考、人云亦云,硬將受害者為構陷的不義道歉強加成為受害本身道歉,取消道歉者自身的主體性;而更更荒謬的是,「正義之士」們高舉《性平法》自以為保護被性侵受害者的同時,卻實是一再將性侵受害關進性道德污名意識形態的牢籠。荒謬的是鄉民正義的不能思考、視而不見自身的不正義,而這種種荒謬,正是漢娜·鄂蘭所引以身為人類之恥,處處可見的「平庸之惡」(Banality of Evil)。
性侵是暴力,無關性道德
看倌們大概也要說「被車撞」不能類比「被性侵」,「手傷腳斷」怎能跟「性受侵害」相比呢?
是嗎?不同在那裡?為什麼不同?
Miki Chang從她身受的痛苦認為性侵之所以傷害大是因為身體的界線被打破了之後,社會忌性背後的視框和氛圍所建構。
性侵害是暴力,被性侵跟身體任一部份的界限被暴力侵犯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固然每個部位的受傷都有不同的身心反應,以價值而言,沒有那一個身體部份可以取代或凌駕任一部份的價值,不應將性暴力受傷害特殊化,目前的特殊化看待是來自社會將之建構成關乎性道德的受損,假保護性侵受害人之名,其隱藏著被性侵再怎麼說還是不光彩的,要隱身、要藏起來,受害人更要跟「情慾流動」這個詞被隔間,要是被連在一起,不但不會有人挺還會說是活該,那就更沒價值了,這一系列暹輯正反映了這個社會從沒真正從性道德污名的框架看待被性侵受害者,只要這個框架意識形態不變,再多再細密的性平法規與體制,都是越變而越不變,性侵受害者就永遠只能被弱化。
性侵受害人之所以要被匿名保護,唯一可被接受的理由是階段性權宜地因應整個社會還在分辨性暴力與性道德的學習進程中,意思是待社會在這個分辨的發展更成熟後,就不需特別保護;同時,如果對性侵案受害者仍採匿名保護,那麼在執行的同時,理當讓任一形式的身體受害也都應同對比照,理由是對個資的保密而不應是對性侵受害人的特別條款。
當「天將下雨」
「想法並不危險,危險的是思考,然而,不能思考是更大的危險。」
邪惡往往來自平凡地不辨焦點、不作獨立思考,而假正義之名行壓迫異議之實,鄉民正義恰恰是「極權主義的起源」。
正當「平庸的邪惡」因輔大案外案在台灣社會真實上演的此際,謹以漢娜鄂蘭的話語共同提醒與祁願:
「當一個人越是膚淺,越可能屈服於邪惡,這即是平庸的邪惡。」
「拒絕邪惡的方法就是不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
「希望思考能帶給人力量,從而當「天將下雨」時,盡可能阻止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