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爭議連連,對於雇主的抗議,勞動部在三月中旬(3/17)預告,打算將汽車貨運業納入「八週變形工時」,將該行業排除《勞基法》的部分工時管制。由貨運駕駛組成的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今(3/22)日協同工鬥團體前往勞動部,對納入變形工時的決定進行抗議。
八週工時是什麼?會發生什麼效果?
根據勞動部的解釋,《勞基法》規定的八週變形工時,有兩大要件和兩大限制:
要件二:雇主需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才可實施。
滿足以上要件後,即可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換言之,八週內每一天在8小時內的正常工作時間,能夠被任意分配在其他天數裡。但是,八週變形工時的規定也存在兩項限制:
限制二: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
按照這兩項限制,勞動部提出了一套完美的班表:每週六天是工作8小時,外加一天例假日,甚至還能排出連續十天的連續休假。
勞團今天對勞動部「完美班表」背後的預設提出批評。物流業勞權自救會召集人曾堉誠表示,做出納入變形工時決定的勞動部長林美珠,以為物流業每日的工作時數都是剛好8小時;但他指出,事實上物流業每日排班就接近12小時,實際上班時數更可能達到14小時、並連續上班十日以上,卻完全拿不到一例一休後的週末加班費。對納入八週變形的決定,曾堉誠質疑,「為何勞動部長只聽老闆的意見,卻不聽勞工說?」
夢幻班表掩飾的殘酷事實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指出,勞動部提出的八週變形工時範本,根本就是「夢幻情況」;實際上的班表,則充滿了「無單休息日」、「積假」等各種不合理的情況。姚光祖對於現行的八週變形工時制度,提出數項質疑。
首先,變形工時由雇主片面決定,甚至可以按業務量隨意調動,勞工不能預先排定,讓所謂的「夢幻班表」無從實現;再者,對於部分僱主積假不休的狀況,姚光祖質疑「八例八休」是否能在八週內休完,否則累積的假日很有可能到勞工離職之前都休不到;最後,一例一休上路後,加班費從3,000元提高到6,000元,僅增加3,000元左右,雇主卻連一例一休上路前的加班費也不打算支付,姚光祖批評,使用了勞工的勞動力,「雇主卻連這一點人事成本都不願支出!」
除了汽車貨運業勞動者反對納入八週變形工時外,已被納入適用範疇的客運業勞動者也前來支持。過去在台北市大都會客運任職的駕駛方永助表示,「大家都誤解勞動部的主要職能了,其實就是希望勞工能為了經濟發展,為資本家24小時不停的工作。」近日發生的蝶戀花國道客運意外,或是日前台中捷順客運司機過勞逝世的案例,正是勞動部放任之下血淋淋的結果。
方永助提出交通部的「汽車運輸業管理法制化」研究,在其中指出「客運司機工時應在10小時以下」;但實際上他自己的工時每日就長達10小時以上,向站務主管反映,卻遭到資遣。對於變形工時實施後的勞動慘況提出抗議卻屢遭打壓,他直呼這根本是公司要駕駛「呼死!」(台語「去死」的意思)
雖然自救會要求林美珠出面回應,但勞動部僅派出勞動條件司工時科的楊姓科員接受陳情。楊科員表示,在預告期間,他們會廣徵各方的意見。對於遲不出面的林美珠,自救會則拉放彩帶、高鳴喇叭,更拿出雞蛋預告未來可能的丟蛋行動,自救會當下雖無丟擲的打算,但警方見到雞蛋隨即一湧而上,沒收整籃雞蛋。
倘若此次汽車貨運業被正式納入八週變形工時適用範圍,將是繼2003年經發會設計出該制度以來,勞動部第四度公告納入該範圍的行業。原先收納雙週84工時殘餘的零碎工時的意涵早已消滅,但至今卻持續存在的變形工時制度,即將在預告期間的勞資角力中,尋找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