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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資遣?林明昇一萬元打發員工 興航工會佔勞動部 要求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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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0 12:00:00
苦勞網記者

趕在明日復興航空股東會清算財產前,興航工會今天(1/10)上午十點突襲佔領勞動部,要求勞動部長郭芳煜出面對興航資遣方案表態。工會顧問鄭雅苓批評,勞動部在興航關廠這段期間,除列席參與北市勞動局召集的大解協商會議外,毫無其他作為,然而由於復興航空員工遍布全台,除地方勞動局外,中央主管機關也該負起責任,痛批「賴香伶都可以找林明昇出來談了,郭芳煜你為勞工做了什麼?」

不滿勞動部對興航解僱一案遲遲不表態,工會今日突襲勞動部,噴漆、塗鴉表達訴求。(攝影:王顥中)

預告工資當資遣費 工會再批興航玩文字遊戲

上午十點,工會佔領勞動部的同時,神隱多時的興航董事長林明昇也終於在媒體前露面,除重申過去興航不斷提出的兩個月資遣方案外,今日又加上一萬元的「年終」,林明昇聲稱「沒有虧待勞工」。林明昇此次甚至刻意喊出具體數字,例如月薪三萬五千元的員工,依最新方案,可獲得兩個月月薪(七萬元),加年終(一萬元),合計近八萬元;而月薪五萬元的員工,則可領到獲得十一萬元。

然而,在工會看來,興航提出的方案只是文字遊戲,因為被充當作「資遣費」的那兩個月薪資,在工會看來,其實是從去年(2016)11月到1月以來這兩個月的應付「工資」。

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四條,大量解僱勞工必須在60天前預告,而在預告後並進入協商的期間內,僱主不得任意解僱勞工。從去年(2016)11月22日興航董事會無預警宣布解散公司起算,可以合法解僱的時間點,最快也是落在1月22日,而在此之前,勞資之間還在進行大解協商的這段期間,工資本來就應該正常發放,在工資之外的,才是「資遣費」與「資遣方案」的內容。

然而,這麼看來,林明昇口口聲聲所謂「優於法令資遣方案」,也就只剩下,被他今日說成是「額外發放年終」的每人一萬元。

工會理事吳崇華今日在勞動部表示,勞工抗爭了這麼久,資方卻不為所動,林明昇用「一萬元」就想打發所有人,根本是羞辱勞工,工會不可能同意,會抗爭到底;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也說,林明昇故意把勞工的「工資」數字也列入,喊出八萬以上的金額,讓一般不知道狀況的民眾,乍看以為興航員工已經領很多還貪得無厭,質疑「勞動部同意現在這種方案嗎?請勞動部表態!」

大解法面臨挑戰 勞動部毫無作為

興航此次的作為,直接視《大解法》為無物,北市勞動局多次公開抨擊興航「知法犯法」,並以最高金額五十萬向興航開罰。然而,只要違反《大解法》對於大量解僱前六十天前預告的規定,就可以直接把這六十天的「工資」挪移成給員工的「資遣費」,用違反《大解法》來交換符合《勞基法》的資遣費規定,區區五十萬元的代價,對於林明昇來說,顯然非常划算。

工會今日上午突襲佔領勞動部,要求勞動部對於林明昇提出的資遣方案表態是否同意,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金士平一度出面,但卻避而不回答任何問題,只強調「勞動部一直都有在協助,都有出席大解會議」,當工會追問勞動部,為何只是出席會議,沒有其他積極作為時,金士平則不斷重複,請工會離開勞動部大廳,避免「妨礙勞動部同仁上班」,接著快步離去,隨後大批警力就進場,將興航員工一個個抬出勞動部。

明天(1/11)上午興航將召開臨時股東會,要討論公司解散案、公開發行股票下市,以及上述一直懸而未決的員工資遣方案。龐閔憶表示,興航清算後,林家還可以分得24億元的資產,工會成員將以小股東身分出席,提案要求林家放棄這24億元,分給受無預警解散而損失的小股東,以及用作員工資遣費的經費來源,「工會將持續抗爭到底,不會放棄。」

興航員工手舉「興航關廠,政府沒轍」。(攝影:王顥中)興航工會佔領勞動部,並在牆上噴漆。(攝影:王顥中)

佔領勞動部。(攝影:王顥中)工會成員在勞動部地板上噴漆,表達訴求。(攝影:王顥中)隨後遭經方帶離現場。(攝影:王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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