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HTC剛剛發表配備側框感應(Edge Sense)功能的U11智慧型手機,引發市場話題,今日(5/20)熱鬧滾滾舉行「親子樂遊日」,然而桃園市電子產業工會與宏達電員工卻到場揭露:宏達電發表的新手機,是公司片面要求勞工「犧牲特休換廠休」所製造出來的「血汗手機」。
為確保勞工能完全享有決定與利用休假日的自由,讓勞工能夠真的放得到特休,在上一次《勞基法》修法中,台灣參考日本《勞基法》的規定,新增「員工期日指定權」的制度,意思是說,原則上員工可以與資方表達在某個日期或時間內的休假意願;資方僅能在非常少數的特殊狀況中,強制要求勞工變更特休日期。雇主頂多只能「提醒」或「促請」勞工一同協商日期,但絕不能「代替」勞工決定放假時間。
然而,去年(2016)年底一例一休上路後,宏達電先是強迫勞工簽署「變更薪資結構」與「國定假日調移」兩份同意書(相關報導),後來甚至強迫員工請掉個人的特休,以作為「廠區休假」(簡稱廠休)。
什麼是「廠休」?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理事長趙健輝指出,上次兩份違法的同意書,經過工會抗議後,公司連忙舉行說明會進行澄清,這份「強迫同意書」也轉為不強迫員工填寫的「調查卷」。然而到了三、四月左右,為了營造新手機上市的股價行情,宏達電先是強迫正職勞工消耗個人累積的特休假,再額外聘雇大量派遣工,一方面減少人事成本支出、二方面還可以為新產品營造「缺工、趕貨」假象。對於不願意犧牲特休假當廠休的員工,宏達電則祭出「曠職」處分,讓員工不敢不從,被迫放棄休假以及休息時間的生活。
「好像整個人被買走一樣」
新竹到桃園一帶是台灣的科技之城,日夜不停工,生產著作為現代文明基礎的電子產品。高科技產業是富裕生活持續發展的象徵,吸引著拒絕青年貧窮、充滿夢想的青年世代。在宏達電服務四年多的廖小姐,就是在畢業後旋即進入「電子新貴」行列的一員,原先以為生活能就此安定下來,不料卻遭到奴隸般的對待。
在她所屬的HTC Vive(由宏達電所生產的VR虛擬實境裝置)部門,有不少人和她一樣是畢業即就業。廖小姐估計,在這個部門裡約有100到200人左右,「幾乎每個人都經歷過不合理的廠休!」若照她的年資算起,廖小姐每年可以享有14天的特別休假,但光在四月淡季期間,就已經被公司用掉7天當作廠休,她自己真正利用到的只有3、4天左右。
宏達電安排廠休的節奏非常不固定,從工會出示的公司內部Line群組記錄來看,公司不但會預先決定廠休與工作的日期,決定也往往做得非常倉促。以廖小姐為例,今日公司臨時要求她加班,居然是昨天(5/19)下午3點左右才提出。
「連休假都不能自己排,這樣我怎麼出去休假、出國旅遊,或去經營私生活,或去看望父母,甚至是交男朋友、女朋友?」廖小姐激動地說:「我好像整個人被買走,整個人被賣給公司一樣!」在今天的記者會上,她也為了VR部門的其他同事發聲,「公司一次又一次剝奪我們的特休假,大家不要再私下討論,一起加入工會吧!」
工會入廠屢遭拒 資方不願出面協商
作為團結特定工廠、職業或產業的工會,為了爭取工人的集體勞動與經濟權益,法律上特別賦予「工會行動權」,讓工會可以具體發揮團結工人、集體行動對抗資方的能力。也因此,工會行動權——包含進入廠區,與勞工直接對話或宣傳的權利——就直接地與資方的財產權(包含支配土地、廠區、資產,甚至勞工的權利)發生衝突。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今日原本的行動規劃,一方面是主張勞工排定特休日期的權益,另一方面則是趁著親子日向勞工與勞工家庭進行工會宣傳活動;當資方派出保全阻擋工會入廠時,因為入廠權與財產權的相互衝突,勞方與保全在公司門口僵持不下。
當工會以《工會法》主張要進入廠內時,保全連忙說「這是私人土地」,要「大家互相(體諒)」,並用身體築成人牆。工會一方雖然多次嘗試突破保全組成的防線,並質問保全「阻擋我們就是不當勞動行為,可以送裁決喔!」、「阻擋工會是資方指使的嗎?」但保全不置一詞,也不願再向公司上級回報。
在最後一波衝突發生時,保全甚至將主要進攻的工會理事長趙建輝用力拉到一旁。趙建輝雖向一旁的警察「求救」,認為保全的行為是「強制罪的現行犯」,然而警方從頭到尾只是在旁維持秩序,放由保全與工會雙方爭執。剛剛才下班的宏達電夜班員工與參加親子日的勞工家庭,從抗爭衝突的工會魚貫走過,工會則持續發放傳單,高呼「還我特休」、「不要廠休」。