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昨天(12/15)召開記者會公布「2016年台灣愛滋感染者受侵權現況調查」,調查發現在親密關係與生育權、就醫權、就業權方面,感染者受侵害的比例都有增加的趨勢,權促會秘書長林宜慧也批評現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中的「蓄意傳染」條款,在實務上經常讓感染者變成罪犯,留下前科,加深社會污名。權促會強調,目前針對感染者受侵權的調查,背後還有龐大黑數,因為許多感染者在龐大社會汙名下,已經是「主動放棄」,所以調查不到,呼籲應該檢討目前的「愛滋防治教育」,並加強結合反歧視意涵在內,各種如何與感染者相處的愛滋教育,來降低社會汙名。
感染者受侵權狀況升高
權促會自2012年起,每兩年進行一次全台愛滋感染者受侵權經驗問卷調查。本次調查在1,036份有效問卷中發現,有高達87.5%的感染者在過去兩年間,曾有權益受侵害經驗。其中比例最高的分別為:「親密關係與生育」(67.8%)、「就醫權」(58.3%)、「隱私權」(30.1%)。與過去調查結果比對,此次調查中「親密關係與生育」受侵害比例大幅提高,而「就醫權」與「隱私權」的比例則是持平。
林宜慧表示,在權促會個案服務經驗中,愛滋感染者的感染者身份,在親密關係中經常成為被攻擊、要脅的把柄,例如當感染者是提出分手的一方,而對方不願意時,許多案例中會發現,對方以曝光「感染者身份」為威脅,用以拖延、挽回、攻擊報復,甚至還附帶提出如「金錢」等特定目的。
此外,在「就醫權」方面,許多感染者在就醫時面對行政或醫療人員的不友善對待,甚至有惡意拒診的情況。林宜慧表示,曾有感染者的醫院掛號,醫生查看藥歷紀錄,知道是感染者後,立刻向回絕感染者表示要退診,這種情況最常發生於牙科或外科,而多數感染者在龐大的社會污名壓力下,只能摸摸鼻子認栽,不會進一步爭取或申訴,甚至有更多感染者,早就主動放棄就診,「生小病盡量不去看醫生」,造成就醫權的嚴重侵害。
而目前健保署推行的雲端藥歷政策,則讓病患在不同醫院、診所的就醫用藥紀錄全都一覽無遺,經常導致感染者身份曝光,而遭到診所或醫師「建議轉診」的惡意對待。林宜慧坦言,就連理應最具有公衛知識,最知道該怎麼面對感染者的醫界,要做到「感染者無差別對待」都還有很大的距離。
「蓄意傳染」條款致感染者入罪化
愛滋感染者所面臨的龐大壓力,不僅來自於社會汙名,更有切身的法律入罪威脅。
在現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中規定: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致傳染於人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林宜慧表示,「蓄意傳染」條款要定罪成立的三個條件,分別是:
(一)感染者明知自己感染
在「明知」方面,由於愛滋目前是法定傳染定,只要經過通報遭疾管局列管,就可以認定感染者「明知」自己感染。
(二)隱瞞
這項條件很難查證,尤其感染者通常都是在極為隱私的親密關係當中,才會向對方透露自己的感染者身份,一但感情或關係破裂步入法庭對質,往往都是各說各話、死無對證的局面。
(三)有發生危險性行為
過去,法庭通常採用「病毒基因序列相似性」做比對,來認定兩人是否曾發生危險性行為。如果兩人體內的愛滋病毒基因序列有高度相似,就會認定是被對方除染。然而,林宜慧強調,這套方法目前已被證實有很多漏洞,例如很可能是兩人同時被第三人給傳染,無法證明傳染途徑。
但是由於在「蓄意傳染」條款中的第三項規定「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這導致即便法庭無法證明確實是由被告傳染給他人,通通都可以用「未遂犯」的方式定罪。目前,愛滋感染者「未遂犯」已是定罪的最大宗,通常都是被判處兩年八個月徒刑。林宜慧說,愛滋感染者已經蒙受污名,一但有了前科,雙重污名只會讓生存處境更加困難。
林宜慧表示,感染者受侵權,以及「蓄意傳染」將愛滋感染者入罪化,皆顯示社會上龐大的愛滋污名,呼籲主管機關、實務工作者,以及所有關心愛滋議題的人,應持續透過對話努力消除歧視與污名,並且深化結合反歧視的愛滋教育。
愛滋條例蓄意傳染「未遂犯」的來由
回顧愛滋運動歷史,「蓄意傳染」條款一直是感染者頭上的緊箍咒,1997年修法再加上「未遂犯罰之」的第二項後,讓法庭在無法證明傳染途徑下都仍能對感染者判以同等刑度入罪,更是惡化了感染者處境。然而,這項條文的修法歷程,卻也是部分同志運動份子「自清門戶」的惡果。
1994年七月份,同運人士祁家威連續在20、22、23日,三度密集按鈴控告感染者惡意傳染愛滋,指名道姓指控感染者進出同性戀場所,不戴保險套與人發生性行為,要求檢方依據「蓄意傳染」條款法辦。這起司法首例,後續在媒體引起震盪(楊索曾以「掀起巨波」來形容),各式討伐感染者的新聞出籠,同時也促使輿論要求修法將「蓄意傳染」條件定得更為嚴苛。1997年,防制條例修正通過,在增加姓名病例保密條款的同時,卻也增訂了對「未遂犯」的處罰。如今因為「未遂犯」而遭入罪的感染者,已成司法案件上的最大宗,如何透過進一步修法摘除這頂緊箍咒,則是未來愛滋運動團體要持續努力的目標。(文/王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