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韋綸
針對苗栗縣政府近日派出聯結車於張藥房前迴轉、花費百萬於4大報刊登廣告、發放「是否同意縣府拆遷」問卷等一連串「宣示強拆」決心的行徑,今天(7/12)大埔自救會、台灣農村陣線與立委田秋堇等召開聯合記者會,呼籲中央盡快出面解決大埔強拆爭議,不應放任苗栗縣府恣意妄為。
上週五(7/5)的協調會,副總統吳敦義與行政院長江宜樺做做樣子,把球丟回給苗栗縣長劉政鴻後(相關報導),週日(7/7)便有由大埔自救會與全國各大學學生組成的「捍衛大埔巡守隊」以及相關聲援團體分頭進駐大埔,為隨時可能發生的強拆做準備(相關報導)。
7月5日,由副總統吳敦義邀集召開的大埔強拆案協調會,在未做出任何具體結論的情況下,將拆遷的最後決定權,交由苗栗縣長劉政鴻;7月8日,苗栗縣議會舉辦「大埔都市計畫區區段徵收執行公開說明會」,由劉政鴻率領縣內鄉鎮市長、立委、村里長與社團人士,再度宣示「貫徹執行、一定要拆!」決心;縣府並在當日下午,派出大型聯結車於張藥房前進行過彎測試,並在7月11日,花費百萬於4大報頭版,刊登「縣府面對大埔鄉親有義務提供一條安全的路」的半版廣告,指責張藥房「妨礙交通」,導致聯結車過彎受阻。此外,苗栗縣府並對660戶竹科竹南基地地主寄出問卷,以「維護大多數地主權益」,要求回答是否同意支持「本府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地上物強制拆除作業」、「區段徵收是實現公私互蒙其利,政府與地主雙贏」,以及為引進企業投資提供鄉親就業機會、促進地方繁榮發展,是否支持「本府繼續辦理其他地區之區段徵收」等3問題,這段期間以來,苗栗縣政府動作頻頻,亟欲強調其拆屋決心與正當性。
針對7月5日的協調會,農陣理事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當天行政院長江宜樺做出的「依行政院當年協調結論與歷次內政部都委會決議」結論,將責任推給都委會,是卸責的行為。此外,他認為江宜樺也意圖塑造「都委會由專家、學者組成」的「客觀、中立」形象,但他質疑,目前29個都委會委員,其中有14位是政府各機關代表,雖然表面看似未過半數,實際上,在無法與會時,卻享有「代理與會、進行表决」的特權,這是其他民間委員所沒有的。徐世榮認為,這項特權讓政府掌握「絕對表決權」,可完全掌握都委會議程與結論,促進特定議題通過,因此都委會絕非想像中那樣「客觀、中立」。
此外,徐世榮也質疑2010年8月17日,行政院針對大埔案作出「原位原地保留」的結論,當時江宜樺身為內政部長,也是都委會主委,對於上級行政機關的命令,卻不予以執行,根本是「陽奉陰違」,他呼籲江宜樺應出面說明,解決問題。
一件缺乏公共利益的開發案,苗栗縣府利用問卷調查、縣議會動員北上等大動作施壓,大埔自救會發言人葉秀桃批評,根本是「多數暴力」,更造成大埔人彼此對立。記者會上,葉秀桃哭訴,縣府怎可如此對待弱勢的大埔居民?以「多數人利益」為由而欲強拆,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委員黃嵩立批評,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民主原則」,他並強調,民主需尊重每個人價值與尊嚴,「沒有人權的民主,就只是『多數暴力』!」
而總統馬英九10日曾表示:「大埔案屬地方政府權責,中央政府不能越俎代庖」的說法,農陣成員陳平軒反駁,都市計劃的核定權,本來就在中央,他指馬的說法是「胡說八道」,呼籲中央莫再卸責,儘快出面解決問題。
另一方面,針對苗栗縣府日前發出自行拆遷公文,大埔4戶向台中高等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結果也於今天出爐;台中高等法院以不具有「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其損害「並非不能以金錢或其他方式賠償回復」等理由予以駁回(相關剪報);對此,律師詹順貴批評,結果凸顯法院認為「金錢是萬能的」,而目前大埔案區段徵收的行政訴訟也仍在進行中,未來就算勝訴,一旦苗栗縣府在這段期間強拆、使之成為既定事實,「屆時再以納稅人的錢,對4戶做出金錢補償,政府職責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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